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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
关于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19-07-30 19:06

根据市委部署,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25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黔江区开展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常规巡视。2019年3月12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向黔江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握巡视整改正确方向,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市委第七巡视组巡视黔江,是对我区的一次政治体检、思想把脉、行动会诊,是对我区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次有力督促和鞭策,是对全区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锤炼政治品格、提高党性修养的一次深刻教育和警示。市委第七巡视组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客观公正作评价,直指要害讲问题,对症下药提意见,区委主动认领,立即行动,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一)迅速行动,及时部署。3月12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当晚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市委关于本轮巡视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巡视组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制定“1+3”巡视整改方案,即:《市委第七巡视组对黔江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工作专项整改方案》《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改方案》,并提出原则性要求和指导性意见。区委3月13日形成整改方案审议稿。3月14日,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审议整改方案,提出修改意见。经再次征求相关领导同志和区级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多次完善,报经市委巡视办审核同意后形成定稿,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为巡视整改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区委落实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责。区委书记负总责,常委同志和区政府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列出整改清单,分解细化工作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每条措施都可落实到位,每个问题都能得到解决。

(三)全面动员,凝聚合力。3月20日,区委召开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聚焦问题,全力整改,切实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把责任担当起来,把整改任务落实下去,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落实到位,答好政治“必答题”,做好发展“综合题”,进一步凝聚了抓好巡视整改的强烈共识和强大合力。

(四)深刻剖析,督促整改。区委常委会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刻剖析,区委常委同志紧扣会议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务实制定整改方案,达到了统一思想、查摆问题、明晰责任、改进作风、深化整改的效果。区政府党组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间批评和自我批评有交流、有交锋、有交心,有共识、有共振、有共勉,达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区委整改办于4月中旬、5月下旬对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

二、聚力聚焦巡视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黔江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最大鞭策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对标对表,举一反三,以钉钉子精神推进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针对“理论学习不深入,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2019年度黔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学习为重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起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学习,每次学习均安排中心发言和交流讨论环节,且增加了发言人数。严格控制专题讲座次数,截至目前专题讲座次数未超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次数的1/3。

二是印发《关于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重庆市〈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作出了统一规范性要求,明确了学习要求、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4月9日通过“黔江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知识竞赛的启示》,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条例,已有2140人次参与答题。4月10日下发《关于开展“担当作为 同心筑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五届微型党课宣讲活动的通知》,利用5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微型党课“晒党课”活动。

三是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重庆市《实施办法》。6月底开展了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对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学习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

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1)关于“区委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方面

一是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次,其中,3月1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审议《落实市委第七巡视组对黔江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3月28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

二是通过完善乡镇(街道)财政体制方式,进一步细化转移支付内容和标准,明确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每个乡镇(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经费不低于5万元。从2020年起,各部门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时,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保障。

三是制定财务检查指导工作计划,将部门和乡镇(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经费编制和使用情况作为重要的检查内容,对无预算和使用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与经费预算保障和转移支付政策挂钩。

四是4月28日区委常委会召开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对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2)关于“督促区管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方面

4月11日,召开全区意识形态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会上明确要求“对不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织进行全区通报,并约谈党组织书记”。

(3)关于“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不严格”方面

一是建立了网站基本信息台账,根据实时数据统计,注册地在黔江的网站目前有496个;建立了属地网站内部值班、监管部门监看等制度。制定了《黔江区意识形态场所分级管理制度》,对各责任单位管理责任、审批流程、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

二是建立健全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不定期开展宗教领域风险排查和宗教场所安全大检查。

三是加强对全区宗教场所的规范管理,针对依法依规处置舟白街道观音山、城东街道观音阁等违法寺庙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目前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针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工作不扎实”方面

一是已开展专项整治,涉及的相关问题线索已全部分办,其中办结1件,正在办理9件。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深入整治,全面自查自纠,已自查自纠整改问题8个、涉及金额15.7335万元。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借助税务大数据平台等,开展数据比对18000余条,发现问题线索11条;在城区各个商场核查了公款购买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情况,着力发现和查处不知止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将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纳入政治巡察重要内容,已于4月25日启动了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

