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五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18-08-07 16:16

1.綦江区永新镇双池村村委会原主任周其模(非中共党员)违规私存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双池村炮通湾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助款到账24263.43元。周其模收到补助款后,均由自己保管而未存入村组集体账户,直到2018年5月组织调查后,才将保管的24263.43元补助款交到双池村账户。2018年5月,周其模辞去村主任职务。

2.长寿区洪湖镇坪滩村村委会主任冯永年、党支部副书记吴义荣、村综合治理专干胡兴明克扣贫困户经费问题。2017年2月至10月,从事镇交通劝导站值守工作的贫困户应得交通劝导保障经费共计6500元。冯永年只向每名贫困户发放经费100元,冯永年、吴义荣、胡兴明等人克扣贫困户经费共计5500元。2018年4月,吴义荣、冯永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兴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3.垫江县原黄沙乡长红居委会13组组长程春阳克扣土地补偿费问题。2014年,垫江县黄沙乡(现黄沙镇)人民政府租用长红居委会13组土地用于排危并支付了土地补偿费用,程春阳不按补偿标准发放费用,克扣群众土地补偿费5683.7元。2018年4月,程春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靛水街道长沟村综治专干罗应忠骗取公益林补贴款问题。2011年以来,罗应忠虚报公益林面积,骗取补偿款5920.32元,用于其日常开支。2018年4月,罗应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5.巫溪县上磺镇民政办原主任何丽萍套取民政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何丽萍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篡改原始凭证、以附件重复入账等方式套取民政资金8600元用于个人开支,帮助其父母违规获得医疗救助金9400元。2018年4月,何丽萍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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