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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8-04 17: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2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对市一中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3日,市委第一巡视组向市一中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市一中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视整改作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实践,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理论武装,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立场,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好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市委第一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迅即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市委书记陈敏尔听取五届市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市一中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从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开篇狠抓整改落实。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对表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推动形成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召开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充分认识巡视整改的政治意义,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诠释政治忠诚和政治担当。

(二)夯实主体责任,认真谋划部署。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强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落实体系。一是组织领导到位。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对巡视整改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集中骨干力量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保证巡视整改迅速启动、有力推进。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身作则,牵头11项整改任务,先后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8次,审定整改方案、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整改事项、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巡视整改全面统筹推进。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牵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各部门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任务分解到位。严格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市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市一中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梳理22项整改任务,制定50条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列明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可执行、可督促、可检查、可问责。

(三)严格对标对表,加强督促推进。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抓好整改工作督促推进,确保整改任务在限定期限取得过硬成果。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抓推进。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问题,坚决不等不靠、尽快见效。对于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做好督促跟进,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放松、整改不到位不收兵。二是聚焦重点任务抓推进。坚持全面整改与重点整改相结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审执质效、强化组织建设等重点任务强化攻坚,以重点任务的整改实效带动全面整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抓推进。针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建立对账销号管理机制,完成一个销号一个。销号需提交佐证材料,严格核查验收,确保整改质量。建立督办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汇总整改落实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四)注重系统观念,实现整体提升。注重结合融合,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努力推动全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对“国之大者”了然于胸,对“业之重者”笃定于行。二是把巡视整改与助力实施“十四五”规划有机结合,在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服务“两中心两地”建设、保障平安重庆建设、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工作大局中找准司法定位、发挥司法功能。三是把巡视整改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机结合,有效实施民法典,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把巡视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截至2021年7月底,审结各类案件13953件,审执质效有效提升,巡视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

市一中法院党组严格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全面整改,能提前完成的往前赶,能按时完成的绝不拖延,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8个,部分完成2个,未完成1个;制定的50项具体整改措施中,46项已经全部完成,占全部整改措施的92%,4项整改措施尚未完成,预计12月底前完成,29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已建立工作台账并持续跟踪问效。建立和修订制度21项,开展专项活动8个。

(一)针对“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市高法院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持之以恒坚持立案登记制不动摇。二是畅通立案渠道。坚持线上线下双线并举,畅通现场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邮寄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等立体化诉讼渠道,让人民群众在立案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三是优化诉讼服务。依托新建成的诉讼服务中心,引导当事人、律师用好用足3D导诉系统、自助立案一体机、云柜等现代化诉讼服务设施设备,让人民群众“线下最多跑一次、线上一次不用跑”。四是强化责任落实。设立监督信箱,发放诉讼服务中心满意度调查问卷,开通12368热线不立案投诉举报功能,多方面完善评价投诉机制,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2.严格落实随机分案制度。一是开展随机分案专项清理。印发《关于严格执行随机分案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原则,规定各部门指定分案数量不超过收案数量的30%。各审执部门严格落实规定,修订分案规则,报送立案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备案,随机分案比例显著提升。目前,全院随机分案比例达75.10%,较巡视前提高25%,其中执行案件随机分案比例为100%。二是建立随机分案月考核、月通报制度。每月通报随机分案制度执行情况,发布《随机分案制度落实情况专项通报》2期。将随机分案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评估,按月统计分析,对未达到标准且无正当理由的部门予以扣分,并责令整改。

