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奖励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廉洁文化建设及警示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等。
(四)研究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五)法规室
负责起草或审核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上级有关党内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及办理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法规工作的请示、咨询、答复工作;负责申诉复查工作等。
(六)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七)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八)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情况;负责追逃追赃工作;负责提供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技术支持等。
(九)信息技术保障室
负责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供审查调查过程中的信息查询、电子数据勘验、调查、分析等服务;开展央地信息查询平台使用管理,负责信息查询平台、大数据平台建设、运维与技术管理;承办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信息化工作及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工作。
(十)第一至第十四纪检监察室
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和部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联系地区和部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以及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全面了解掌握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政治生态;指导联系地区和部门加强监督工作;承办联系地区和部门轻微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以及轻微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提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轻处分的建议;负责重要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以及重要违纪案件的立案审查,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十一)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三)机关党办
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指导区纪委监委机关各下级党组织的工作;承担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开展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名单
区纪委监委驻万州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经济信息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二、派出机构名单
区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太白街道)
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牌楼街道)
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新乡镇)
区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双河口街道)
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龙沙镇)
区监委派出第六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熊家镇)
区监委派出第七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分水镇)
区监委派出第八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长岭镇)
区监委派出第九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新田镇)
区监委派出第十监察室(集中办公地点:龙驹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