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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8-04 17: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市高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1日,市委巡视组向市高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担当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决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对市高法院党组开展常规巡视,进行全方位的“政治体检”,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法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法院干部的关心爱护。市高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和听取十九届中央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陈敏尔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五届市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努力交出合格“政治答卷”。

(一)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市高法院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3月1日巡视情况反馈会议上,党组即对巡视整改工作同步进行部署,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真认领、扛起政治责任真负责、筑牢政治忠诚真整改、强化政治担当真见效。3月2日再次召开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要求,逐条逐句领会把握巡视反馈意见,增强巡视整改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推动从政治上认领问题、从政治上剖析根源、从政治上抓实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二)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市高法院党组自觉担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3月4日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李永利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整改任务,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党组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先后组织召开12次党组会和5次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定期检查整改推进情况,扎实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成立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担当尽责、合力整改,推动巡视整改责任层层传导、逐级压实。

(三)对标对表制定整改方案。市高法院党组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市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市高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5个方面30个问题表现,细化明确83项整改措施,将巡视反馈意见全部吸纳,逐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逐一确定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反馈问题清仓见底、见人见事,确保整改建议细化深化、落地落实。健全整改落实跟踪督查督办制度,将巡视整改作为部门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各责任部门集中整改阶段每月报告整改进展情况,持续深入整改阶段每季度报告进展情况,有力有序推进整改。严明巡视整改工作纪律,对出现虎头蛇尾、上热下冷、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一律从严查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确保责任压紧,推动任务落实。

(四)推动共性问题系统整改。市高法院党组坚持将巡视整改作为全市三级法院共同政治责任,以下看上找差距、以上率下抓整改,拓展整改工作成效。针对市委巡视指出法院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下发通知和整改清单,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推动全市法院系统治理。在全市法院院长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队伍建设工作会、执行工作会等会议上对全市法院巡视整改作出安排,纳入相关任务分解方案、纳入每季度部分中级法院党组和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督促中基层法院党组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班子成员结合开展基层调研走访,每到一地均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面对面压实各中基层法院党组责任。

(五)扎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市高法院党组坚持把问题解决到位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严格按照巡视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按期对账销号。院党组专门听取驻院纪检监察组监督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报告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2次,彰显巡视整改工作严肃性。目前,巡视整改方案明确的83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启动实施,集中整改阶段73项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落实,持续深入整改阶段的10项整改任务正在稳步推进。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狠抓建章立制,深化标本兼治,研究出台相关文件58份,其中修订制定制度22个,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巩固。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个融入”的总要求,严格对照巡视反馈的30个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

市高法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严格的标准推动落实,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截至2021年7月31日,市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30个问题表现,已经全面整改到位22个,其余8个问题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巡视组提出的5条意见建议,已经全面深化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方面

1. 认真落实政治轮训制度

一是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市委关于集中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半天”的要求,制定市高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全年计划安排17次集体学习,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一刻不迟、一次不落、一件不少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今年已开展11次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交流发言48人次。规范集体学习考勤制度,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完善学习资料归档管理制度,及时通报中心组学习情况,确保中心组学习规范开展。将中基层法院党组理论学习情况纳入队伍建设工作评估细则,作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导各中基层法院切实抓好创新理论武装。

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全市法院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及各专项组,制定学习教育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引领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安排,部署5个专题学习内容,先后开展5次专题学习,专门下发《用好红色资源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组织班子全体成员赴红岩革命纪念馆、重庆档案馆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举办“红岩革命故事展演”,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来院作党史学习教育宣讲报告,推进党支部学习和干警自学全覆盖。制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一街镇一法官、车载便民法庭、云上共享法庭等六项工作为重点,细化13项重点项目清单,推动全市法院结合实际推出一批司法为民实招硬招。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市高法院班子成员下沉基层法院分片指导督导,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举行“永远跟党走”文艺演出,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等工作,激励队伍牢记初心使命、践行伟大建党精神。今年6月,市高法院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会上介绍经验。

三是举办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大学堂。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在重庆法院党校设主会场,集中3月23至26日3天时间,组织全市法院市管领导干部和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在各法院设分会场,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同步学习,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内涵和人民法院政治属性。