(2)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进展缓慢”方面

一是对实行拆除的“大棚房”问题项目加大指导力度,对办理用地手续的“大棚房”问题项目及时跟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市级验收,整改率100%,加强对问题项目的持续监管、日常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宣传、注重政策讲解、提高危机意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对农地非农化乱象坚决遏制。

三是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前置审批指导把关,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3)关于“主动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存在差距”方面

一是召开区民促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持续走访、解决问题各项工作。在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上对涉及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级政策进行宣讲,深入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是编印发放《“1+1+6+4”民营经济政策汇编》,多渠道面向全区民营企业公布《渝府办发〔2019〕1号文件“18条政策措施”政策解读汇编》。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申报指南的通知》,提供操作指南。建立存量贷款续贷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政银企联动工作机制做好续贷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企业直接融资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黔江区提升经济证券化水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是建立了民营企业困难问题管理档案台账,将151家企业184条困难问题和77条交办问题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实行限期整改销号。对解决民营企业困难问题责任分解及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倒逼工作落实。目前,督查销号10条,责任单位自报完成申请销号56条,正在推进195条。

四是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网上行政审批,落实涉企政策,按照全区“1+6”支持民营企业政策体系,制定《黔江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完成11家限上服务业企业资料初审。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已全面摸清全区实际拖欠账款金额总体情况和明细。已累计兑现资金34479.98万元,余款已作出兑现计划。

(二)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领导经济社会发展

1.针对“区委议事决策机制不完善,区属部门单位以政代党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重大问题一律由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策。

二是调整修订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将大额资金调度使用、大额融资、机构编制方案、财政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等纳入决策范围,不断提升区委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三是明确了党委会议与党政联席会议界限,加大对区属部门、乡镇(街道)、国有企业、学校的指导力度。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中塘乡党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场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2.针对“领导推进‘三大攻坚战’力度不够”的问题

(1)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债务风险措施不力,隐性债务逐年增加”方面

一是加大偿债预算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中央、市委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年初预算安排3.5亿元偿债资金用于化解政府性债务。建立应急偿债周转金管理机制,制定《应急偿债周转金管理办法》,统筹调度1亿元资金注入应急偿债周转金专户,保障应急偿债需要。

二是严格按照《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申报经营性项目,严禁未批先建。明确由企业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后才能开工建设,严禁将融资资金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严禁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建立主管部门核实,人行、审计、银保监、发改委复核,财政汇总的隐性债务监控机制,按月监测隐性债务数据变化情况,对变动数据实行台账管理。按季排查全区债务风险隐患,逐笔、逐项核实每季度到期还本付息数额和资金落实情况,认真查找债务违约风险隐患点,有效化解债务违约风险隐患。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隐性债务重组工作。农商行首批重组资金已到位,重庆银行、兴业银行、国开行、三峡银行、哈尔滨银行、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等均有意重组2019年到期隐性债务。

四是压实平台公司融资主体责任,积极沟通协调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定期收集、汇总和报告平台公司还本付息资金缺口和还款预案。区城投集团2019年非公开公司债一期10亿元成功发行。拟定2019年上半年融资及还本付息方案,建立还本付息台账,建立每周融资及还本付息动态监测机制。规范政府投资管理,修订完善了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加强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从紧从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

五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查项目资金来源,对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或三年滚动投资计划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审批,截至6月,共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立项59个,所有审批项目皆纳入相关规划。严格执行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加强项目池和资金池对接,严格控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投资项目,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六是加快推进区属国企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区属国企资产清理处置工作,积极协调企业涉法涉诉和担保代偿风险,印发《区属国有企业涉法涉诉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

(2)关于“对脱贫攻坚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巩固脱贫效果措施不够有力”方面

一是举办全区2019年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举行“黔江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宣讲报告会”,通过各种形式宣讲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280余场次。印发《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通知》,召开2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以深度贫困镇金溪镇为重点,通过T型牌、LED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折页等方式,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开设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黔江脱贫记”“脱贫攻坚日志”等专题专栏。邀请市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来黔开展宣讲报告会1次,区领导及时到扶贫联系点宣讲,同时把“学重要论述、强思想武装、促整改落实”专项行动作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内容。