3.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一是加强党对审执工作的领导。修订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将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部署和重大战略确定为党组会讨论决定事项,定期听取审执质效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改发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四类案件”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党组听取2021年一季度审执工作态势分析等报告,研究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建设工作方案等涉及审执工作议题12项,持续加强对审执工作的领导。二是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印发《关于切实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量的若干意见》,细化形成8个方面22条意见,从制度层面力促案件质量整体提升。加强案件改发分析,坚持分类施策,对2021年一季度民商事条线改发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意见建议。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加强审判质量瑕疵责任追究,以责任落实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加强判后答疑,发布《关于建立各庭判后答疑工作信息数据定期报送和通报机制的通知》,相关部门定期报送判后答疑工作情况,将落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评估,每月通报,切实增强裁判公信力。强化诉调对接,加强调解工作,调解撤诉案件共计1396件。三是着力提升审判效率。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审限制度的若干意见》,规范审限变更流程、严格审批条件,从源头减少长期未结案。发布《近五年长期未结案件预防和清理工作情况总结》,部署开展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标注为典型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管理范围,实施清单化管理,持续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已发布《长期未结案清理进度专项通报》15期,清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288件。四是着力提升执行效果。组织业务培训,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效能。严格终本管理,修订简单执行案件终本规则,提升简案终本管理要求。在“四查”基础上拓展线下查找和强制措施运用,确保终本质量。按照上级法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处置行动”,严格规范处置涉案款物。2021年以来,执结案件2673件,执行到位金额178亿元。

(二)针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推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听取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工作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确保优化法治营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三是完善协作机制。与市工商联建立长效沟通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向民营企业推送《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通报》,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帮助企业加强自我风险防控,推进企业依法治理,促进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营商环境。

2.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保障。一是深化落实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机制。搭建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多个调解平台,倡导支持行业商会、协会等参与调处矛盾纠纷,加大调解力度,顺应民营企业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司法需求。2021年以来,共计调撤422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健全商事案件一站式解纷机制,委托调解成功商事案件149件,当事人撤诉468件,运用证券期货纠纷诉调对接平台,成功调撤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9件。加强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力度,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分别带队赴重庆朴真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铜梁区小米公社、重庆雅马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园区考察调研,深度了解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和司法需求。二是切实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质效。加强涉民营企业改发案件分析研判,开展“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利。截至目前,共清理涉民营企业长期未结案件138件。三是切实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效率。修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流程,优化“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工作措施,以高效繁简分流措施提升执行办案效率。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期限审批的通知》,严格延长执行期限审批。严格依照《不动产司法处置提速指引》,压缩不动产司法处置各个节点耗时。四是着力提升案件流转效率。制定《关于加强上诉案件移送工作的若干规定》,规范上诉案件移送流程,落实卷宗移送各个节点责任,加强上诉案件流转期限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

(三)针对“思想政治引领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1.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领导班子带头学理论、强信念,截至目前,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5期,从党的非凡历程中感悟思想伟力,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职责使命教育,开辟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发布“我的入党故事”“寻找红色印记”等系列专题报道,组织“法官妈妈讲党史故事”、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影片展映、“学党史、守初心”联学等系列活动。二是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印发《2021年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结合审执工作需求,区分不同专业类别,采取脱产培训、网络教学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市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学堂,接受政治轮训。坚持需求导向,开展辖区两级法院商事审判业务培训等专业素能培训。三是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干警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项举措,不断加强对干警的履职保护和关心关爱。筹备召开干警思想分析会,了解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等不同类别人员的思想状况,针对性做好思想引导。优化绩效管理,组织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正向激励作用。

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和机关党建工作督查、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以及市管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中,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全面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梳理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提高主动防控能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二是修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办法》,设立上网裁判文书审查专岗,定期督促检查文书上网情况,确保文书上网合法、规范、有序、高效。三是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办法,突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权重。

(四)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一并向党组述责述廉。二是强化廉政教育。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案原因教训,扎实推进“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教育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行“廉政学习月提示”制度,印发学习提示6期,推动廉政学习常态化。三是建立检控类信访情况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党组定期听取汇报,已听取2017年至2020年检控类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工作措施,确保相关事项及时办理、矛盾有效化解。

2.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一是修订完善责任清单。对标对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细化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以单定责、照单履责。二是压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通过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对照查摆“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加强分管部门责任落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推进“一岗双责”履行到位。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提醒、纠正。三是紧盯重点关键。召开辖区两级法院执行局长联席会议,加强廉政教育,不断筑牢执行干警拒腐防变底线。四是强化审务督察。坚持“双线”并举,开展线上电子督察、线下现场巡查86次,现场反馈、口头提醒指导36次,发布通报3期。

3.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填报培训,制作550本《小廉书》向全院干警家属发送,确保学习宣传全覆盖。二是抓好平台使用管理。督促干警准确填报,做好定期分析研判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报送“三个规定”填报情况报告。

