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区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8日至12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医保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4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区医保局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区委有关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方案。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具体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医保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明确问题、任务、责任、落实“四张清单”,细化为58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全面整改与单项整改结合、举一反三与建章立制结合,深刻剖析反馈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进一步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延展提升整改质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打折扣,守护群众‘保命钱’‘救命钱’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能缺位”问题整改情况
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对照职能职责,理顺机关与中心、医保行政监管与经办协议管理的关系,明确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链条。推广应用智慧医保综合监管子系统功能,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应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开展优化医保费用审核结算流程试点,将违规信息推送给医疗机构先行审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医疗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基金监管练兵比武活动,建立健全基金监测指标体系,围绕医保政策范围内普通住院次均费用、普通住院出院人次、统筹报销额、特殊疾病门诊月就诊人数和、医保政策范围内特病月人均费用和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投诉举报等6项重要指标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建立违规处罚台账和定期对账机制,定期对处理的违规违约金缴纳情况进行核对,对逾期未缴纳的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催缴。
2. 关于“落实‘一三五’总体发展思路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做好异地就医核查。按属地管理原则,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审核范围,指定专人负责国家医保平台其他统筹区“异地协查”请求。加快落实“川渝通办”。开通区人民医院等22家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慢特病门诊纳入直接结算。
3. 关于“医保改革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联合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区区DRG改革组织机构、改革对象、进度安排等内容。区人民医院已实现DRG实际付费运行。在各医疗机构配备医保综合服务终端,方便没有智能手机的就诊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扩大医保移动支付覆盖范围,引导医疗机构按照医保移动支付的要求改造HIS系统。目前,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集嫒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开通移动支付。
4. 关于“以人为本理念树得不牢”问题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规范的通知》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等5大类15项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到镇街、村(社区)办理或代办,制定下沉业务事项办理规程,规范办理流程。加强职业作风教育。提升服务意识,安装“好差评”评价设备,通过评价反馈结果优化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持续开展“练兵比武”活动和“医保讲坛”,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党组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抓好廉洁风险防范,聚焦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召开廉洁提醒会,不断筑牢拒腐思想防线。严格落实区纪委监委“一清单两报告”制度,按要求报送履职情况。制定并印发《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全年4大类13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职能职责逐条梳理核心业务,强化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开展“以案四说”,结合自身工作,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用鲜活反面典型和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部职工知敬畏、守底线。
2. 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及规范采购流程的通知》,完善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制定并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合署办公车辆使用办法。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民主生活会方案、问题整改方案均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规范性。
2.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问题整改情况
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厘清科室职能,交流调整部分科室负责人及人员,理顺医保行政监管与医保经办服务的关系,明确行政监管与经办稽核的职责边界。拟定《区医保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细化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量化考核,增强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关于“推动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深入,在真改实改清仓见底上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整改情况
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整改时限。责任科室定期汇报整改情况,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形成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标准开展国有资产等采购工作,从严从俭经费开支。
2. 关于“推动长效机制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通知》,针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明确提出“十严禁”、处罚款或违约金、暂停结算或支付、中止服务资格、线索移送、与医保基金清算预算挂钩共“六项措施”,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行为。完善医保基金分析监管制度,制定并印发了《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控预警与分级监管的通知》,对住院次均费用、普通住院出院人次、统筹报销额、统筹报销额、投诉举报等8项重要指标,进行监测预警,根据监测情况,对医疗机构实行红色、橙色、黄色三级预警,对应医疗机构被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三个预警等级,对医疗机构分别采取一级监管、二级监管、三级监管措施进行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医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坚持常抓不懈,持续落实整改。坚决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把各项整改工作放到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强化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深刻汲取永川区卧龙医院、大康医院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教训,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化“四责”协同,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医保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四)强化成果运用,推动事业发展。充分用足用好巡察问题整改成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把整改新问题与解决老问题贯通起来,着力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和解决体制机制层面问题。坚持“抓实整改”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紧密结合,坚决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医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推动永川医疗保障事业乘势而上,再攀新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49873987,邮政信箱: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医保局,邮政编码:402160,电子邮箱:656427761@qq.com。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