二是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完善巡视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点对点反馈到区级责任领导及部门,对具体整改任务进一步进行明确。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区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11+2”专项小组(结合实际增设住房、饮水2个小组),明确了区、乡、村以及帮扶干部责任,形成了领导带头、部门扛责、乡镇主抓的工作格局。

三是出台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目前已兑现各类资助3705.51万元,惠及学生8万人次。全面落实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2019年已拨付2805.27万元,惠及学生7.6万人次。印发《黔江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全面清理6—16周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经认真清理,反复甄别,全区疑似辍学儿童少年共计172人,已完成义务教育1人,病休2人,已落实“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并纳入学籍管理重度残疾儿童130人,已劝返复学19人,通过各种措施力争尽快全部劝返复学。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五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模式创新,强化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着力推进农村危旧房、破旧房改造动态“清零”行动。目前,已完成全区农村现存危房摸底调查工作,突破3类重点对象,兼顾其他困难群众,基本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全覆盖。编制完成《黔江区农村危房改造通用图集》,对农村危房改造户型及结构进行设计。成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组,落实专人对各乡镇(街道)危房改造、农村“五改”、人居环境整治进行全面技术指导。

五是扎实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患有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集中救治。区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出院即时结报制度。完善重病兜底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目前,全区贫困人口就医住院自付比例为9.89%,门诊自付比例为18.38%,确保因病致贫贫困户全部脱贫,已脱贫的贫困户不因病返贫,其他贫困边缘户不因病致贫。

六是积极推进综合兜底保障工作,大力推进“弱有所扶”专项行动。目前,共将6758名建卡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实现应兜尽兜。在脱贫攻坚期内,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家庭月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低于2倍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防止返贫;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单人户申请纳入农村低保。

七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攻坚行动,印发《黔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组建工作组具体负责全区30个乡镇(街道)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解决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目前新寻找补充水源100余处,启动了11个乡镇水厂升级改造和101个村(居)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启动建设30个,全区农村饮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达100%。

八是实施65户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已完成407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需求调查,正在进行政府采购流程。举办2019年就业援助月活动2次,52名残疾人签订了就业意向。为9659名残疾人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落实慰问资金8.4万元,为区特殊教育学校140名残疾学生发放了慰问物品。

九是制定《黔江区乡村振兴“3+1+5+22”试验示范村“三变”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优先支持深度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每年计划统筹整合3000万元用于支持股权化改革项目,目前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方案中已统筹安排1500万元。完善贫困村产业发展规划,深入推进“三变”改革,目前我区完善贫困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已完成,财政资金股权化改革项目实施方案将进行修订,优先倾斜贫困村,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向贫困村倾斜,优先量化到贫困户。

(3)关于“对落实生态环保责任传导压力不够,工作推进不力”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中央及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严肃问责。已对区城投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和区城市管理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鸿业集团、三峰公司等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办结市环保督察反馈的3件8人问题线索(其中县处级5人),其中党纪立案审查1件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提醒谈话2人。

二是加大生态环境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重要评价指标,对保护生态不力的根据有关规定坚决予以组织处理。制定方案,明确整改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完成时限。

三是完成全区入河排污口的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完善监管台账,正在督促业主申报6个点10个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论证材料。完成符合条件的5个点8个入河排污口审批备案。督促新材料公司、南海制药厂等工业企业完善入河排污口整治和审批工作。

四是排查发现污水直排口89处,已完成整改36处,正在整改11处,计划纳入后续污水管网建设项目24处,计划暂不实施的污水排口17处;雨水口排污整治1处,已拟定整改方案,正在审定中。

五是完成小南海自然保护区、阿蓬江湿地公园、武陵山自然保护区矢量图。专题研究“绿盾2019”我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核查点位清单整改工作。

六是全面清理生猪养殖场,全区现有常年存栏20头以上生猪当量养殖场(户)500家,并已纳入“一场一档”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已拟定禁养区畜禽养殖关闭(搬迁)方案,区政府已正式行文下发有关单位。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强对直排类畜禽养殖场正常监管执法,必要时开展环境监管执法。

