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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8-04 17: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巡视组于2020年10月至12月,对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3日,市委第二巡视组向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反馈巡视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反馈以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搭建专班、细化措施、制定方案,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经过全院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完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完成诉讼服务平台各项指标任务, 1月至6月,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得分排名全市三级法院第6位,全市中级法院第2位。二是印发《2021年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将司法作风问题作为督察重点,采取院领导带队督察、线上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察力度,发布督察通报8期,严厉整治“冷硬横推”现象,树立优良司法作风。三是严格落实审限管理,制定审限管理审签流程管理规范和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并出台《审判执行效率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一年以上未结案件清理工作,梳理一年以上未结案件33件并进行台账式管理,目前已办结13件。四是加强干警业务能力建设,出台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自主培训和考察学习,组织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班38期、328人次,促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五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每季度定期发布季度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分析,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六是完善执行工作,强化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案的排查,加大清理力度,大力提高执行效率和兑现率,今年1-6月,执行兑现率指标排名居全市中级法院第一。

2.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发展。一是积极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党组书记、院长带头到辖区区县调研,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民营企业代表交流,并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收集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起草调研报告。二是健全“法律风险点+典型案例”提示机制,发布辖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典型案例6期,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合规管理、诚信守法。三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组织辖区法院完成十大商事典型案件报送、双优评选工作报送等工作。四是加强环资业务培训,将环资业务培训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注重培养熟悉多种业务的复合型法官;同时加强分案管理,确保人案匹配,促进环资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

3.统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加快修订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进度,完善党建、审执业务、综合工作等考核指标,切实发挥绩效考核对年度工作的指导、激励作用。二是更新《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密切关注专业法官会议等运转情况,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三是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加强诉前调解,尽量让诉讼案件实现诉前分流;建立专职调解员工作机制和调解工作联系机制,确定12名专职调解员共同做好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截至目前,民事一审立案较去年同期下降68.95%。四是建立健全定案机制,发布2021年1月至4月 “三会”运行情况通报,督促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求。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以及班子成员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分工,将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初工作安排和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二是严格落实案件庭审直播管理及裁判文书上网审查,抓好抓实审判领域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敏感案件研判机制,每周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各立审执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重大敏感案事件每周研判机制”,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有效稳控,今年以来未发生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强中心组学习政治性、理论性和带动性,进一步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党组中心组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每季度不少于1次。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15次,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政策精神81篇,交流发言59人次。二是强化重点监督,研判廉政风险。选派监察室副主任兼任司法行装处廉政监察员,1名一级调研员担任执行局专职廉政监察员,重新任命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协助各部门负责人进一步研判、防范廉政风险。三是结合张坚、邓恢林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本院及辖区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全院干警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警示教育,不断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四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注重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党组书记、院长带头开展家访,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本人和家庭情况。今年以来全院开展家访53人次,进一步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组织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履职承诺书,列明班子成员及审委会专职委员责任5大类13项,并向院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分别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记录填报,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充分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评先评优等工作中,督促干警自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三是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以专项通报的形式督促各审执业务部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四是规范食堂食材采购,重新公开招标食堂食材供应商、食堂劳务服务商,并同步完善食堂管理制度。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严格执行联系基层法庭制度,今年以来,班子成员人均到联系基层法院法庭走访2次。同时,将联系基层法庭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二是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庭审实质化,完善开庭程序,细化庭审审查内容,将罪犯是否违反监规以及思想认识等情形作为庭审内容,进一步审查罪犯在服刑期间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是否认罪悔罪。此外,从严格审查监狱报请材料、增加对罪犯的思想教育等方面入手,探索完善假释案件办理规程及裁定标准。三是严格执行表彰奖励有关规定,增强表彰奖励工作的严肃性、激励性。四是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办公经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凭票据据实报实销公务经费,定期形成财务管理报告,切实做好“三公经费”管理工作。

4.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履行监督责任及整改监督责任方面存在4个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12项整改措施,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将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一是丰富监督方式方法。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素能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提高监督执纪能力,积极拓宽监督方式,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切实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审判执行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执纪审查突出“关键少数”,立案审查中干4件4人。重点关注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和长期未结案件,联合建立发改案件反馈和评查机制、重点敏感审执案件抽查机制,列席重要敏感案件审委会,强化对案件评查的情况监督。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敏感节点,编发廉政短信,开展集中检查,约谈管人、财、物和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负责人。接访信访群众,深入工作一线、核心业务、重点领域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减少对信访举报的依赖。三是促进监督贯通融合。配齐配强监察力量,补充监察室主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推动机关纪委实质化运行。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情况互通、会商联动及问题线索联合办理机制,强化对机关纪委和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建立完善内部监控机制、问题“双报告”制度,跟踪指导办理辖区法院问题线索4件。四是持续发力整改落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内容全面整改。对诉讼费征收减免情况进行清理整治,制定《诉讼费交纳办法》《诉讼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诉讼费追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现已追收、退还部分征收减免不规范的诉讼费款项。