四是精心举办“七一”院长党课。发挥领导干部领学导学作用,6月28日召开全市法院“七一”专题党课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全市法院干警集体聆听市高法院院长专题党课,增强干警党的领导意识、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督导中基层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和全市法院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好专题党课,引领法院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重庆法院党建工作八项制度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支部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让干警接受思想洗礼,锤炼党性。

五是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政治轮训。召开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重庆法院党校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法院所有培训班次均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程,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党史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的要求,推动全员政治轮训走深走实。2021年1至7月,共举办各类培训23期2500余人次,网上培训1.4万余人次。举办全市法院政治部主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集中政治轮训及市高法院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骨干培训等政治轮训项目,督导各中基层法院严格抓实政治轮训,增强队伍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

2.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建立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制定《干警思想动态调查问卷》,认真开展思想调查,加强干警思想动态分析研判,为有针对性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依据。常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中干必谈,部门中干与部门干警必谈,要求院领导每年与至少20%的一线干警直接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二是坚持正向引导和正面激励。结合队伍实际,采取岗位交流调整、职级晋升、关怀帮扶等措施,增强干警职业尊荣感,激发干事精气神。公道正派做好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促进干部成长成才,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针对司法改革后三类人员因身份变化、待遇差异带来的思想问题,注重政策完善,强化政策执行,坚持因人施教,做好政策宣讲、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消除思想包袱和负面情绪,队伍思想整体稳定。

3. 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修订《市高法院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细化8项责任内容和12种追责情形,明确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通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抓实意识形态教育,坚定队伍政治信仰和法治信念。

二是发挥党支部教育引导作用。制定下发市高法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市高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关于深化机关党建工作“三基”建设做好市直模范机关和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创建工作的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纳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任务,纳入各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作为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4. 加强全市法院网络舆论阵地管理

一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高法院党组及时学习传达中办印发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关于进一步正导向严纪律强管理推动法院新闻舆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2021年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工作要点》《全市中基层人民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年度评估办法(2021年)》等制度文件,严明宣传报道纪律,夯实内部防控基础。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日常研判。坚持每日舆情专报制度,及时发现和预警涉法舆情。落实舆情综合研判制度,扎实做好“三同步”工作,筑牢防范化解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的“防火墙”。积极参与全市平安稳定风险综合研判,认真办理落实交督办事项。举办全市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培训,选派中基层法院干警上挂锻炼,有针对性地提升队伍新闻舆论工作水平。

(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5.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一是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制定《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切实保障及时立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登记立案要求保障依法及时立案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法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严防“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制定《重庆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实施细则》《关于严格落实网上立案工作要求切实提升立案工作质效的通知》,提升网上立案服务水平,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2021年1至7月,全市法院审核网上立案33.8万件,网上立案成功23.6万件,其中民事一审网上立案成功19.4万件,占一审民事案件收案总量的55%。

二是修订立案条线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健全立案工作评估机制,修订《立案条线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优化评估指标设置,发挥审判质效评估指挥棒作用,加强对立案工作的评估引导。

三是强化收案态势监督管理。制定《全市中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评估指标体系(2021年)》,将一年以上未结积案清理化解纳入评估指标,修订“月度收案波动”评估标准,强化案件审限及月度收案波动幅度的常态化监督管理。举办全市法院审判管理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审执工作评估理念方法、审判质效流程管理实务解析、审判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解读的专题培训。

四是建立立案工作投诉处理机制。制定《关于建立立案受理工作投诉处理机制的规定》,各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箱,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处理投诉功能,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五是严格落实案件审限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审理期限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法院严格落实案件审限制度,规范执行结案标准,强化审限变更管理,建立审限催办督办机制,提升诉讼效率。制定《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形成一年以上未结案件长效清理机制。2021年1至6月,全市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39%;其中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同比下降32%。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上诉案件卷宗移送制度的规定(试行)》,将上诉案件流转时间指数纳入审执指标评估体系,纳入业绩考核范围,督导上诉案件快速流转。

