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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8-04 17:1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3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4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市二中法院党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委书记陈敏尔在听取市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收到巡视意见反馈后,市二中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研究会,第一时间制定巡视整改方案,建立完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并在巡视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报市委巡视办备案。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制发后,召开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参加的工作推进会,再次组织学习巡视反馈意见,逐项研究整改措施,以最有力的举措推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12次研究巡视整改整体工作及各单项整改任务,在每月院务会、季度质效分析会上安排巡视整改工作5次,听取牵头部门汇报6次,牢牢把握巡视整改领导权、主动权和工作进度。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全面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和明确整改方案,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及28个具体表现,制定44条整改措施。党组书记张立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了17条整改措施的落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管部门整改工作。各部门、各党支部负责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有力推动巡视整改的落地生根。

(三)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整改任务。设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所有巡视整改工作,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工作体系。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倒排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各责任部门申请销号必须提供证明材料,对于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过硬、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加强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适时组织召开中层干部会推进整改,经常性检查督促牵头部门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整改进度和质量。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视办和市委第三巡视组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问题整改的成效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做到“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出实招,出硬招,不搞花拳绣腿、不搞应景式整改,推动出台制度规定9个,另有部分机制制度已经进入制度草案的研究论证或征求意见阶段,力求在彻底整改问题的同时,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既解决好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其他关联性问题;既解决好具体问题,又注重解决普遍共性问题;既解决好面上问题,又注重解决深层次问题。做好统筹兼顾,把巡视整改融入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和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工作,与服务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两中心两地”建设、保障平安重庆建设、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大局工作中找准定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

二、强化政治担当,有力有序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整改落实,关键在行动,最终看成效。院党组盯住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松劲,以钉钉子精神逐项逐条抓到底、抓到边、抓出进度、抓出成效。截止5月31日,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均完成整改方案确定的阶段性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责使命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院党组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履行国家审判机关职责使命有所欠缺”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及10个具体表现,制定15条整改措施。

1. 着力解决“履行审判执行核心职能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整改“部分案件久拖未结”问题。制定辖区法院《延长审限、法定事由扣除审限专项评查工作方案》,发出《关于规范审限管理的通知》,开展延长审限和法定事由扣除审限专项评查,全面清理审限扣除案件,严格审批流程,坚决杜绝发生久拖未结问题。落实市高法院《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制定辖区法院《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加强指导督促,形成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审判效率。全院三年以上未结案件全部清零,审判类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化解工作提前达到市高法院确定的二季度预设目标,执行类一年以上未结案件化解工作全面铺开。

二是整改“瑕疵案件时有发生”问题。认真评查上网文书质量,开展中院间交叉评查,严把文书上网审核关,每季度通报问题,纳入部门及经办人员质效考核,对出现问题的,扣减部门和经办人员质效考核分值,并直接与年终绩效挂钩。按照市高法院《重点案件评查暂行规定》和本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等规定,有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2020年全院改发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并按照瑕疵案件责任标准追究承办法官责任。按照每半年进行一次案件质量评查要求,已经安排在今年7月初对今年1至6月已结案件进行评查。

三是整改“普法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将落实普法责任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分解到各部门,列入部门及干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在官方微信增设以案普法专栏。先后发布典型案例26期,组织60余名干警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长江保护法》、“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宣讲、宣传活动,举办法治讲座3场,参与群众2000余人,发放资料2万余份。

四是整改“解决执行难有差距”问题。按月消化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每月中旬下达当月结案指标,建立每周催办机制,每次催办未完成的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考核等次、评先评优考量依据。优化案件管理举措,实行ABC三类案件分门别类管理,发挥执行事务中心集约化功能,用好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强化执行强制措施的运用,探索建立闪信失信彩铃,把握重点、抓住关键,确保全年结收比不低于100%目标,提升解决执行难效果。

2. 着力解决“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不到位”问题

一是整改“落实诉源治理机制改革不到位”问题。制定《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试行)》《速裁团队建设规范》和《关于民商事速裁案件审限的规定(试行)》,发布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制作及上传工作规范。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整合驻院调解力量,优化充实多元解纷力量,主动为专业性纠纷解决组织搭建平台、提供场所,邀请行业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公证机构、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等入驻法院,打造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的主阵地,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1至5月,为专业性纠纷解决组织搭建平台6个,引进调解人员34名,诉前委派民事案件784件,诉中委托民事一审案件786件。充分发挥重庆法院“易诉”“易解”“移动微法院”等在线平台功能,今年前5个月,网上立案1238件,音视频在线办理调解案件363件。

二是整改“落实随机分案要求有差距”问题。优化随机分案机制,通过案件管理系统自动分案模块功能,对案件管理系统进行布局调整,实现了含执行案件在内的所有案件随机分案,通过系统自动随机分配给办案庭及办案法官。

