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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8-04 17:2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9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六巡视组对市四中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3月3日巡视组向市四中法院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市四中法院党组较好完成集中整改阶段各项任务后,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视办报告了整改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整改作为当前首要重大政治任务

(一)全面动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巡视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市委第六巡视组《关于巡视市四中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讨论初步整改措施,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党组专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肃认真推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完善机制压实压紧整改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负责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二是精心制定方案。紧扣巡视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15个问题,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提出90项具体整改措施,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巡视整改督查督办,实行倒排工期、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整改办每两周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并专题向党组会报告,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深入推动整改落实。严格整改工作纪律,对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消极推诿、敷衍应付,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严肃追责问责。

(三)建章立制夯实标本兼治基础。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班子成员从政治上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抓实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在发生。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注重由表及里、举一反三,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集中整改阶段,共制定、修订、废止工作制度16个,完善工作机制12项。

(四)统筹兼顾提升司法工作水平。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日常监督等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强大动力,全面促进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1-6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39件(含旧存190件),审执结2277件,结案率83.13%,结收比89.33%,结案率和结收比分别位居全市法院第一、第二;案件质效评估指数91.69,位居五个中级法院前三。

二、主动担当作为,以钉钉子精神促进问题解决

(一)关于“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欠力度”整改情况

1.加强政治建设,解决“政治引领不够”问题

一是弥补学习漏项。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漏学的党内法规,编印《学习文萃》(党内法规专辑),党组中心学习理论组于4月中旬完成集中学习。

二是抓紧日常跟进学习。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围绕一个专题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完善学习台账,规范做好相关学习记录,确保学习内容无遗漏、记录完整。已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

三是注重学用结合。督促环资庭党支部专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再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本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实施细则》和与检察院共同签署的《关于推进辖区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会议纪要》,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裁判理念和方式,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1-6月受理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2件,审结2件。

四是精细组织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填报前精心组织填报培训和重点人员个别指导,做到“五个讲清楚”。签订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承诺书,按照清单内容逐项进行对照检查。已完成2020年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数据汇总。正在进行随机抽查工作。

五是提升司法理念。1-6月共编印《学习文萃》15期,其中巡视整改专辑5期,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集中研讨,督促各审判执行部门专题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实现审判工作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认识。深刻理解市委、市政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部署,专门制定《关于为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增强服务和保障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的能力水平。

六是进一步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修订《审执工作量化计分标准》,加大调解工作考核力度。1-6月委派和委托调解案件399件,调解成功346件,调解成功率86.7%。

2.完善制度体系,解决“统筹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修订《案件分配规定》,确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优先办理。1-6月院庭长办案1532件,占全院案件数的67.3%。

二是落实本院《庭审直播公开暂行规定》要求,加强院领导带头庭审直播。坚持“庭审直播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院领导庭审直播情况一并纳入庭审直播周通报。1-6月院领导办案108件,直播庭审97件,直播率89.8%,比市高法院评估指标满意值要求高77.8个百分点。

三是规范改发案件交流程序。修订《审执工作负面评价扣分细则》,加大改发案件征求意见落实情况考核力度。对2020年改发基层法院案件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再次核查。经核查,原台账显示23件未征求意见,是因为办案系统升级原因导致数据未同步,实际已按规定征求意见。

四是完善案件分配公示制度。修订《案件分配规定》,对包括院领导在内的全院分案情况在工作内网每月公示,1-6月已按月公示分案情况6期。

五是严格审限监督管理。修订《审执工作负面评价扣分细则》,对严格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审限扣除审批等事项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新增超审理期限案件每周通报并移送监察室核查,1-6月共发布包含新增长期未结案信息的“周结案通报”23期。

六是严格瑕疵案件责任追究。按照市高法院《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对二审改判、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等重点案件的监督和评查,严格瑕疵案件标准,与上级法院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对近三年来评查确认的瑕疵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28件一般瑕疵案件、4件严重瑕疵案件的承办法官再次进行了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督促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能力。

七是做好类案指导。编印《学习文萃》(巡视整改专辑)在辖区两级法院审执工作推进会上学习并要求基层法院组织学习。依托本院“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平台,坚持向辖区基层法院征集审判实务疑难问题,经专业法官会议研讨、审委会审定,分类制作《会议纪要》、答复、意见等,进一步统一辖区法院裁判尺度。制定实施院庭长讲课式指导计划,要求各审执部门从案件改发原因分析入手,对辖区基层法院审执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专项指导。已完成讲课指导4期7人次。

3.提升案件质效,解决“聚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审执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党组统筹提升审判质效还有不足,推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健全长期未结案件管理督查机制。坚持审委会每月听取超审理期限案件汇报,逐案分析原因、审定结案计划。坚持长期未结案每月通报。从3月3日起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台账、季度通报,纳入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审限监督。修订《审执工作负面评价扣分细则》,加大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违规行为的绩效考核力度。坚持临近审限案件每月通报提醒,从5月开始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申请、审批等情况每月通报。对2019年以来超审理期限的案件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1件案件办案系统显示违法超审限,经核查系录入信息有误且无法更改,实际未违法超审限。其余案件均有法定扣除审限事由且经过了审批。

三是加强审务督查。监察室每月对管理部门移送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核查,坚决杜绝违法超审限。1-6月已核查新增长期未结案件11批41案次。

四是更新裁判理念。坚持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要求各审执部门在周五学习例会上,加强对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督促审判执行人员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学习,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学深悟透法律条文,提升能力水平。用好新媒体学习平台,在本院内网、各工作微信群转发、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丰富日常学习内容。

