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马甲”的升学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6-11 15:14

    “本以为能够蒙混过关,可还是被纪委监委‘盯上’了!早知今日,这个‘升学宴’我说啥也不能办啊……”在证据面前,敖某某不得不低下了头,向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纪委监委如实交代了他假借朋友王某婚前宴请的名义,为其女儿违规操办“升学宴”的事实。

    2018年5月12日下午,该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称县交通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副处长、沈阳市康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敖某某正在县内某酒店违规操办“升学宴”。

    “根据咱们当地考前提前操办‘升学宴’的习俗,如果情况属实,这种顶风违纪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梳理情况、制定核实预案,随即赶赴现场。

    在现场,面对县纪委监委的调查、询问,敖某某一面坚称自己是来参加其朋友王某的婚前宴请的,根本没有操办“升学宴”,一面让其爱人私下将装礼金的红包袋销毁。

    敖某某百般抵赖拒不承认。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便从现场参加宴请的人员入手进行核查。通过耐心劝导、言明利害,调查终于在参加宴请的29名党员干部身上得到了突破。

    在大量证据面前,敖某某终于交代了违规操办“升学宴”的经过,并承认收受非亲属礼金16000元。最终,因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以及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未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经康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敖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缴违纪礼金16000元。建议其所属单位康平县交通局撤销其农村公路管理处副处长、沈阳市康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职务。康平县交通局党委书记韩某、局长刘某因未能及时发现、制止敖某某违规办宴行为而负领导责任,被县纪委监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愧对党组织多年来的关心培养,也连累了领导和同事……”面对处分决定,敖某某懊悔不已。

    2018年5月,该县举行正风肃纪推进会,县纪委监委对以案为鉴,对党员干部进行再提醒、再教育。

    “以前每年花在各种宴请上的人情费不少,吃了这个朋友的‘升学宴’,又要喝那个同事的‘满月酒’。这几年有了纪委监委的禁令,给自己减轻了不少负担,社会风气也更加清明了。”市民李先生高兴地说。(赵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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