(五)针对“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制定《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关于推进新时代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责任清单》,细化政治监督责任清单27项,会同市一中法院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召开市一中法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分析,及时精准进行分析画像,坚持动态分析更新,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政治生态有关情况。二是提高日常监督针对性实效性。深刻把握监督新思路,从容谋划监督新载体,通过参加市一中法院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等,针对倾向性问题提出监督意见3条。建立支部监督工作联系机制,率先在市一中法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业务条线重要事项”监督,派员列席支部组织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开展日常纪律作风检查4次,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狠抓“关键少数”。分层次分批次与市一中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员额法官等谈心谈话50余人次,年度内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督促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一人一档”,精准加强监督。四是深化“两个责任”贯通联动。多次下沉审执部门条线开展监督,深入了解市一中法院各内设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查找廉政风险,打通“两个责任”贯通融合的“最后一公里”。

2.主动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能力。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和监督执纪能力。每半月组织全组同志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派员参加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15人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二是严肃执纪执法。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高压态势,将监督执纪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三是着力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综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线索,结合摸排单位、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主动发现不正常问题和苗头。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协同整治顽瘴痼疾,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四是深入核查问题线索。召开2次全市法院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推进会,指导中基层法院及时查办问题线索,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线索,按规定及时移送。五是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和工作建议。针对日常监督中的重要事项、一般性问题,灵活运用工作提示、监督建议等方式,提醒有关部门及时规范整改。今年以来,向市一中法院发出工作提示函4次,有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六是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运用张坚、邓恢林、张家慧、王林清等反面教材和重庆法院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七是加强整改监督。发挥综合派驻作用,加强对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监督,督促市一中法院党组认真梳理审计指出的问题和主题教育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查找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纳入本轮巡视整改内容。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督促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学习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等,务求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取得整改实效。

(六)针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

1.加强案款规范管理。一是开展专项清理。梳理案件管理系统中的不明款,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专人负责。二是常态跟进督促。设立案款、诉讼费管理专岗,定期核查案款认领支付和诉讼费收取情况,建立督办和定期通报机制,每日线上提醒,每周发布通报,督促及时认领。三是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召开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规定时限发放要求。指定专人与案款管理核对专员联络,确保案款及时认领、及时支付。将执行款发放情况纳入执行局工作考核指标,与绩效考核奖金。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案款管理办法(试行)》《诉讼费管理补充办法》,规范案款收支和诉讼费收取、退还等事项,切实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案款管理规范有序。

2.强化拍卖佣金支付监管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支付拍卖佣金流程。

3.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坚决落实各项财务制度,不断规范财务行为。二是认真开展罚金、没收财产等上缴财政专项清理。对移送立案财产性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核对,属于罚款、罚金、没收款项的,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上缴财政。截至目前,上缴财政罚没款共计101笔2.25亿元。

(七)针对“选人用人存在不足”的问题

1.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一是加大培养锻炼力度。及时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锻炼,对10名年轻干部调整岗位。开展辖区两级法院互派学习交流,选派8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磨砺,任命7名年轻干部担任内设机构科组长职务。二是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台账及职级晋升工作台账,持续做好分析研判,扎实做好年轻干部的选、育、管、用工作。三是加大选拔使用力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分析研判和动议,加大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确保干部队伍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

2.加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政策规定,针对在同一岗位以及在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逐一进行分析研判,提出调整交流消化方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规开展工作,确保稳妥有序完成干部调整交流消化工作。

(八)针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对标对表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支部党建活动计划》《党内表彰工作方案》。配齐配强“两委”专职干部,及时开展2个党支部增补委员工作。二是严肃组织生活。下发《党支部组织生活月提醒》7期,指导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组织生活687次,党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1094人次。三是强化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印发《2021年度党建培训计划》,将党支部书记、专兼职党务干部集中轮训纳入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党支部书记及兼职党务干部培训班5期,“新时代红岩讲习所”机关党建业务培训6期,选派2名党支部书记参加上级党建业务培训。