三是整改“落实新型办案团队建设要求有差距”问题。制定《审判团队建设指导意见》,完善《关于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工作的规定》《案件分配规定(试行)》配套机制,建设新型办案团队,保障审判团队模式化运行。新招录的法官助理和司法警察共8人,按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其中7人分配至业务部门,并启动程序招录书记员3人。

四是整改“落实人民陪审员管理配套制度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各项规定,结合全院执法办案实际,制定《关于规范人民陪审员抽选工作的办法(试行)。

3. 着力解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强化理论学习,制定《党组理论学习制度(试行)》,建立学习台账, 2021年1至5月共召开党组学习会16场、中心组学习会5场,学习内容52篇。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对照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11”制度体系,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处分暂行规定》,修订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目前共有相关配套制度7个。

二是整改“部分金融案件存在社会风险”问题。制定《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社会风险防控办法(试行)》,成立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界定5种风险类型,细化识别、研判和管控流程,严管案件质量、涉案资产立案审查、涉案资产审理判决、涉案资产执行兑现等工作,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案件风险隐患。

(二)坚持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严防重点领域廉洁风险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院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不实,重点领域廉洁风险大”方面存在的3个方面及8个具体表现,制定8项整改措施。

1. 着力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整改“党组重视不够”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将从严治党作为全院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工作要点,规范工作内容和具体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适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院领导经常性深入一线督促督导,把重视的力度传递下去,将落实的效果体现出来。

二是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的问题。通过召开党组学习会、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听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分管部门检查督导26场次,现场及时纠正问题50余个。将分管院领导抓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工作谋划会、工作部署会、院务会等重点范畴,要求部门同步汇报落实从严治党工作,分管院领导点评并提出要求。

2. 着力解决“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协助整改“协助党组履责不到位”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制定了《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关于推进新时代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责任清单》,聚焦8个方面政治监督重点内容,细化政治监督责任清单27项,协助和督促市二中法院党组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并督促认真落实向市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度市二中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召开市二中法院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加强政治生态分析,及时了解掌握市二中法院政治生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汇报政治生态有关情况。深化“两个责任”贯通联动,通过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安排部署、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纪检监察建议、下发工作提示函、完善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线索办理等方式,协助市二中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张洪副组长以及纪检监察组其他同志参加市二中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党组会、院长办公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务会等共34次,重大事项报告6件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工作提示函各1次,完善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45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1次,指导信访及线索核查18件次。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扎实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共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方面开展监督10余件次。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参加审判执行条线会议2次,提请审判执行案件质量评查、作出说明或“一案双查”2件。如对市二中法院立案庭“一案双号”问题,既追究立案人员直接责任,又追究庭长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监督,利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日常纪律作风检查3次,及时发现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责成监察室督促整改。狠抓“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分层级分批次开展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员额法官谈心谈话30余人次。针对巡视指出2017年至2019年我院及辖区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持续高发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共梳理了两级法院共122名干警因违规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处理的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剖析问题根源、制度漏洞,向市二中法院发出纪检监察建议1份,工作提示函1份。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巡视指出的“未对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落实诉源治理机制改革不到位”“落实新型办案团队建设要求有差距”“落实人民陪审员管理配套制度不到位”等问题,除专项检查外,还督促市二中法院制定或完善制度5个。

二是整改“执纪问责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不断传导压力,督促市二中法院党组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上级法院协管作用,持续净化基层法院政治生态。3月份以来,市二中法院党组专题听取本院及辖区法院全面从严治党汇报2次,分析研判形势,指出问题5个;召开本院及辖区法院院长座谈会1次,现场通报辖区法院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情况,现场督导各法院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监察室等部门加强与辖区法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沟通与协助,加大对基层法院腐败问题的治理力度,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不断净化基层法院政治生态。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市二中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共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共18场次,受警示教育干警2787人次。健全廉洁司法长效制度机制,督促市二中法院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清理现有制度规定,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完善廉政制度。比如在防范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社会风险方面,督促市二中法院制定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社会风险防控办法(试行)》,并成立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由院长张立担任组长,界定5种风险类型,细化识别、研判和管控流程,严管案件质量、涉案资产立案审查、涉案资产审理判决、涉案资产执行兑现等工作,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了金融案件风险隐患。督促开展好审务督察,完善督察检查,落实反馈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3月份以来市二中法院及辖区法院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共开展日常审务督察56次,发现问题68个,提出整改建议68条,组织处理22人。在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导下,市二中法院党组加大约谈教育力度,建立谈话台账,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提醒警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警提醒谈话和约谈。协助配合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对辖区法院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

