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可被“双开”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0-03-24 20:10

据大足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足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重庆大足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款项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可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