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成周 姚万勇)“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与下属以‘兄弟’‘老大’相称的严重危害,自觉抵制这种江湖习气……”近日,重庆市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在新立小学党支部会议上对该校教职工以“老大”相称的校长徐光权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提醒。
这是忠县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一个缩影。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该县出台《党员干部小微苗头性问题发现及处置办法(试行)》,以负面清单形式详细列出了24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具体表现。
“通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我们着力发现、及时提醒、合理处置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病在肌肤’演变成‘病入膏肓’。”忠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作为公安干警,一言一行都备受社会关注,一定要带头树立良好形象。”今年3月,忠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中,发现交巡警大队公巡三中队副中队长刘鑫伟在外欠款47万余元,且存在欠款不还情况。
“感谢纪检监察组同志及时指出了我的问题,我一定认真对待,及时还清欠款,维护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经过谈话提醒,刘鑫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截至目前已归还大部分欠款。
忠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对照负面清单列举的24项“体检指标”,对监督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及时“体检”,并将结果按时报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汇总。除了进行“定期体检”外,还通过专项检查、察访等方式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广泛收集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据介绍,办法出台以来,忠县共有298名党员干部触犯“预警”,提醒谈话250人次,通报批评103人次,限期整改47人次,批评教育4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