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南岸区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来源:清风南岸 时间:2020-09-28 11:02

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承担有关文件文稿、信息和公文审核;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党群、保密、财务、档案工作;负责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研究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和问责等方面工作。

(六)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群众电话网络举报;核实对打击报复信访人的举报、控告;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场所建设;负责区纪委监委信息技术的统筹整合以及相关信息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息化工作等。

(八)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

(九)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

(十)案件审理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法规工作等。

(十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等。

(十二)区委巡察办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区委工作机关。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区委巡察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南岸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重庆经开区机关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区监委派出第一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二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三监察室

区监委派出第四监察室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