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走进基层

石柱:打破地域界限实行片区协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时间:2017-10-13 07:28

为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重庆市石柱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意见》。

石柱县乡镇(街道)纪委副书记任用方式按中层干部配备。特大乡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纪检干部,其余乡镇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实现乡镇(街道)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全覆盖。建立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片区协作办信办案机制,通过打破地域界限,整合现有资源,实行片区协作,着力提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

明确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不再兼任其他职务,专司纪检之职。明确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委员职责10项,同时对村(居)纪检委员明确9项职责。明确1名村(居)支委委员为村(居)纪检委员,鼓励交叉任职,村(居)纪检委员同时兼任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员、村级信访员,实行“三员合一”。较之以前分别单独设置监督员和信访员的方式,既保证纪检委员村级全覆盖,又整合资源,避免人员、经费重复和浪费。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