六是加强立案环节上诉案件卷宗流转管理。修订《立案条线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将超期移送案件卷宗纳入评估。在全市法院立案条线开展专门排查,梳理报送上诉案件卷宗材料中存在问题,要求各法院规范上诉案件卷宗材料报送,提升立案环节案卷流转效率。建立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情况。

6. 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机制

一是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引导。在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中,提高反映审判质量指标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错误)两项指标的满意值标准,加强审判质量指标分析研判,按月公布指标数据,推动审判质量提升。今年1至7月,全市法院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均呈现下降态势。

二是狠抓审判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将重庆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八项制度、新制定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及落实审限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落实情况细化为相关指标,纳入审执工作评估体系,完善制度执行情况统计台账,开发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落实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功能,狠抓制度执行促进司法公正。

7. 大力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一是完善执行难综合治理格局。争取将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全面依法治市重要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围,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推动市委政法委印发《重庆市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合力。2021年1至7月,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终本案件合格率、首执案件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终结率等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均位居全国法院前列,其中终本案件合格率指标位居全国法院第1位。

二是健全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召开全市切实解决执行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2021年全体会议,加强执行协作联动单位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建成不动产远程查控系统,初步实现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封和登记过户。与市人社局就提留被执行人基本养老金建立联动机制。协调市公安局将被执行人车辆停驻全市收费联网停车场的信息纳入临控系统。召开通信领域执行联动工作会,试点开展电子送达执行法律文书、查询被执行人通信轨迹等工作。

三是持续深化“三中心一场地”建设。落实《重庆法院“三中心一场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统筹规划、统分结合、着眼长远原则,基本完成全市法院“三中心一场地”建设,实现执行事项分类处理、执行事务集约办理,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是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开展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评查,重点督查“三中心一场地”建设情况和执行案件系统、执行指挥平台及“智慧执行APP”实体化运用等内容。召开全市法院“智慧执行APP”培训会,提升执行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是大力推进“一案双查”。全面做好对中基层法院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抽查、通报、约谈力度,扎实推进“一案双查”工作,推动执行工作公正、规范、高效。

8. 狠抓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建设

一是完善类案检索制度。制定《关于加强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的实施意见(试行)》,并编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度选编(二)》,印发全市法院培训学习。强化《关于启用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功能的通知》执行力度,督导全市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开展关联案件强制检索。

二是强化审判管理技术保障。引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研发的类案检索平台“法信”,下发《关于开通使用“法信”平台的通知》,完善全市三级法院案管系统强制检索功能,将“法信”链接设置到案件管理系统中的醒目位置,方便法官使用。印制《重庆法院优秀案例选编》《重庆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选编》,建立法律资源案例库,便于干警检索。

三是加强审判管理督导评估。将市高法院各部门、各中院向下发布裁判要旨、召开指导培训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指导机制建立情况纳入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按期通报市高法院各部门下发裁判要旨、召开指导培训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指导机制运行情况。定期召开部分中基层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专题季度分析会,通报审判质效情况,加强审判质效建设。

9. 强化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

一是细化审判权力与责任清单。制定市高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科学界分各类审判主体审判权责,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落实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强化审判权制约监督。指导中基层法院制定实施本院法官权责清单,实现全市三级法院全覆盖。今年4月,《重庆法院创新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优化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改革经验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简报》专题刊载。

二是开展发改案件评查。严格执行市高法院《重点案件评查暂行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判后分析机制的通知》,通过自查评析、监督复查、异议处理等程序,有序开展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判后分析工作,畅通二审改发案件判后分析机制与重点案件评查机制之间的程序衔接。规范有序开展市高法院机关被改发案件判后分析及重点案件评查工作,上线运行重点案件评查系统,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三是建立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常态机制。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启动常态化上网文书评查工作。启动全市法院2020年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强化案件质量监督。

10.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法官回避制度”

一是组织学习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编印《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资料》《落实防止干预“三个规定”50问》,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范围,纳入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对党支部“三个规定”学习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持续深化“三个规定”再学习、再宣传、再教育。