3.针对“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对新城范围内拟实施的基础设施项目全面进行清理,规划四路西段道路工程、马鞍田水体大坝、规划三路工程、人民公园南路工程、舟白隧道改造工程等项目已缓建。已采取市场化方式完善新城功能配套,机场北二路交由国维集团实施、恒大范围内道路由恒大开发业主实施。根据优先打造行政中心片区、舟白片区的思路,优先招拍挂行政中心、舟白片区土地,以实现土地增值。

二是准确招商定位,把招商重点从房地产开发转移到城市功能配套型、产城融合型等项目,切实增强招商项目的需求性,全面促进和提升宜居新城、品质新城建设。加强已引进项目履约并进行合理优化,全力促进项目品质提升,积极做好武陵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东轮汽车交易市场、武陵山商贸批发城的规划调整工作。建立完善了招商项目前置审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项目前置审查的通知》。对2016年以来签约未开工未投产招商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出相关项目46个,并于5月7日向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清理并加快推进2016年以来签约未开工未投产招商项目的函》,要求对梳理项目进行跟进或销号,每月10日前汇总项目进展情况。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15家企业逐一核实问题,从清理反馈情况来看,15家企业涉及责任单位都重新核查清理到位,未发现套取优惠政策等现象;将15家企业处置责任分解到各主管部门,并实行销号管理,每月督查进展情况。严格执行招商优惠政策归口兑现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清理享受优惠政策的依据和企业履约情况,杜绝重复享受,堵住企业套取优惠政策的漏洞。

三是《重庆市黔江区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正挂网公开招标。强化旅游招商引资,与中信正业有限公司签订《重庆市黔江区三塘盖旅游康养度假区项目招商引资合同》,储备旅游招商引资项目15个。完成武陵山旅游营销中心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十三寨景区整体封闭运营方案(草案)》,建立整体运营临时综合协调机构和机制。加强景区环境卫生和市场秩序整治,推进旅游厕所建设,推进濯水景区创建5A问题摸排整改。

四是全力培育规上工业企业,加强对鸿峰矿业、铖锋锰业、首工机械、双普食品、鱼滩水电站等企业的指导和人员现场培训。目前,联宝维美地毯正在实施“机器换人”工程,购置数码簇绒地毯机器人等智能化生产设备。积极推进烟厂异地技改项目建设,1—5月,黔江卷烟厂分劈产值21.52亿元,同比增长46%;科瑞南海制药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帮助黔正纸业、正申硅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推动生产困难企业脱危解困。已从制造业中选定14家申报目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正从区内一产、三产企业、总部企业中筛选优秀企业培育申报,力争申报20家以上。《启迪(黔江)科技城一期项目招商引资合同补充合同(2)》已于5月16日在西洽会上正式签订。材料产业园三磊玻纤第一条生产线满负荷运行,项目二线已完成方案设计及设备选型;铖锋锰业入驻正阳工业园区,目前7号炉已投产,8号炉正在进行技术改造,即将投产运行。食品产业园蓬江食品、佰裕佳食品、乐滋滋食品等生产运行情况良好,去年新入驻的田甜农业、捷鑫生态农业、璞琢农业正式投产,宇茜农业、仁禹山食品正在加快建设。纺织产业园维美地毯正在扩建1号、5号厂房,建成投用后,产能增加60%;双河丝绸二期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进行消防设备安装。环保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拟定特许经营实施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特许经营实施方案评估报告后,重新签订BOT协议,已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完成可研编制,启动场平施工相关前期工作,正在进行施工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等。全面启动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工作,目前,我区共有64家企业在市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管理平台注册。已组织电力协调会6次,协调企业在电力资产移交过渡期间生产用电问题。协调企业用水事宜,解决双河丝绸、黔正纸业等2户企业用上了原水,协调标准厂房电力增容、新安装变压器,推进“一企一表”落实到位。铁路货运停运后,已向涪陵货段协调并与市交通局衔接,尽快恢复铁路货运。

(三)全面加强组织建设

1.针对“存在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的问题

(1)关于“违规设置机构和职务”方面

一是以2019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审批为契机,对区级部门职数核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

