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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来源:大足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0-10-03 10:05


各部室主要职责简介

(一)办公室

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二)组织部

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统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及舆论引导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报刊杂志、图书资料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等。

(四)研究室

负责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民意调查等。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内监督、作风建设、问责等方面工作;负责相关理论研究、数据统计、综合分析、政策制定;负责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六)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务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及办理有关国家赔偿事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等。

(七)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集中管理问题线索,承办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指定管辖和问题线索分办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八)第一至第三监督检查室

负责监督检查联系镇街和部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等相关情况,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进行问责;承办联系镇街和部门的日常监督和轻微违纪问题的处理等。

(九)第四监督检查室

组织协调全区民生领域监督工作,综合协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脱贫攻坚、民生领域、财政金融、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信息平台等。

(十)第五至第七审查调查室

负责重要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纪委监委交办、指定管辖案件的办理工作,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查办案件;负责分析研究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手段、规律、趋势及对策、措施等。

(十一)案件审理室(法规室)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核处理工作。负责报批、备案和征求意见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对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预审工作;负责案件质量的监督检查;承办恢复党员权利、解除政务处分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复议复查案件的审核处理;负责起草有关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等。

(十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制度,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十三)区委巡察办

统筹协调全区巡察工作;负责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并对其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等。

(十四)区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名单

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住房城乡建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驻区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驻区文化旅游委纪检监察组

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

驻双桥经开区纪检监察组

派出第一监察室

派出第二监察室

派出第三监察室

派出第四监察室

派出第五监察室

派出第六监察室

派出第七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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