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清风丹乡   2021-09-17 11:00:00

日前,垫江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垫江县一职中教育服务部原主任黄星违规发放和领取津补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2015年9月至2019年6月期间,黄星通过采取虚增零星蔬菜采购数量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违规发放食堂管理人员加班补助,其本人违规领取补助31500元。2019年底,黄星违规收受县一职中某肉类食材供应商礼金2000元。黄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黄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垫江华辰公司原党支部书记高友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且虚假整改问题。2015年12月,市水投集团明确各子公司(包括垫江华辰公司)正职领导使用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为每人不超过40㎡,超过上述标准10%的,须立即整改。高友武办公用房面积超过上述标准10%。为规避整改,高友武虚假安排公司驾驶员到其办公室办公,而该办公室实际仍为高友武单独使用。高友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和6月,高友武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垫江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王必超在操办丧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2月,王必超在垫江县曹回镇街上为其父亲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34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400元。2021年5月,王必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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