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认真贯彻落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
切实发挥荣誉表彰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

来源:重庆日报 时间:2021-07-23 08: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手段”。2018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省部级及以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6月,市委、市政府对标对表制定了《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做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提供了依据和遵循。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法规制度和具体要求,蹄疾步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坚决维护表彰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切实推进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推动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19年以来,全市共推荐42个先进集体、142名先进个人获得国家级及以上表彰,68个先进集体、83名先进个人获得国家部委表彰,涌现出“全国脱贫攻坚楷模”毛相林,“改革先锋”马善祥、冉绍之等一大批带头改革创新、扎实干事创业的先进模范人物,充分展现了无私奉献、精益求精、造福群众、担当有为的精神风貌,切实体现了表彰的先进性和代表性,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追有方向。

严控数量,切实提高“含金量”

功勋荣誉表彰是至高神圣的荣誉。如果表彰过多过滥,把关不严,不仅会使荣誉和称号贬值,使示范激励作用缩水,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唯有在“少而精”的前提下,荣誉才有含金量。近年来,我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施奖、清单管理、从严从紧、注重实效,通过撤销、合并等方式进一步精简项目数量、优化项目设置,充分提高了表彰项目的“含金量”。如,通过撤销“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目标考核表彰”“重庆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表彰”等一批目标考核类表彰项目,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界限更明确、范围更清晰。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重庆市工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整合为“重庆市市场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项目,撤销了“重庆市国土房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项目。又如,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撤销了“重庆市三峡后续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重庆市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不适合继续开展的表彰项目。截至目前,全市表彰项目设置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实行总量控制,每个区每年不超过2个,每个县每年不超过1个,市级部门表彰项目累计每年不超过20个。

同时,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控制表彰规模,坚持以“好中选优,宁缺毋滥”为原则,对评选表彰数量进行了分层级细化明确,不搞“参评即有”“大锅饭式”表彰,杜绝“让群众看花了眼,让真英雄伤了心”情况发生。如,对市级表彰项目明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分别不超过参评总数的3%、5‰,对市级部门、区县表彰项目,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均不得超过参评总数的5%,每次评选的数量原则上分别不得超过50个、100名。

规范评选,严格把好“程序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功勋荣誉表彰要突出功绩导向,坚持以德为先,以功绩为重要衡量标准,严格掌握标准,做到宁缺毋滥,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要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维护功勋荣誉表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办法》中也明确指出,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

严格规范评选程序是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的关键。我市建立了“两审三公示”等制度,市人力社保局作为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全程参与各级表彰的组织实施,通过联合布置、联合推荐、联合评选等方式,在安排布置、推荐评选、征求意见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有力增强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性,切实维护了表彰的公正性。

对不再保持先进性的表彰奖励获得者,及时撤销其所获荣誉,建立“退出机制”,坚决消除社会不良影响,维护了表彰的严肃性。如,原潼南区田家镇佛镇村支部书记王某某,2016年曾被评为“重庆市三八红旗手”,2018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及时撤销了其所获“重庆市三八红旗手”荣誉,收回其荣誉证书,追缴奖金等物质奖励。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不按照批准事项开展表彰活动,违规开展或者参加违规开展的表彰活动的单位进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表彰的权威性。如2017年,我市某协会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向企业和个人违规收取培训费。经查证后,相关责任人受到行政约谈,该协会被降低信用评级,所收费用被全部清退。

树立典型,大力弘扬“正能量”

一个国家和社会,崇尚英雄才会产生英雄,争做英雄才能英雄辈出。加大先进模范人物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倡导社会好风尚、弘扬正能量,对于进一步营造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作用。比如,巫山县竹贤乡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相林获得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后,市委宣传部、市人力社保局精心组织了毛相林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并通过媒体宣传报道、建设党员干部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大力宣传毛相林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引起热烈反响,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再如,大渡口区育才小学老师王红旭见义勇为、勇救两名落水儿童而不幸牺牲后,市政府追授其为“重庆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追授其为“重庆市优秀教师”。通过对其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了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他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英雄气概和高尚品质,对于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模范就是一座丰碑。要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扩大覆盖面、强化渗透力,使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和精神深入人心,为全社会树立起一座座道德灯塔,凝聚起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的磅礴力量,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谱写重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