二是规范“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召开全市法院视频会议传达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推进会精神,建立“三个规定”填报信息登记处理台账,推动全体干警按月填报全覆盖。制定《关于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中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合议庭、办案人员在向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汇报具体案件时应当首先报告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彰显制度刚性。

三是扎实开展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对全市法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分四期在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通报,推动制度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启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专项行动,进一步防止干预司法、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法治权威。

四是严格落实任职回避制度。制定《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实施细则》,全面排查清理符合任职回避条件人员,督促相关法院严格落实一方退出机制,筑牢干警廉洁司法“防火墙”。

11. 认真落实院庭长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细化院庭长个案案件监督管理范围,列明应当确定为典型案件的七种具体情形,指引审判业务部门及办案法官在办案过程加强对“四类案件”的识别判断。将该制度汇编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度选编(二)》,及时下发全市法院,加强对审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力度。

二是强化案件管理系统自动识别。优化案件管理系统,对包括“发回重审”在内的几类情形案件,实现由系统自动识别并强制标记为典型案件,简化法官操作流程,方便院庭长监督管理。完善典型案件台账,在部分中基层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专题分析会上通报了典型案件监督管理情况,督促院庭长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

12. 严格落实案件分配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案件分配制度。认真落实市高法院《案件分配规定(试行)》,督导全市法院严格执行案件分配制度,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随机分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2021年1至7月,全市法院审判类案件随机分案30万件,占比67.6%。

二是完善执行案件分配制度。修订《执行案件分配规定》,完成执行案件随机分案规则系统设置,严格已分配案件管理。加强执行案件分案监督检查,根据执行案件特点,研究中基层法院执行案件随机分案与执行财产集中统一查控工作统筹协调问题、执行案件随机分案统计规则问题,做到既落实案件分配制度、又遵循执行工作规律。

13. 推动法官惩戒委员会工作机制建设

根据最高法院即将出台的《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做好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衔接工作的规定》,研究修订《重庆市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和《重庆市法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制定《重庆市法官惩戒委员会换届工作方案》,商请有关单位推荐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稳步推进法官惩戒委员会换届工作。稳妥启动对涉嫌违反审判职责法官的调查和惩戒工作,推动法官惩戒委员会实体化运行。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4. 突出市高法院机关示范带头作用

一是压实机关党建责任。严格执行《市高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市高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动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清单落地。坚持院党组每年至少定期听取1次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汇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点,细化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听取机关党办《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情况报告》,深化机关党建“三基”建设,做好市直模范机关和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创建工作。调整市高法院机关纪委职责,配强机关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强化与内部督察部门的职责联动,协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地。

二是健全落实党组决策跟踪问效机制。在市高法院机关成立专门督查机构,配备专职督查人员,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专责强化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落地落实。制定《市高法院党组决策执行督查工作制度》,督促推动院党组决策有效贯彻落实。

15. 加大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力度

一是加大第一批队伍教育整顿指导力度。成立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6个专项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和14次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四项任务”“三个环节”落地,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制定《全市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5+1”方面问题、29项整治内容、36条整治措施和具体目标,推动全面整治、精准施治、标本兼治。定期梳理顽瘴痼疾自查自纠数据,形成3期分析报告和情况通报,召开2次专题视频会议,督促加强问题整改,推动所有问题清仓见底。制定《顽瘴痼疾整治工作评估表》,向区县法院提出自查自纠、专项整治、问题处理、整治效果等4个方面、56条评估标准和工作意见,对照“五看”严格打表评估,倒逼区县法院落实落细直接责任和各项工作要求。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区联系区县法院工作机制,全体领导小组成员下沉38家区县法院指导,压实法院党组直接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坚持每季度与审判执行工作同步听取中基层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定期召开中基层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季度分析会,听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加大压力传导。制定全市中基层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年度评估细则,加大中基层法院党组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评估分值比重,明确未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定期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的,未按要求向市高法院党组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受到追责问责的,扣减相应分值。

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定全国法院、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全市法院年度督察工作要点,加大对中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督促检查,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监督检查。坚持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干警违纪违法查处力度,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16. 严格执行因公出国规定

