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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四说”院坝会
因地制宜深化警示教育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9-07-31 09:20

“我们村原党支部书记等5名干部虚报冒领国家扶贫资金用于私分,大路镇耿溪村党支部书记挪用农保资金,这些案件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吸取教训,自觉遵纪守法。”近日,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官舟村党支部书记杨卫华在该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会上表态。

据了解,这是该县今年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的第26场“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与以往不同的是,兰桥镇党委将会场选在案发地官舟村,以院坝会形式召开;参加人员除镇(村)党员干部、驻村扶贫干部和官舟村群众外,还邀请了相邻的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大路镇部分村(居)党员干部参加;不仅选取兰桥镇官舟村干部违纪案例,还将大路镇耿溪村干部的违纪案例纳入其中。

作出这样的安排,是因为秀山县与湖南省花垣县、贵州省松桃县接壤,三省市交界处人员往来密切,违纪违法问题情形相似甚至相互关联。为深化“以案四说”警示教育,该县因地制宜,采取边区协作,共享案例教育资源,每年选取本县和相邻县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以群众院坝会的形式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仅如此,该县还收集湖南、贵州以及本市周边区县的27个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写警示教育材料,有效扩展教育覆盖面。

“我们在贵州干扶贫工作,两地案例同样警示我们,扶贫‘奶酪’谁敢动谁就要付出代价。回去后,我们将参照兰桥的做法,召开镇村干部警示教育会,督促引导扶贫干部坚守廉洁底线。”大路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冉奋尧感慨道。

“探索建立边区常态化协作机制,共享警示教育案例资源,以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有助于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秀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陶剑波如是介绍。今年以来,该县各级党组织累计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131场次,受此推动,4名党员干部上交红包礼金1.72万元,2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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