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公开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向群众身边延伸,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如下:
1.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农业服务中心副高级工程师张宗志利用职权帮助他人违规获得项目。2020年10月,张宗志利用担任涪陵区龙潭镇农业服务中心副高级工程师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竞争性比选的方式,帮助他人获得林业项目工程。2024年4月,张宗志受到记过处分。
2.重庆市涪陵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殡仪服务中心原副经理徐华良利用职权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2020年6月至2023年4月,徐华良利用担任殡仪服务中心副经理的职务便利,违规投资入股参与殡仪服务中心外包项目的经营管理,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4月,徐华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3. 重庆市涪陵区江北街道点易社区居委会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杨春违规骗取国家安置补助。2020年,杨春通过伪造证件的方式,将汤某申报为征地拆迁安置对象并通过审核,骗取国家住房拆迁补偿货币安置费等,杨春因诈骗罪被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2024年7月,杨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延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东升帮助亲属违规获得公益性岗位。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陈东升利用担任涪陵区增福镇延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违规安排妻妹担任延寿村公益性岗位劝导员,实际由其妻到岗履职并领取工资。2024年7月,陈东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卫生院原党支部委员、院长盛炜违规套取国家医保基金。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时任大木乡卫生院党支部委员、院长盛炜明知本院职工以空床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虚增费用等方式套取国家医保基金,不但不予制止,反而安排他人编造相关手续等予以支持。所套取的医保基金全部用于该院基本支出。2024年6月,盛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降为八级职员。
上述5起典型案例,涉及乡村振兴、医疗保障、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反映出个别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直接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予以严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坚守纪法底线,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与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管辖领域、行业、系统、部门的监督管理,推动制度机制完善,堵塞廉洁风险漏洞,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典型案件,着力推动纠治一批顽瘴固疾,以实实在在的整治实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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