加强因公出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安全防范、礼仪礼节等教育,明确要求出访前签署《因公出国(境)团组管理责任书》,确保规范安全高效完成出访任务。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要求项目承办机构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能反映国际旅费和国外城市间交通费的原始有效票据。制定《关于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管理的规定》,对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立项、计划执行、人员选拔、手续报批、公务安排、经费预算及费用报销等作出明确规定,明确要求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回国报销费用时,必须提供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开支有效票据。加强因公出国经费报销审核,重点审核出国任务批件、护照复印件及有效费用票据是否齐全,是否规范,严格按标准核销经费。

17. 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强化日常监督

一是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关于推进新时代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责任清单》,聚焦8 个方面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细化政治监督责任清单27 项,推进新时代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项目化、清单化。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实施意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的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下沉机关党支部、走访专职党务干部、列席组织生活会开展调研,深入查找机关党建工作短板,明确整改措施,推动党建与审判有机融合发展。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评审费问题清理,督导各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落实监督建议,清理规范经费发放项目,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灵活采取下沉监督、靠前监督、过程监督、嵌入式监督等方式,提高日常监督针对性和时效性。抓住“关键少数”,常态开展中层以上干部谈心谈话,加强教育提醒,筑牢廉洁防线。

三是落实审计、主题教育整改责任。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梳理审计和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严格对标对表,结合巡视整改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开展执行案款清理等专项工作,深入整改纠正不规范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18. 配合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

一是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信访接待和检举举报受理工作,对2016 年9 月建组以来办结问题线索、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大起底”“回头看”,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协同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对重大改判、发回重审、给予国家赔偿以及信访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等审判执行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强化与扫黑除恶常态化衔接,综合市委巡视、审计反馈、司法巡查、教育整顿,着力发现问题线索。

二是深入核查问题线索。召开全市法院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推进会,指导基层法院及时核查问题线索,督导全市法院认真办理纪检监察建议和工作建议,加强三级法院纪检监察力量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加快问题线索核查进度,突出核查重点,优先核查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中收到和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与监督执纪问责结合起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切实整治顽瘴痼疾。

三是共同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运用张坚、邓恢林、张家慧、王林清等反面教材和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一体推进办案、整改、治理,有效贯通办案、监督、警示,协同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19. 严格规范案款管理

完成全市各区县法院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健全完善执行款物管理机制,建立款物专门台账,强化执行案款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一案一人一账户”案款系统建设,预防案款管理漏洞、加快案款支付流转,不定期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提醒督促法官及时支付执行案款。规范延期发放案款审批程序,设定办案系统的延期案款发放校验规则,针对超期30天未发放的案款不经过审批发放的,不能通过办案系统的支付案款审批程序。清理历史遗留案款,对四年以上未发放案款建立历史遗留案款专门台账,经清理确认无法发放的通过非税系统全部上缴财政。

20. 加强辅助拍卖机构佣金支付环节监管

下发《关于规范执行案款支付的通知》,完善辅助拍卖机构佣金支付环节监管工作,规范全市法院执行案款支付管理。规范填报案款支付制度,要求案件承办人支付案款费用时,认真填报《案款支付通知书》,在“应划中介机构”栏填报支付金额,要求拍卖辅助机构等出具发票。加强案款支付财务稽核,认真核查“应划中介机构”栏填报金额与出具发票金额,严格审查出具发票人是否与领款人一致、发票是否合法等内容。对2017至2020年已支付的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费用进行了再次清理,并将执行案款支付工作作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

21. 规范工程款支付管理

认真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和市高法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规定,规范资金支付管理程序,严格依法履行审核职责,实行项目审批、预算、招投标、验收、支付等全环节留痕,确保所有经费支出依规依约执行,严防未达条件即行付款现象,消除资金使用廉政风险。探索实施重大项目代建代管,最大限度防范廉政风险。对其他项目,严格执行《廉政承诺书》制度,明确合同履约方必须签订《廉政承诺书》,并纳入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后,方可实施合同内容,源头防范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22. 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对市高法院机关2017年以来开展干部选任、职级晋升、员额法官遴选等相关程序进行全面清理。认真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组部关于干部任职前公示期规定及《重庆市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克服工作随意性,增强制度执行的责任意识。

