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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简介

来源:棠城清风 时间:2020-01-04 14:30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法规研究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承办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请示、咨询、答复工作;负责申诉复查工作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

(六)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等。

(八)第一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负责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

(九)第二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负责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严重违纪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指导;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有关协查事项。

(十)第三至第四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十一)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十二)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

(十三)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二、区委巡察办

三、直属事业单位

重庆市荣昌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

四、派驻(出)机构

1.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2.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3.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4.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5.区纪委监委驻荣昌高新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6.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8.区纪委监委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9.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

10.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11.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12.区纪委监委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13.重庆市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一监察室

14.重庆市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二监察室

15.重庆市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三监察室

16.重庆市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四监察室

17.重庆市荣昌区监察委员会派出第五监察室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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