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通报五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江津清风   2021-05-14 15:33:29

为严肃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强化警示教育,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现将我区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嘉平镇大垭村两委会虚报扶贫项目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1年,大垭村两委大垭村两委会以虚报手段套取扶贫项目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5.7615万元,用于村集体项目开支。2020年1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杨方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主任尹佑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村会计张国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油溪镇六合村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袁铭寿收取群众财物问题。2008年至2015年期间,袁铭寿在协助群众办理房产证时,私自收取房产证代办费共计2.043万元。2020年4月,袁铭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回财政。

夏坝镇余粮村党支部委员兼副主任晏华兴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低保金损失问题。2015年,在低保续保过程中,晏华兴明知低保户陈某某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却未向民政办报告,导致陈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达4年之久,共计12310元(其中低保金11670元,过节费640元)。2020年5月,晏华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某某违规领取补助已追缴财政。

龙华镇农庆村原党总支书记刘治华套取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款问题。2016年6月,刘治华安排村社干部通过伪造补植补造人工工资、伙食开支及购买花椒苗款票据,套取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款共计14899.9元,并将套取的资金以现金方式发给村社干部。2020年9月,刘治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退回财政。

永兴镇艾家村村委会主任张兴良、综合服务专干何超均、朱开会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永兴镇艾家村建卡贫困户评定过程中,违反群众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致使不符合建卡贫困户条件的村干部亲属纳入建卡贫困户,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2020年11月,张兴良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朱开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20年12月,何超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政策补助已退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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