23. 做好年轻干部“育选管用”工作

着眼未来5到10年,系统谋划全市法院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完善持续发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全市三级法院优秀年轻的发现培养,通过民主推荐、择优比选,分级分类提出一批“75”“80”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名单,建立全市法院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库,为全市法院工作长远发展储备人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选拔任用一批“80”后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高中级法院中层干部,推荐配备一批“75”“80”后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优化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增强整体效能。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采取集中培训、上派下挂、内部轮岗、师徒帮带、一线磨砺、实战考察等措施,让更多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

24. 规范聘用制人员招录

制定《重庆市法院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对职位条件、招聘方式和日常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聘用制人员队伍管理奠定制度基础。建立定期备案制度,要求全市法院每年底将聘用制人员名册报市高法院备案,坚决防止各法院自行其是。

25. 加强聘用制人员日常管理

严格落实《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重庆市法院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将聘用制人员监督管理纳入全市中基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年度评估细则,加大指导、评估、问责力度,督促各法院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在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上对聘用制人员招聘、管理、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坚决纠正重使用轻管理倾向。明确要求禁止将聘用制人员安排在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上,督促各法院定期开展政治理论、规章制度、纪律作风教育,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查违纪违法行为。

26. 加强党务干部培训

严格落实市委有关要求,将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班、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列入全市法院年度培训计划,每年集中轮训市高法院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通过举办领导干部大学堂、“七一”院长党课、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轮训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安排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市委党校调训,增强抓机关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27. 规范党支部建设

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处室上”的规定,市高法院执行局按处单独设置党支部,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在内设庭处室全覆盖。

(五)审计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28. 持续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按照市级预算编制要求,科学统筹预算资金,严格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财政下达预算,注重预算执行均衡性,定期梳理预算支出进度,科学预测2021年末结转结余规模,并编入2022年初部门预算。及时与市财政沟通预算编制情况,在2022年部门预算审核阶段,力争将年末结余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中予以批复。

29. 深化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

与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联合承办首届“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论坛”,邀请最高法院第五巡回法庭代表以及北京、重庆、四川、海南等地行政、司法、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出席,围绕法治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问题开展深入探讨,发布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运行情况及科研成果。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发布2021年度6个重大课题,向全社会公开招标,为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自贸区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30. 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回头看”

下发《关于报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对11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8个方面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回头看”,42项明确整改时限的均已完成、45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均见成效并持续深化。

三、深入贯彻巡视提出的5点整改意见建议,持续深化巡视整改和结果运用,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整体上看,通过集中整改和持续深入整改,全市法院抓巡视整改的政治意识显著增强,抓巡视整改推动发展的共识与合力全面形成,巡视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官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担当实干精神不断激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下一步,市高法院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长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巡视反馈提出的五条建议,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讨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扎实推进“两个坚持”专题教育常态化,引导干警牢牢把握人民法院政治属性。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升学习质量效果,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七一”院长党课、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大学堂为牵引,发挥重庆法官学院主阵地作用,抓实全员政治轮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清除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二)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在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两中心两地”建设、平安重庆建设、科技创新和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工作中找准司法定位、发挥司法功能,护航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坚持强基导向,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夯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基础。持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健全执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每季度听取部分中基层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述职,每半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度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不折不扣落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和“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实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化“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加强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严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组领导把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政策程序,切实做好区县法院领导班子换届调整工作,把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一项战略工程,加快建立全市法院年轻干部后备库,努力为法院发展储备人才。强化党建主业意识,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务干部培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党建活动阵地,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执行重庆法院机关党建八项制度,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载体,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资源,认真抓好每名党员、每个支部的理论学习教育,以严肃政治生活涵养良好政治生态。

(五)进一步深化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和巩固提高,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对已经通过整改落实的整改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对列入持续整改的问题,按照阶段目标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抓,锲而不舍改,力争取得更大效果。进一步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对整改不担当不负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7673030;邮政信箱: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8号市高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01147);电子邮箱:cqgyxszgbgs@163.com。

中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4日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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