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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荣昌:出台意见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职责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18-10-16 10:29

近日,重庆市荣昌区出台《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关于构建“两责统领、五责联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格局的意见(试行)》,用正面清单的形式细化党委、党委书记、纪委、班子成员以及党的工作部门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具体职责。通过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两责统领”作用,在全区上下推动形成“党委主责、书记首责、纪委专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的“五责联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格局。

党委主责“总揽抓”。各级党委(党组)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风险清单,层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纪委专责“协同抓”。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同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同时抓”。领导班子成员立足自身职责,种好管好“责任田”,履行好分管(联系)领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好同级党委(党组)关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安排,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党的工作部门各负其责“一起抓”。党的工作部门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要求融入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具体工作中、具体业务中,通过规范党的组织生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意识形态管控、强化党内问责等,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合力。

“意见中还明确了‘三个同步问责’机制,对重大典型案件,探索开展直接责任人与相关领导干部同步问责、党委与纪委同步问责、党政同步问责等‘三个同步问责’机制,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荣昌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要抓住问责这个利器,进一步推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从‘被动做’向‘主动抓’转变,维护政治生态从‘一家做’向‘齐发力’转变,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庆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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