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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北:开展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专题调研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5-24 11:31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纪委监委开展“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专题调研。

    调研组深入调查全区22个镇街纪检监察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职兼职情况,发现尚存在人员配备与繁重任务还不相适应、镇街纪检干部普遍存在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现行管理机制导致工作顾虑较多、村级纪律监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到位等问题和薄弱环节。

    对此,该区纪委监委从四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一是从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形式上,从先行探索地区模式和学者讨论模式中综合考虑,实行派出监察机构与纪(工)委合署办公。派出监察机构组长(主任)由镇街纪(工)委书记兼任,副组长(副主任)由镇街纪(工)委副书记兼任,原纪检监察干部转为派出监察机构工作人员。二是从派出监察机构力量配备上,配备数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同时,探索向村(社区)派出监察信息员,充实镇街纪检监察力量,把监察职能延伸到村、社区,确保监察无盲区、无死角。三是从区监委向镇街派出监察机构主要职责上,根据监察法相关规定,将“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等职责赋予派出机构;将职务违法犯罪调查、政务处分决定、移送检察院等职责仍保留在区监委,派出机构应根据区监委工作需要予以配合、协助;赋予派出机构谈话、询问权限,需采取查询和调取监察措施的,须提前报请区监委同意并履行审批程序;需采取其他调查手段的,除提前报请区监委同意并履行审批程序外,必须以区监委名义或配合区监委有关内设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四是从区监委向镇街派出监察机构保障机制上,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方式,将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考核由区纪委统筹管理;进一步加强宪法、监察法等知识培训,提升法律素养;强化“以案代训”,轮流抽调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切实提升办案能力。(贾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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