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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一次提醒让一批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老有所享”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0-11-11 20:32

8月31日上午,骄阳似火,炙烤大地。巴南区二圣镇巴山村水井湾村村民林昌和老伴儿坐在屋旁的大树下,摇着蒲扇,拉着家常,一抬头,忽见二圣镇纪委书记吴兆元朝他们走来。

“林大婶,我这次是按照区纪委监委统一安排下村走访的,主要就是想了解您收到养老服务补贴了没得?”见吴兆元的汗水浸湿了衬衫,林昌和老伴儿赶紧邀他坐下歇歇。“收到咯,8月14号就打我卡上啦,多亏了区纪委监委,以后每个月我都可以领到这笔钱了。”一瞬间,笑容在林昌饱经沧桑的脸上如春风一般荡漾开来。

这项养老服务补贴说的是巴南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符合该补贴申领条件的对象有两类:一是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包含肢体、智力、精神、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老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老年人;二是城乡低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年人(不含前述失能老年人)。

林昌出生于1960年,今年3月已满60岁,视力二级重度残疾,家庭条件困难,是农村低保对象。今年5月,巴南区纪委监委组建专项检查组,对全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未及时享受到养老服务补贴,林昌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相关政策,林昌原本最早从今年4月起就可享受每月200元的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未向其宣传补贴政策,导致其不知自己符合该养老服务补贴的申请条件。

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巴南区纪委监委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全区符合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条件却未享受到相应补贴的共有74人。除此之外,一些已去世的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却仍在继续享受补贴,已发放资金3.68万元。

“保障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基本生活,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关系到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巴南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区纪委监委必须以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情况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对困难高龄失能老人应享受的其他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

6月29日,针对存在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向区民政局等主管部门“一把手”点对点签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其切实做好对象排查、信息更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及时纠正偏差、弥补疏漏,确保困难高龄失能老人惠民政策能够应享尽享。

收到工作提醒函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研究制定治理方案,要求各镇街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

查阅申报资料、发放表、财政支付凭证……7月中旬,巴南区民政局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实地督查,指导督促各镇街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逐人整改。截至8月底,全区应享未享对象全部纳入补贴范围,全区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已惠及老人1535人;全区应停未停对象全部停止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也全数追回。与此同时,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有关困难高龄失能老人群体各项补贴补助发放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复核、比对机制,实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

林昌掰开手指,给吴兆元算了一笔账:“现在,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帮扶力度真的很大,我和老伴儿两人的低保、养老保险一个月就有1140元。另外,我每月还有70元的残疾人生活补助、2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加上每年享有的2160元专项奖扶金……算下来,我们老两口全年享受的各种补贴总共就有2万多元,平均每月2000多元,基本生活不用发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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