2.强化干部监督教育管理。一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工作,召开专题培训会,制作培训辅导视频,编发政策问答手册,开展警示教育和重点辅导。按照规定重新认定2名领导干部填报不一致情形,1人重新认定为漏报,给予批评教育处理,1人重新认定为瞒报,给予诫勉处理。二是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等兼职(任职)专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学习动员、填表自查、摸底排查、汇总上报等步骤,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三是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活动,严明日常工作纪律,修订印发《请休假管理规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开通请休假、出国境及疫情防控离渝报备网上审批平台。

(九)针对“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厘清党组会、院长办公会权责边界,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以院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定”的10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支出议题进行全面梳理,将所涉议题提交党组会讨论研究决定。制作院长办公会上会文件审签格式文本,严格议题审核。

(十)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切实解决“部分公房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促问题解决。

(十一)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部分整改措施不扎实,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是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狠抓政治能力建设。每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交流,党支部书记、市管党员领导干部、党员中干带头交流思想,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二是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工作方案,确定13个重点项目并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三是制定《党组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着力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切实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一是突出实战化和实用性导向,聚焦“八种本领”“五大能力”,开展务实有效的教育培训活动。二是制定“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等5项业务技能竞赛方案,组织形式多样、全面覆盖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三是组织辖区两级法院案例意识与案例撰写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全国法院第33届学术讨论会、全国法院系统2021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

3.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一是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重庆知识产权法庭筹建工作,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已于6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二是策划“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网上新闻发布会,通报年度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发布3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教育引导功能,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三是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2021年以来,常态化委托重庆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知识产权案件92件。

4.妥善审理劳资纠纷案件。一是统一劳动争议裁判标准。定期召开法官联席会议,就劳动争议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讨,形成共识。二是加强裁审衔接。拟邀请部分基层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和市人社局仲裁处的工作人员,旁听劳动争议庭审。就撤销仲裁案件所涉法律问题与市人社局仲裁处交换意见,统一法律适用。

5.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一是建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整合调解资源,发挥特聘多元解纷指导专家“老马”辐射效应。二是深化“高校+法院”联合解纷机制和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模式,加强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等院校合作,深度推进诉源治理。

6.持续改进纪律作风。一是组织召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专题会议,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规矩意识、切实转变作风。二是梳理纪律作风常见问题,印发《审务督察发现的典型问题提示》,将2020年全国法院审务督察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汇总,以问题清单形式梳理3大类、13小项、53种具体表现形式,印发《关于对照审务督察发现典型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改进纪律作风的方案》,对照进行自查自纠,切实改进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7.切实从严监督管理。一是认真落实上级法院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细化5个方面18 条措施,明确具体要求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定期汇集工作进度,确保有效落实。二是建立内部监督部门派员跟进监督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派驻行装处、执行局部门廉政监察员作用,对评估拍卖、工程招投标、鉴定机构选定等重点事项开展监督。三是持续加强廉政约谈工作,对新任兼职廉政监察员、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提醒约谈45人次。

8.积极完成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已于2020年12月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注重常治长效、确保常抓不懈,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成果深化

在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市委巡视办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市一中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认识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同中央、市委的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巡视整改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到位。下一步,市一中法院党组将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巡视工作要求,坚持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以扎实的整改实效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加强政治建设。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及市委安排,立足实际、守正创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带头学、列出专题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政治原则,找准结合点、找好着力点,把审执工作置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思考、部署安排,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清除邓恢林案件负面影响,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持之以恒推动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清单化定责、常态化督责、精准化问责”工作体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紧盯关键少数,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和监督制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严格依规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强化重要领域重要阵地建设管理水平,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问效。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三)持之以恒加强组织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干部选任“1+5”制度办法,不断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规范做好干部选任工作。着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及时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持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并强化结果运用,优化绩效考核管理。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持续加强员额法官管理,推动形成有进有出、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格局。严格执行干部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有关规定,加大干部交流和轮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职责使命教育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市一中法院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队伍。

(四)持之以恒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清醒认识全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补短板、强弱项,狠抓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积极总结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审执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回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司法需求。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审判管理创新,加强对审判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整治,持续强化执行流程节点管理,着力解决久审不决、久执不结等影响群众司法感受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67679297;邮政信箱: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薇支路36号1501办公室,邮政编码401147;电子邮箱:cqsyzfy@163.com。

中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4日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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