二是严格按职数规定配备干部,对因机构改革等特殊情况需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按照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三是按照《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和《重庆市黔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拟定区直部门“三定”框架原则,进一步加大内设机构整合,规范处级领导职数,精简中层职数。按照市委统一要求,经区委常委会、区委编委审定,已上报《黔江区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基数的备案报告》,对我区处级领导职数实行总量限额控制。

(2)关于“执行干部选拔政策不严谨”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区管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组织开展专门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并印发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文件,对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今年4月,已开展3名试用期满区管领导干部转正考核。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民主推荐和考察人员范围,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深做实考察了解,对巡视以来37名新提拔重用考察对象和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对象,谈话人数至少30人(总人数少于30人的全部谈话),延伸考察单位至少谈20人(总人数少于20人的全部谈话)。

三是落实《重庆市黔江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细则》,规范完善选任纪实材料,通过“一批一卷”方式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封存备查,目前已完成2批次干部调整纪实档案存档。

(3)关于“对下级党组织选人用人监管不力”方面

印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职务任免的通知》,全面推行科级及以下干部选任事前预审、事后备案制度,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条件、程序、方法、纪律要求等,督促推动各领域选人用人归正规范。目前已累计完成干部选任方案预审、备案工作7批次。

2.针对“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好”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够”方面

一是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2018年度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严肃认真,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坚持把会前沟通作为关键环节,多形式交心谈心,诚恳听取对自己的意见,客观指出对方问题,为全区各级党组织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示范。

三是认真落实对下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制度要求,区委书记余长明亲自督导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中塘乡党委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现场督促问题整改,区级党员领导干部均列席指导1个以上分管单位或联系乡镇的民主生活会,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全覆盖列席区管班子民主生活会。

(2)关于“区级领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方面

一是区级领导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区委书记余长明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二是把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纳入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重要内容,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全覆盖”到会监督,加强督促督导,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区委书记余长明对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好的区级党员领导逐一约谈提醒,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逐一倒查反思,存在问题的立行立改。

(3)关于“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规范”方面

一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作为抓好支部工作的行动指南,纳入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党员冬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编印《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记录本》,以流程图的形式明确“三会一课”具体工作环节、程序要求,实施全程纪实。将每月8日作为全区支部主题党日,每月通过“黔江组工”微信公众号提前发布活动参考主题,每月10日前各支部公示活动情况,“黔江组工”微信公众号择优刊载。

三是把规范“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作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重点,每半年分领域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确保落细落实,扎实有效。

3.关于“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

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论述、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为重要内容,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培训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37人,选调13名同志参加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培训,选派6名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到山东日照挂职3个月。

二是深化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严格落实村干部及人选资格联审机制和区级备案管理制度,对19名新拟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任前联审。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时调整带富能力不强、办法不多的贫困村党组织书记7名。

三是将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书记工程”重点推进,落实中信集团帮扶资金210万元对沙坝乡7个村进行重点扶持,同时积极协调整合各类产业发展资金、部门帮扶资金用于集体经济发展。以金溪镇长春村、石会镇中元村等为重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多元投入、生产经营、利益联结和监督管理机制,多形式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目前,72个村(社区)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

四是开展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倒排确定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30个,逐一明确区级党员领导包点联系、先进支部结对帮扶,一支一策精准整顿。把后进整顿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止宗教邪教在基层蔓延等工作相结合。

五是严厉打击村(社区)干部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双向移送反馈制度,定期向区纪委监委推送违法犯罪党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等重点人员,今年共移送重点人员信息38条,继续定期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筛查。

六是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工作,新摸排处置违纪违法村组干部12人。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基础平台作用,引导村(居)委把扫黑除恶融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四)坚决整治和纠正“四风”问题

1.针对“改作风转作风不力”的问题

一是市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常委会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共6次,四届区委第94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全市党的十九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听取并原则同意我区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二是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大类12项重点,通过“六个一批”集中整治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瞄准靶向,精准发力,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件27人。

