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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评级通报促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9-03-20 09:43

“本次评定30件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优秀等级案件5件,占比16.67%;良好等级案件22件,占比73.33%;合格等级案件3件,占比10%……”这是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日前发出的第四期《协审案件质量等级评定通报》中的内容。该区基层案件优秀率由第一次评比时的4%提升到16.67%,良好率由67%提升到73.33%。而在2017年以前,乡镇街道纪(工)委送来协审的案子均存在问题,全部需要补查补证、完善文书材料等。

改变缘于2017年该区开展的案件质量等级评定和通报制度。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以往在协审全区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过程中,由于业务水平、时间精力和人员流动问题,程序不规范、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各种问题层出不穷。一名工作人员回忆,“问题最多的一个案子,需要补充整改的硬伤就列出了20多条,基本等于推倒重来”。

针对这一问题,该区决定花大力气全面提升案件质量,探索出台了《案件质量等级评定通报制度》,具体做法是,区纪委监委审理室按季度对协审案件质量进行等级评定,将案件质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的依据就是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从办案程序、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文书手续等方面对每一个协审案件进行梳理,全面审核案件实体和程序内容并形成问题清单,分别总结归纳存在的共性问题,指出正确做法,同时对个别案件中存在的个例问题或者容易被忽略、出错漏的地方进行单独强调,并以通报形式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发布。通过等级评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配以针对性的问题剖析和解决对策,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有所借鉴、共同提高。

2017年底制作的第一期通报侧重于案件办理的流程是否规范,发布之后,效果立竿见影。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纷纷就如何规范案件办理和案卷制作流程,主动向有关业务室、联系室咨询。

“第二期针对证据收集是否完备,第三期主要关注事实认定是否准确,第四期我们重点关注违纪行为构成要件是否齐全。”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介绍,要提升基层案件质量,必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该制度实行一年多以来,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感触最为明显。龙潭镇纪委书记唐时清说:“案件质量等级评定明确了‘干什么’,通报中的问题梳理是指导我们‘怎么干’,每期通报都是用‘身边案’来锤炼提升业务能力的实战训练,让我们更有信心更有底气做好工作。”(本报通讯员 陶怡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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