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上坝乡副乡长毛军在石梁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
2019年,上坝乡在县发改委下达石梁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市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批复四个多月后才动工建设,且动工三个月后才完成基础工程,项目启动迟缓和项目施工进度推进缓慢。上坝乡副乡长毛军作为石梁安置点领导小组副组长及其办公室主任,在项目前期工程设计、手续办理、建设方式的确定等工作上主动作为不够,在项目施工建设中监督管理不到位,未正确履行职责。2020年2月,毛军受到诫勉处理。
2.养鹿镇同发村支部书记唐祈云、村主任于松青在沼气池项目建设中违规操作问题。
2010年,平安水利水保站时任站长曹和平(已判刑)请同发村支书唐祈云帮忙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利用已经修建的沼气池顶名套取云阳县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沼气池建设项目资金41.625万元后,被曹和平等人私分。其中唐祈云分得2.2万元,于松青分得0.8万元。2020年5月,唐祈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于松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南溪镇天河村支部书记贺孝安、综合治理专干钟显平顶名套取宅基地复垦资金问题。
贺孝安任天河村支部书记期间,用妻子谢某某的名义顶名套取村集体茶厂和电保室宅基地复垦资金9.0594万元,同意由该村村主任陈某某顶名套取原天堡村卫生室、电保室宅基地复垦资金5.0473万元,同意天河村村委委员钟显平顶名已死亡人员刘某某宅基地进行复垦,套取补助资金3.10608万元,所套取资金计入村账拟用于村集体开支。2014年7月,天河村将套取的复垦资金共计17.21278万元全部退回南溪镇政府。2020年5月,贺孝安、钟显平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相关人员受到相应组织处理。
4.双土镇枫树村综合治理专干袁凤翔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8月,袁凤翔在明知自家住房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仍分别以其妻李某某、儿子袁某某名义申报农村C级危房改造项目,套取补助资金1.5万元。2019年11月,袁凤翔将该款退缴至县纪委涉案款物专用账户。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5月,袁凤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