三是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4个专项治理,清退各类违规违纪资金1223万余元。收集全区108个单位576张公务加油卡基本信息,协调中石油黔江分公司调取公务加油卡消费记录,进行了全面比对。紧盯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协调税务部门调取发票信息17443余条,发现问题11个,给予提醒谈话1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已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件 15人。

2.针对“个别项目有打造形象工程之嫌”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全覆盖列席监督区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区纪委监委派员全覆盖列席区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区住建委对全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摸排;畅通问题移送机制,及时受理和查处摸排出的涉及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等问题及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督促冯家街道办事处对2016年“一江两岸”风貌改造实施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重点对项目实施决策过程、招投标程序、建设规模、过程管理、涉农资金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进行梳理,逐一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乡镇(街道)深入查找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规定和一卡通制度,坚决杜绝资金挪用、滞留等问题。对全区实施的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梳理,并及时上报项目清理相关情况。

二是加速人气商气聚集,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商贸企业的扶持和培育,着力人气商气聚焦,提高居民对两个互通的通行需求。以实施“城市提升工程”为抓手,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按照“建设一片,成熟一片”的原则,加快新城行政中心、机场路两大片区和工业园区功能配套建设力度;加强景区管理,持续开展旅游标准年建设活动,加大宣传营销力度,积极参与旅游推介活动;着力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功能配套型项目引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商贸企业,打造新城以商务、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核心商圈。

三是严格执行《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坚决履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重大项目可研审批实行委托评估制,对项目建设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严格论证,并委托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中介对可研报告进行评估,同时严格审批重大项目投资概算,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控,共审批项目概算9个,全部委托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进行了评审。

3.针对“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一是清理区委区政府与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区政府与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区级部门与区内有关单位、乡镇(街道)签订的责任书、保证书、承诺书共35项,按照相关规定,坚决取消缺乏签订依据且部分内容交叉重叠的17项,保留18项。对责任书、保证书、承诺书等问题纳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重要内容,精准施策、精准监督、精准整治。

二是拟定2019年安置工作目标任务,将安置房建设、安置房分配、安置区附属设施及环境整治工程、临时过渡棚屋拆除等工作按季度倒排工期。已完成未落实还房安置人员清理、安置房分配方案拟订、房源清理等工作,落实专人加强在建安置房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定期巡查,督促相关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进行施工,尽快完成主体已完工安置房的验收交房。板栗山安置房项目建至裙楼后停工,6月5日向重庆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申报了板栗山安置房(拆迁)工程调整方案设计审查工作,6月27日获得重庆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审批办公室正式同意批复文件,待区政府审批后尽快复工;5个安置房项目建成投用后,能满足我区未落实还房安置人员的安置需求。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给予容错的干部,不进行责任追究,相关考核、评先评优等不受影响,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四是研究制定《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分三阶段对全区30个乡镇(街道)和46个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动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印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集中交办问题线索50条;成立民生监督专班,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实行直查直办。

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的问题

(1)关于“违规公款吃喝”方面

一是已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办,相关核查工作正在办理中。

二是紧盯“四风”新变异新动向,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正在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节假日期间作风监督检查,严查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三是把违规公款吃喝纳入了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重要内容。

(2)关于“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方面

一是召开全区性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已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分办,核查工作正在办理中。

二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严格发放标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通讯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收集相关政策模糊地带,拟待市纪委修订印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后,及时修订《黔江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

三是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召开市委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布置具体工作,已督促各单位将违规资金集中清退后上缴区财政。

(3)关于“以社会培训或调研考察为名公款旅游”方面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正在开展专项治理。把公款旅游纳入了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重要内容,并建立了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机制。

二是召开市委巡视反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会议,布置具体工作,已督促各单位将违规资金集中清退后上缴区财政。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学习考察培训规定,堵塞制度漏洞。督促各单位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现行的通讯费管理、津补贴发放、值班加班管理、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政策作了解释和强调。

(五)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1.针对“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方面

一是6月3日至4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重要论述。

二是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专责监督的职能作用,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对区管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约谈13批次26人。

(2)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方面

一是区委书记余长明听取区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13人次;对机构改革后改任的50名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传导从严治党压力;分两批对34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廉洁从政要求。

