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出台协同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工作机制 以“同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
近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公安局印发《武隆区纪警协同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工作机制(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严查酒驾醉驾背后可能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既触犯党纪国法,又危害群众安全。此外,该行为背后潜藏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更是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年初,党中央决定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我们通过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四风”问题,就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建立“纪警协同查处”工作机制,以“同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工作机制》规定,由区纪委监委机关与区公安机关会商提出协同工作事项,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交巡警支队、法制支队四方协同联动工作体系,强化被查对象身份信息共享、问题线索核对移送等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工作机制》明确,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做到必问工作单位、职务职级、政治面貌、车辆性质、饮酒场所、参与人员、费用结算等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过程中做到查清饮酒时间地点、饮酒原由、车辆产权归属、参与人员、有无管理服务关系、酒水名称及数量、费用来源、支付渠道。
“通过实施‘七必问’‘八查清’,精准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用车、违规收受礼金等‘四风’问题和行贿受贿等职务违法问题。”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道,《工作机制》具有协同性高、操作性强、实效性好等特点,是“纪警”联动办案,精准纠治“四风”的实践指南。
此外,《工作机制》还对案件移送时限、线索督办分办、案例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促治、协同组织保障等11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