3. 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一是整改“执行条线廉洁风险突出”问题。开展涉执信访分析研判和长期未结案件排查,聚焦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现象,要求承办法官先行自查自纠,监察部门再进行核查,该方面的整改已于5月底全面完成。规范节点管理,严把结案管理,规范案款流转,加强评估拍卖辅助机构费用支付的监管,完成历史案款和不明案款自查,紧扣重点人员、核心岗位、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开展执行案件“一案双查”,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规定》和市高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规定,对10件执行案件实行“一案双查”。

二是整改“民事审判条线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严格落实 “一个月内”组织排期要求,除公告等特殊案件外,案件自收到卷宗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排期,开庭审理、询问情况。健全完善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等制度,发挥决定事项和监督管理的双重作用,为办案法官提供办案支持的同时,通过程序化的制度设计全流程实施监督,确保公正办案。运用审判管理和纪检监督等多种方式,开展案件倒查,坚决查处徇私舞弊、接受吃请、收受礼金、违规判案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整改“职工食堂和物业管理等大宗服务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职工食堂方面,已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职工食堂的劳务外包项目进行了重新采购,产生了新的职工食堂劳务外包供应商。同时,采取填写《部门来客自助就餐报送单》和《加班就餐报送单》方式,加强来客自助就餐和干警加班就餐管理。物业管理方面,实施公开招标程序采购,确立了新的物业管理管理。

四是整改“诉讼费管理粗放”问题。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诉讼费管理相关规定和我院《诉讼费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协助执行诉讼费退费工作规定(试行)》,持续开展诉讼费代领代缴问题专项清理和规范代领代缴管理专项行动。严格流程管理,立案时准确计算诉讼费,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再次复核。结案时计算诉讼费后,当事人未主动缴纳的,交执行局追收;对应退诉讼费的,及时退还给当事人。规范诉讼费网上信息录入、台账管理和资料保存工作,精准管理到每笔费用和每项记录,做到制度化、台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三)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全院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针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院党组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效果不明显”方面存在的3个方面及8个具体表现,院党组制定了12项整改措施。

1. 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问题。

一是整改“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谋划”问题。院党组认真学习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优秀年年轻干部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市委实施意见、重庆市贯彻《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具体措施,召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队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掌握队伍建设和干部培养的方向。制定《人才中长期培养计划》,明确青年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路径。制定《干部评价办法》,建立优秀人才库和人才“蓄水池”。

二是整改“选人用人突出政治标准不够”问题。院党组坚持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明确政治评价标准,制定《干部政治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制定干部工作生活中应当遵守的17项“应当为”和45项“不得为”指标,将政治学习、重大事项报告、个人事项申报等情况纳入政治考察范围,制定谈话考察模板,做到政治考察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全面评价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情况。

三是整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严格”问题。院党组适时听取监察部门汇报,督促全院干警严格执行本院《电子审务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工作人员着装规定(试行)》等规定,常态化开展检查督导,用好现场纠正、通报整改、跟踪督导等多种措施,抓住突出问题和重要环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管出好习惯,形成好风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将中央八项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四是整改“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有差距”问题。开展司法作风专项审务督察,组成4个督察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实施督察,针对发现的5个方面突出问题,发出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召开邓恢林案警示教育和“以案四说”促“以案四改”全院干警大会,深刻汲取张坚、邓恢林、张家慧、王林清等违纪违法案件和孙小果案教训,以2017年以来辖区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为“活教材”,院领导带头,督促全院干警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兴调研之风,院领导带队深入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开展条线业务培训,了解一线基层面临的困难,研究解决方案,并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业务指导等方式细化裁判指引规则。

2. 着力解决“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提出的“个别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的问题,持续加强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建设的同时,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勇担新使命、奋进新征程和实现新发展。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讲好“全市第一革命法庭”“于法有光”和“江姐在万县地方法院的斗争历史”3个红色故事,教育干警发扬优秀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在党史、人民司法史和革命先烈的艰苦斗争精神中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二是整改“个别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够”问题。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院党组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要求班子成员向党组说明情况,拟定整改举措,并督促班子成员组织部门负责人研究,形成具体措施,经常性检查督导整改效果。另一方面抓好四个方面具体问题整改:关于严把信访案件审核关方面,优化院长邮件办理制度,加强院长邮件的收转管理和督办督导,积极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关于执行“三个规定”方面,每个部门确定专人审核,每月督促全院干警按时如实填报,建立线索核查机制,坚决把“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到底。今年3—5月,全院填报“三个规定”共656人次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填报13人次,填报1件干预过问案件,发现退休人员李修建过问“罪犯聂代云进行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关于加强立案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进一步提升网上立案工作质效的通知》和《重庆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开展网上立案审核办理工作,坚决防止超期审核和审核后拖延立案、超期立案等现象。关于工程招标管理方面,加大对设计、预算和招标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工程招标管理水平,切实杜绝工程招标被废标情况的发生,今年以来未出现工程招标被废标的情况。认真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全面筛查案件52076件,并对属于9类重点案件的4025件案件全面开展自查,协助公安、看守所、监狱等单位派驻69人来院开展查阅案卷5017件。