三、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一是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和执法办案相关规定,修订发布我院《院庭长办案实施细则》,将院庭长每季度办案情况纳入审判管理通报内容,已对院庭长2021年1月至4月办案情况进行通报,1月1日至4月26日,院领导结案59件,占全年办案任务的 52.6%,办案数量大幅增加,示范效应明显增强。二是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及时到所在支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同时明确党支部书记通知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提醒义务。党支部会议记录如实记载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机关党委每季度收集班子成员未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向党组汇报。今年以来,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76次。

2.统筹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了解。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重庆市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任前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尤其在近期开展的干部遴选工作中,着重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加强对考察对象政治素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情况的深入了解,院党组着重听取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情况,注重将干部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要工作中的表现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参考,严把引进干部的入口关。建立干部考察工作人才库,将讲政治、精业务、善交流的首批27名干部充实到人才库中,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考察工作水平。及时修改完善本院《政治理论测试制度》,将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作为评选综合先进个人和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于今年3月组织干部代表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知识竞赛,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效果检验。二是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等组织人事政策,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统筹谋划和干部队伍中长期建设规划,印发《人才发展三年计划(2021-2023)》,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开展后备人才自荐工作,进一步掌握年轻干部思想动态和发展意向,共21人自荐。加强干部到基层一线磨砺,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学习锻炼3人,轮换驻村第一书记1人。计划年内启动新一批的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完成后将达到规定要求。三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民主推荐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对民主推荐统票计票的监督把关,确保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任重要参考的广泛性、真实性、有效性。自查分析民主测评及谈话范围过窄问题的具体表现及原因,明确民主测评及谈话做到院领导、中层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及党支部全覆盖。四是加强干警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我院擅自扩大填报范围、要求11名正科级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进行查核的问题进行自查,明确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规定的范围开展填报查核工作,涉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查核工作的,按照程序提请院党组研究决定后执行。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以及填报辅导指导,集中填报2021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无扩大遗漏情形。扎实开展报告“八项家事”自查抽查工作,核实检查未及时报告“八项家事”情况,对未及时报告家事的干部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自身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督促不够、疏忽大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反思。今年以来1名干部及时报告配偶从业情况发生变化、在私企担任高级职务的情况,未发现未及时报告“八项家事”发生变化的情况。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本院《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工谈话制度》等规定,院领导对部门集体和干部个别开展谈话40余次,部门内部开展集体谈话和干部个别谈话200余次,基本达到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原则上每年应当与部门干部普遍面谈至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严把法院干部职工招录关口,增强风险意识和敏感性。

3.努力补齐基层党建工作短板。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制定本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工作要点》和《机关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全院党建工作要点。认真研究并及时调整院级领导职责分工清单;将党建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作用。加强党员管理教育,吸取“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缺位”的教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条件,组织4名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培训。加强对党务干部开展专业培训,组织42名党务干部等参加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和政工联系人制度,细化党支部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对党支部的指导。三是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深入巩固组织力提升工作,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活动,每月对党费缴纳和组织生活等情况进行提醒督促。今年3月底召开辖区两级法院党建政工工作协同共进推进会,明确全年辖区两级法院工作重点。开展1次对各党支部运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及时指出问题并迅速整改。

四、严格落实上一轮巡视整改措施

对照上一轮巡视反馈的9个问题、审计反馈的12个问题、主题教育检视的17个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和针对性整改,再次梳理尚未整改的问题清单,认真研究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机制,及时纠正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制度不执行等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目前,上一轮巡视反馈的9个问题和主题教育工作中检视发现的17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完成,多项措施需要长期坚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5方面共计12个问题中,现已完成整改10个,持续整改中2个。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院联动、齐心协力,逐项对照整改任务措施抓好落实。一是严格对照整改措施、进度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落细各项正在整改的工作;二是抓好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巩固深化工作,注重建章立制,持续规范各方面工作;三是加强与执法办案等其他工作的结合融合,以巡视整改促进法院发展、以法院发展体现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不断上新水平、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23-72811035;邮政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黎明西路80号,邮编:408000。

中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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