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纪委关于五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网 时间:2017-08-28 17:2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脱贫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深度贫困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为重庆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深度贫困乡镇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黔江区金溪镇金溪社区党总支书记龚节荣在建档立卡“四类人员”核查清理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问题。2017年4月,市扶贫督查组发现,金溪镇金溪社区建卡贫困户田某家庭疑似“四类人员”(在编机关事业人员、购买小汽车或商品房人员、经商办企业或入股人员、村支两委人员),要求金溪镇政府核实。金溪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陈桥(分管扶贫工作)向龚节荣了解有关情况时,龚节荣明知田某家庭购买了家用小轿车,却向陈桥反映该车辆属农用经营型车辆,并提出保留田某家庭贫困户资格建议,陈桥未进一步调查核实,对龚节荣建议予以采纳,并将核查说明上传黔江区扶贫办产业发展科科长杜连明。杜连明未经核实直接将核查说明报市扶贫督查组。2017年8月,龚节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失职失责,陈桥、杜连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田某被取消建卡贫困户资格。

  奉节县平安乡射淌村党支部书记丁观军故意拖欠农户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度射淌村2户农户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补助资金6.3万元于2014年12月拨付到射淌村民委员会账户,丁观军于2015年2月将现金取出但并未立即支付给农户,直到2016年上半年才给付完毕。2014年,平安乡射淌村6户农户申报实施灾后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万元于2015年3月拨付到射淌村民委员会账户,丁观军将部分补助资金支付给农户后,剩余7万元以种种理由拒付,直到2016年才陆续给付完毕。2016年11月,丁观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巫山县双龙镇乌龙村党支部书记董泽盛、村主任董泽浩等人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董泽盛、董泽浩与该村综合治理专干刘学林将未分包到户的村集体茶园692.3亩以个人名义申报实施退耕还林,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6.21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6年9月,董泽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泽浩、刘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秀山自治县隘口镇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6年3月,秀山县督查发现,隘口镇脱贫攻坚工作存在基础台账不清、帮扶形式雷同、干部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2016年3月,时任隘口镇党委书记黄永高、镇长杨通军、副镇长刘刚受到诫勉谈话处理;2016年4月,县委对隘口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2016年5月,县委对隘口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组织调整。

  彭水自治县三义乡党委原书记苟勇、纪委原书记冉启忠违规套取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3年期间,时任三义乡党委书记苟勇召开党委会,决定以村民名义套取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修建该乡龙阳村、龙合村、五峰村村级活动室,纪委原书记冉启忠负责具体落实并督促完善相关报账资料,共违规套取补助资金24万元。2017年4月,苟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冉启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脱贫攻坚体现党的宗旨和人民立场,体现党中央的政治和大局,关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走出办公室,深入一线检查抽查,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核查信访问题线索,掌握真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真正狠抓落实。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扶贫工作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坚决问责,确保中央的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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