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我区相关案例为例

清廉大足   2021-08-19 23:40:00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本期“清廉大足”微信公众号推出相关典型案例和点评,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

一、典型案例

1.2015年至2016年期间,我区某镇村主任张某某利用负责村民小组土地流转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土地承包协调费2.35万元。2021年3月,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引咎辞职处理。违纪款项已清退。

2.2018年,我区某街道社区小组原组长荣某在未经小组居民大会讨论的情况下,私自将已确定的“农转非”安置名单中的6人替换为其亲属和其他居民。2020年12月,荣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款项中止发放。

3.2015年,我区某镇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某、主任杨某某在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中,谎称享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群众要出资补贴其他“建房困难户”,分别向该村两户村民索取3000元并用于个人开销。此外,王某某、杨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王某某、杨某某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二、警示评析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中,有的不为群众办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有的雁过拔毛,想方设法骗取补助资金。这些问题往往涉及金额不大,但群众的“痛感”却更为深刻,反映也尤为强烈,严重损害干群关系,削弱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认同。因此,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各类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引以为鉴,时刻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戒贪止欲、严以修身、克己奉公,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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