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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8-03-17 08:05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各领域改革,都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更是如此。

    “监察法草案最大的亮点是明确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监委主任罗东川表示,草案“总则”开宗明义提出,“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从新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践看,这一根本政治原则贯穿了国家监察立法的全过程。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雍认为,监察法草案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历史经验和实践成果明确写入,旗帜鲜明地宣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体现了“四个意识”,彰显了“四个自信”,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根本政治原则。

    “监察法的制定,进一步突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整合反腐败力量和资源,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着力解决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行政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突出问题,必将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他说。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贺荣认为,监察法草案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党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地依法领导监察委员会开展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蓝佛安认为,在我们国家,党是领导一切的,任何改革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监察法草案开宗明义地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确保我们党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政治权力、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根本保证。”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陈辐宽说。

    他认为,各级监委行使国家监察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一支队伍、两块牌子,重要事项由同级党委批准,与纪委一同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这是党对监察工作领导的具体化、程序化,表明监察机关本质上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本报记者 何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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