二是成立7个监督检查组,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对全区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整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突出问题。

三是健全和完善市管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记实平台。印发《关于探索开展“六式”监督的工作实施方案》,对建立和完善区管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实进行了安排部署。

2.针对“区委对国有企业监管缺位,导致腐败问题频发”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有关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明确对全区2014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以来实施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清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建立项目台帐、问题台帐和整改台帐。

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黔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坚决履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在审批政府投资项目时,对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或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项目,对无明确资金计划和资金无落实的项目,不予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草拟《关于落实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全面开展政府采购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了政府采购办公室,落实了3名专职人员,对公开招投标项目和非公开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标后监管。加强对企业和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全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后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面加强监督执法检查,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三是加强对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督办督查,对未按计划推进项目或进度滞后,与既定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3月、4月,先后组织开展了对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及重点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推进情况督办督查,政府投资项目按进度规范有序组织实施。

四是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对巡视反馈的扶贫项目招投标问题,督促相关乡镇(街道)及时梳理、总结,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工作责任,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督促清理上报金洞新农村建设、黄溪黄桥安置点环境整治等6个项目,涉及工程投资1200余万元。加大国有企业、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已立案查处国企腐败问题2件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件2人。

五是坚持以制度规范人权、财权、物权、事权,注重源头监管,制定完善《重庆市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履职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黔江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正在修订完善《黔江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办法》,形成较为完善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  

3.针对“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精准”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重庆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今年以来,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81人次,占83.4%;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18人次,占8.3%;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10人次,占4.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8人次,占3.7%。

二是严格“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抽查复核了扶贫领域了结的问题线索11件。印发了《关于探索开展“六式”监督的工作实施方案》,着力凸显监督第一职责。

(2)关于“指导基层纪检组织‘三转’不力”方面

一是区委书记余长明在四届区纪委第四次全会上对全区纪检组织“三转”提出明确要求,区纪委书记雷晓风在报告中对深化“三转”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目前,全区各级纪检组织“三转”已全面到位。

二是对纪检组织参与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及时约谈继续分管业务外工作的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负责人。

(3)关于“督促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一是建立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室工作制度,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指导。

二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已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3次业务培训。

三是大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零查处、零报告、零问责、零通报“四零”问题,对零立案、零问责的28个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完善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业务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半年报告工作、每月报告问题线索、每周报告工作动态等制度。

(六)持续整改上轮巡视问题

一是区委定期研究部署和督促推动整改工作。持续加强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巡视整改工作的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建立清单管理、联动配合、定期报告、常态督导、整改回访“五项机制”,实行整改事项挂单整改、限时销号。

二是加强涉企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和涉企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广“渝快办”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大厅放置“易拉宝”10个、海报50张、三折页1000份、安装使用指南1000份,同时要求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放置海报、“易拉宝”、三折页、安装使用说明等宣传物品,并落实专职服务人员引导群众线上办理。

三是加强国企债务风险防控。制定《黔江区2019-2028年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国企债务信息监管系统已开始试运行,对国有企业支出实行“一支笔”审签。修改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

四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市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格政府投资计划管理,标前严格招标方案审查、标中严格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和开标评标全过程监管、标后监督检查。建立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曝光制度,严格执行,加大惩处力度,切实做到查处一件、教育一批。

三、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攻坚,我区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市委、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不少差距,部分问题还需标本兼治,长期整改,巩固深化集中整改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下一步,我们将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切实推动巡视整改不断走向深入。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放到践行“三个确保”的政治高度,坚定笃实抓整改、促落实、见成效。

(二)进一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全面梳理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继续跟踪完善整改台账,高标准、严要求把好整改落实关。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认真组织预评估、预验收,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弄清原因、细化措施、督促落实,确保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对整改中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立行立改,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妥善解决。

(三)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举一反三,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

(四)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贯穿于转变作风、推动发展的各环节、全过程。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发挥好“三个作用”的要求,认真落实《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发展思路,着力推动黔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9230388;邮政信箱:重庆市黔江区城西街道行署街365号,黔江区委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09000,电子邮箱:qjqwxszgb@163.com。

 

中共重庆市黔江区委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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