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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司法局委员会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1-04 15: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3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司法局党委(含市监狱局党委、市教育矫治局党委、重庆仲裁办)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9月2日,市委巡视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市司法局党委始终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扛责任、抓整改、促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党委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摆在首位,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陈敏尔书记在听取市委本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切实增强了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召开3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举行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推深做实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压紧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审定巡视整改方案,直接牵头负责24项整改任务,对巡视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督办。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力抓好牵头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巡视整改办多次召开推进会,协调督促整改工作有力推进。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推动巡视整改真改实改。

(三)注重从严从实。坚持严肃态度、严格标准、严明纪律,对标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13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94项整改任务、223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为巡视整改工作明确了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坚决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于三个月以内可以整改的问题,严格打表、限期完成;对于长期整改的问题,加强统筹谋划和请示汇报,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强化标本兼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紧密结合,加强共性问题、近似问题及关联问题的深化整治,力求整改一项、巩固一批、提升一片。围绕制度建设,制定或修订《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48个。统筹推进工作整改和思想作风整改,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举办全系统处级领导(书记)专题培训暨政治轮训班和“重庆司法大讲堂”,推动党风、政风、警风、行风持续好转。

(五)坚持一体推进。将巡视整改和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坚持以“良法善治”为目标,推动高质量立法;坚持以“示范创建”为引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两快两全”为方向,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基调,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切实以履职成效检验整改质效,努力为全市发挥“三个作用”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坚持刀刃向内抓整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逐项落到实处

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勇于自我革命、务实解决问题。目前,巡视整改方案明确的94项整改任务中,完成或者基本完成79项、持续整改15项。通过巡视整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建设更加有力、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纪律作风更加严明、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更加振奋,实现了思想大扫除、作风大整顿、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的目的,兑现了向市委作出的政治承诺。

1.针对“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实施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对2019年建成和2020年建设的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所工作站进行线上巡查和重点抽查,对2021年拟推进规范化建设的进行调查摸底。指导各区县采取增设服务窗口、开设综合窗口、配置智能服务设施设备等方式,推动行政复议受理、行政立法建议、行政执法投诉等法律服务资源全入驻。制定《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三台融合信息化建设方案》,待重庆法网Ⅲ期项目批复后立即实施。清查各区县法律援助中心编制核定、使用及人员配备情况,推动补齐法律援助机构空编。

二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主城律所与县域律工委帮扶机制,鼓励引导主城规模较大律所到远郊区县设立分所并实现实体运行。组织开展2020年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积极缓解远郊区县法律服务人员短缺问题。研究制定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指导区县司法局协调当地编制部门尽快充实司法所人员。对全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将培训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细化专职人民调解员认定标准,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深入实施“百千万律师人才培养工程”,建立第一期600名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库。成立重庆仲裁委涉外仲裁员专业委员会、重庆临空政策法律服务国际中心。推进国内律所聘请外籍律师担任外国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出台《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重庆市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引进10余家全国知名律所来渝设立分支机构。会同四川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由47家266名律所和律师组成的“川渝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及律师名录”。

2.针对“推进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完善监所布局和功能调整。加大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力度,加快推进监狱布局调整,完善监狱管理体制。分步实施戒毒场所功能改造,提升戒毒场所教育矫治能力水平。

二是落实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完善戒毒人员期区评价、流转和协调机制,推动戒毒执法平台与基本模式融合,积极探索推广戒毒新方法,扎实推动戒毒场所电教系统建设。

三是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体系建设。“智慧司法”Ⅰ期项目顺利完成项目验收,Ⅱ期项目通过项目初验并投入试运行,Ⅲ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正在优化。1所监狱通过司法部“智慧监狱”验收,3所监狱信息化项目分别列入市级财政计划或市大数据局建设清单。2个“智慧戒毒”项目纳入2021年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

3.针对“统筹规划立法和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提高立法质量。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制定《重庆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立法审查中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工作规则》,将《重庆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修订)》纳入市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扩大立法计划征集范围,坚持滚动推动原则,常态化采取登报、网站、座谈会、书面、基层立法联系点等方式广泛征求立法建议项目,确保立法科学精准。完善委托第三方参与立法制度,指导相关部门开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委托起草工作。严格执行公众意见征求反馈制度,对相对集中不采纳意见进行说明,并在一个月内将公众反馈意见情况公开发布。完善立法专家咨询机制,发布《第五届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册》,推动市政府参事、市政府法律顾问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工作。部署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月”和“改造政策宣讲专题教育”两项活动,切实提升改造质量。研究制定《重庆市假释工作规定》,严格规范假释案件办理。编制《物防、警戒设施设备建设清单》,推动符合武警入驻上勤条件的监狱实现“应上尽上”。

4.针对“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总支、支部)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巡察、班子回访、警务督察、年度考核等工作,常态化督促各级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明确每年1月对上年度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总体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是强化阵地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规范宣传流程,畅通网站、微信、微博、业务专网、内刊杂志的信息共享渠道。开通市教育矫治局网站,并将“两局一办”网站作为市司法局二级网站实行集约化管理。建立网络舆情和新闻宣传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及时对重点舆情风险进行预警预防。制定《党员干部网络言行规范》,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自我约束。

5.针对“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压实政治责任。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每年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上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严格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制订全面从严治党3个责任清单,局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基层监所、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督导各级党委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党委会,分析、研判和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关于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建立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系统逐级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深化“以案四改”。

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纳入《党委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内容。推动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常态化谈话提醒。制作《履行“一岗双责”纪实手册》,根据班子成员履责情况,以“责任提醒卡”的形式,推动责任落实。