3. 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较薄弱”问题

一是整治“党组、党委机关党建不重视”问题。严格落实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机关党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要求,院长和分管院领导牵头组织,机关党委直接经办,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和建议,报请党组研究决定后,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同时将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作为全院《2021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重点内容。落实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和党员轮训要求,于今年4月邀请市直属机关工委领导来院专题授课,选派新任党支部书记3人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集中培训,持续强化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和党员轮训。

二是整治“支部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修订并完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支部书记党建任务清单,并在年终对支部书记进行量化考核。严格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规范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机制,实施每月25日前网上督促检查组织生活、党课、党费收缴机制,推进了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整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党建和审判业务融合发展的路径方式,重点课题《困局与突破,推动法院机关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反思和路径演进》荣获市直属机关评选的2020年度机关党建优秀论文一等奖,被评为全市机关党建“三基建设”优秀案例。始终将理论研究成果充分运用实践,在各条线工作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培育优秀成果,制定《2021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培育工作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实施全流程培育计划,培养人才队伍,提升精品成色,努力塑造优秀精品的竞争优势,提高质效指标,推动整体工作及各条线工作进入全市法院前列。

(三)压实整改责任,坚决完成上轮巡视和审计整改任务

针对上一轮巡视整改和审计存在的“落实巡视任务不到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完成”等问题,院党组深入分析未完成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整改到位。

1. 着力解决“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任务不到位”问题

一是整改“整改主体责任未压紧”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确定推进方案,严格落实“每年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门听取班子成员汇报“一岗双责”情况的规定,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就上轮巡视整改未到位问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上,分管院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听取其余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针对上轮巡视后未整改单位遗留的“和平苑”小区脱钩管理问题,在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导下,成立解决和平苑小区物业管理等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维稳督查组,院长张立同志担任组长,直接部署、牵头推动,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促使方案逐项得到落实。

二是整改“整改监督责任未落实”问题。院党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同时,主动向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适时汇报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和存在的困难,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市二中法院党组落实上轮巡视和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诚恳全面接受纪检监察监督。

三是整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关于和平苑小区管理脱钩方面,在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导下,市二中法院党组成立“解决和平苑小区物业管理等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担任组长,直接部署、牵头推动,促使整改方案逐项落实,目前已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和平苑小区内在职干部会议和退休职工及院外购房户会议,宣传政策、统一认识。协调街道和社区共同推进成立业主委员会会议筹备组,协调筹备组确定物业公司并签订合同,在新物业公司正式进入前设置过渡期,合理安排调整物业公司清洁工和保安人员。关于案款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案款管理规定,专人负责管理,再次对案款进行清理,每月核对每笔案款全部信息,通过提取案卷和查找依据等方式核定不明案款,严把管理关口,杜绝产生新的不明案款。

2. 着力解决“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完成”问题

关于法官培训中心权属登记问题未办结的问题,在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的督促下,市二中法院党组落实专人,联系万州区信访办等部门多次开会研究并形成《关于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等不动产权证办理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按照相关程序完善消防、质监、规划、意见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已安排专人负责对接行政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

三、增强政治自觉,全力以赴持续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视反馈的工作要求,在市委巡视办、市委第三巡视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预期成效,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发展。我们也清醒认识到,目前的巡视整改工作与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整改、全力抓出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党组学习、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学习上抓深化、在理解上抓消化、在运用上抓转化,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坚定不移学透学深新发展理念,从整体上掌握新发展理念的科学理论体系,发挥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引领作用,精准把握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担当新发展使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社会大局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大兴调研之风,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刻领会新征程中人民法院的新任务新要求,以更大魄力、更高标准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贯穿全院工作各方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深刻认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压实压紧巡视整改政治责任,院党组切实担起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经常督导检查等方式,紧扣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教育引导干警坚持不懈推进巡视整改。党组书记、院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加压传导压力,把严的要求落实到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经常性组织开展巡视整改专项检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咬住每项整改任务、每条整改措施和每次具体行动,坚决处理落实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和进度缓慢、效果不高等问题,确保整改质量。

(三)进一步深化运用整改成果,牢记初心使命推动全院工作取得新发展。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条逐项对照整改任务和清单,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巡视成果运用,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法院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足功夫,将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行动中,用生动司法实践体现法院干警积极担当作为、勇于开拓创新的精气神。把巡视整改同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81771089 ;邮政信箱: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大道506号404020;电子邮箱:zjfyoffice@vip.sina.com。

中共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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