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风正巴渝网 时间:2017-08-09 17:35

    1.巴南区投资促进办公室原党组成员、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罗珂等人违规公款出国问题。2016年6月,罗珂和东温泉镇党委书记李海明,丰盛镇党委书记石国全,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杰,区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华等人通过联系旅行社购买邀请函,虚报出访费用,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4日,赴日本、韩国开展招商活动。期间,擅自变更大部分经批准的出访行程及任务安排,并自行增加行程,产生的6.706万元超标费用由上述五人虚构名目在各自单位分摊报销。另外,罗珂虚开5000元发票报销了由其额外支付的一行人其他费用。回国后,王传华委托旅行社人员虚构了出访情况报告上报。2017年4月,王传华和罗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李海明、石国全、周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5人分别退赔相关费用。

    2.两江新区鸳鸯街道丹鹤社区借会议之机变相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该社区党委书记蒋昌合组织社区党委成员、下属支部书记等在渝北区统景组织召开党建工作培训会,借会议名义变相组织公款旅游。在审查阶段,蒋昌合、社区党委副书记黄宏珍、社区党委委员周秘等3人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3月,蒋昌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居委会主任王光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宏珍、周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武隆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牟其林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0月,时任原武隆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牟其林在湖南省怀化市参加武陵山片区首届生态食品博览会期间,擅自带领单位职工及家人驾车到湖南省韶山、凤凰古城等景区旅游,其后在单位违规报销旅游期间住宿、餐饮、车辆燃油等费用共计2738元。2017年4月,牟其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款项予以收缴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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