三是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认真落实中纪委部署和市纪委要求,进一步理顺监狱戒毒系统纪检工作体制。建立监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双报告”制度。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切实加大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力度。举办全系统纪检干部培训班,加大优秀纪检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

四是驻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政治监督走深走实,从政治高度发现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聚焦制度执行、责任落实等开展监督检查。按规定参加(列席)三局党委会、办公会、民主生活会以及“三重一大”等会议。与市局审计、巡察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刑罚执行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活动2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一步健全每半年与三局党委书记共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半年会同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党委听取各监所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并开展集体约谈的工作机制。坚持每季度向三局党委书面反馈一次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办理结果。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工作要求,推动理顺全系统纪检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监狱戒毒系统纪检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展办案质量检查,下发整改督办通知10份。强化纪检干部业务培训,持续用好监所纪检干部“跟案轮训”机制,不断提升纪检干部专业能力。将巡视整改情况纳入监督工作重点,制定监督工作方案,发出监察建议书5份。在三局党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中约谈,督促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6.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违规发放福利、违规长期租车和公车私养、违规兼职取酬等有关问题,逐项开展调查核实,查对原始凭证,研判有关事实,确保情况清、底数明。

二是坚决严肃整改。坚持实事求是、从严处理原则,立即叫停违规行为,按规定清退违规发放或报销款项。坚持举一反三,部署开展了全系统党员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集中清理活动,确保“兼职不兼薪酬”规定严格落实。

三是堵塞管理漏洞。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重庆仲裁办公务用车及公务租车管理办法》《重庆市公证处公务车辆使用及租用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车辆租赁与监督管理;修订《重庆市公证处收费报销办法(试行)》,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标准。

四是完善治理结构。认真落实司法部工作部署,稳妥推进仲裁、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市场化改革。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仲裁委法人治理结构,按市场化原则实行企业化管理,完善适应仲裁事业发展的人事、薪酬、考核等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

7.针对“形式主义禁而不绝”的问题

一是推动精文简会。建立发文年度计划与进度倒逼机制,2020年市司法局发文数同比减少153件,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分别同比下降4.4%和60%。制定会议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会议管理。将市司法局设置的2个报表纳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项目自动统计,市监狱局取消表簿册5项、优化整合2项。

二是科学督查考核。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精神,坚持降压不降担当、减负不减责任,科学制定考核体系,优化调整2020年度2项考核指标。印发《重庆市监狱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重庆市教育矫治局督查考核办法》,规范检查考核,减轻基层负担。

8.针对“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严格刑罚执行。修订罪犯计分考核、工种安排等制度规范,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流程,推动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制定或修订《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市场考察制度》《内部价格监督制度》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排他性条款、特殊参数等招标条件审核,对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非涉密工程一律公开招标。进一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三是加强仲裁管理。认真落实《仲裁法》《重庆仲裁委员会章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仲裁规章制度,规范仲裁领域管理。

9.针对“干部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三局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了优秀年轻干部名单,成立年轻干部学习小组,举办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择优选派年轻干部挂职、调训,注重提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市司法局机关2020年新提任的处级领导和公开遴选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公务员中,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占44.4%。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司法部《2016—2020年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有关要求,对应交流未交流干部有序进行交流调整。制定顶岗锻炼人员选用及管理办法,规范干部借用工作。严格执行干部调动有关规定,坚持以遴选为主渠道补充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严格招录标准,规范招录程序,公平公正开展招录工作。

二是激励担当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关于激励干部充分展现才干大力创新创业的十条措施》,认真落实激励司法行政干部担当作为九条举措,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建立正面和负面容错清单,切实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协同推进小组,推动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有关“老大难”问题。

10.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大整改监督力度。对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主题教育和党费审计等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回头看”,逐一核查了问题整改纠治情况,目前除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外,均已完成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以及基层党建的常见问题,举办监狱戒毒系统支部书记培训班。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检查指导的通知》,明确6个方面基层党组织指导帮带具体措施。出台《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70项党建工作标准、规范30项党建文书、印发20项党务工作流程,基层党建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加强干警教育管理。认真贯彻中组部、市委组织部工作要求,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市司法局、市监狱局、市教育矫治局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2020—2021年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在监狱戒毒场所选取党建相对滞后、问题相对较多的后进党支部,深入开展筹办一次信访接待、开展一次深度调研、落实一次主题党课、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创建一个先进监区(大队)党支部的“五个一”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八小时外”教育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干警行为,加强干警监督管理。

11. 针对“党委对上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存在‘前紧后松’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整改自觉,杜绝“过关”心理和“交差”心态,做到深入改、全面改,改彻底、改到位,坚决防止“前紧后松”的情况。

二是以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刑罚执行、工程建设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堵塞工作漏洞、促进长效长治。

三是坚持既改工作,更改思想、改作风,将巡视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纪律意识和担当自觉。

12.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一是对2017年以来基本建设项目内控管理制度,以及2017年7月1日以来开工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

二是建立健全《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工程预结算送审管理办法》等制度,探索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等项目管理新模式。

13.针对“执法领域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细化罪犯计分考核标准,明确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流程,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规范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加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所外就医管理,有效预防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坚持在巩固深化上下功夫,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集中攻坚,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和市委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与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下一步,市司法局党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九次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水平,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坚持不懈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砥砺前行。

(二)坚持不懈净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大力正风肃纪,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观点、错误言论。

(三)坚持不懈强化组织建设。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四)坚持不懈深化巡视整改。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深化巩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持续紧盯不放;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抓好制度性、规范性文件的落实落地,对有章不循、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制度权威。

(五)坚持不懈提高履职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重要指示要求,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维护监所和社会安全稳定,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7086027;邮政信箱:重庆市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巡视整改办,邮编:401120;电子邮箱:sfjxszgb@163.com。

                             中共重庆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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