五是增强责任意识。编印《学习文萃》(工作评估指标体系专辑),召开全体法官会议,组织全体审执部门对质效评估指标体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进行重点解读培训学习,对裁判文书制作与上网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六是加强质效管理。每月发布《审执工作动态表》,将办案质量特别是改发案件情况通报到部门和具体人员。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将上级法院改判、发回重审的错误类案件全部纳入评查范围,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办案责任,1-6月追究瑕疵案件承办人责任13人。

七是提高执行效率。在执行局组建繁案团队和简案团队,推进执行事务集约化办理,落实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团队与执行事务中心合署办公,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1-6月简案团队结案平均用时66.74天/件,繁案团队结案平均用时84.5天/件。提升财产处置工作效率,1-6月案拍比达到9.4%,比全市平均水平高7.6个百分点。全力提升弱势指标,1-6月,执行案件终结率6.9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88个百分点。

八是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强制、惩戒措施实施力度,用足用好限消、失信、拘留等执行惩戒措施。1-6月限制高消费257人次,纳入失信人员名单16人次,决定拘留11人次,司法拘留(罚款)率达6.52%(市高法院案件评估指标体系要求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做到了应纳尽纳、应限尽限。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良好,3名被拘留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九是加强执行管理和监督。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指挥中心人员增至3人,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在上报下达、质效管理等方面职能。1-6月,办结执行督办事项114件,上报下达文件157件,通报执行质效弱势指标3次,问题深挖到案、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召开辖区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交流执行管理经验,讨论加强执行管理的举措。对辖区基层法院办理的8件执行案件启动“一案双查”,深挖问题根源,以查促改,指导基层法院加强执行管理、改进执行工作。每周五召开执行局例会,学习最新法律、政策文件,研究重点工作,进行廉政提醒。

十是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案件提级、指定、交叉执行,对辖区基层法院报送的涉政府、涉公职人员或存在执行阻碍的14件案件提级、指定、交叉执行。建立中院执行局领导对口指导辖区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机制,1-6月中院执行局领导通过实地调研、口头提醒、发送邮件等方式对辖区基层法院对口指导执行工作21次。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中级法院统筹协调功能,推动辖区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协同共进的实施意见》(草稿),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十一是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一方面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分管院领导和刑庭全体干警共同学了《刑诉法》《刑诉法解释》《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市高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另一方面建立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台账,严格落实征求检察机关意见、文书抄送检察机关并上网公示等要求,合力防止罪犯监外执行期间脱管。同时,结合政法系统教育整顿,对辖区两级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排查清理并建立台账。

4.树牢底线意识,解决“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不够严密”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进一步明确职责。1-6月党组会已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年度)》,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干部考核选任、述职述责报告。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和落实院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详细规定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明确党员干部不得参与8个方面的网络传播行为和5个方面的网络活动,并从6个方面规范日常网络行为。在官方微信微博开辟“党史百年•天天读”“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手记”“朗读者”等专栏,拍摄微视频短片宣传“云上天平”跨域庭审系统,通过“无讼之道”定期推送典型案例,持续传播法治正能量。

三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加强舆情搜集反馈,通过市高法院《舆情专报》,每天搜集法院正面、负面舆情,报市高法院汇总。

四是严格稿件审批。制定《新媒体管理办法》,健全对外发布稿件的质量内控机制。建立“编辑校对审核微信群”,由宣传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组成,层层审核时效性较强的新闻稿件,实时保存微信审核记录存档留痕。办公室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就违反新闻宣传纪律擅自发稿、转发等事件进行深入剖析,查找思想根源,加强警示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五是加强干警教育。始终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层层压紧压实新闻舆论工作责任。1-6月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2次,党组书记、院长参加并就整改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编印《学习文萃》(新闻舆论工作专辑),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收集清理法院干警自媒体账号,建立台账,动态管理,目前暂未收到法院工作人员以职务身份实名认证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情况。

六是加强隐私保护。进一步加强隐私保护的力度,强化编审工作,规范《案例参考与研究》《武陵法苑》及“无讼之道”微信公众号刊载的案例体例,按要求处理隐私信息。《案例参考与研究》已向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内刊准印号。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严实,抓‘从严治院’工作有缺失”整改情况

5.强化责任担当,解决“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市委要求健全完善主体责任负面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以单明责、照单履责、按单问责。每年坚持将研判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纳入党组会重要议程,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分工和时限,确保有力有序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率先制定《关于落实<中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重庆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责任分解方案》,加强与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的贯通联动,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督导落实“三个规定”。充实监督力量,配齐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加强对“三个规定”填报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三个规定”填报情况通报工作机制,监察室按月通报各部门填报情况;党组书记、院长按月审阅全院填报情况报告;院党组按季度听取汇报和向上级法院报送季度报告的工作机制。1-6月已发出通报6期,向院党组专题汇报2次,向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报告2次。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认真检视巡视反馈的5名违纪违规干部处理偏轻偏软问题,对核查的事实,再次深入分析研判,并按照《重庆市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对5名同志再次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其中1名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在晋升法官等级程序中,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认定为瞒报情节较重的1名干警给予取消当次晋升资格并批评教育处理。

四是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经常性教育,加强与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开展谈心交流,谈思想、谈廉洁、谈担当,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以邓恢林严重违纪违法案为反例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均按要求会前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1-6月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常规谈话8人次。

五是从严落实“一岗双责”。党组再次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全面掌握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扎实做好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交流思想、听取意见,特别是在干部职务发生变动、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个人及家庭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时,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帮助,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1-6月,4名党组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共14人次。

六是从严管理监督。对2017年以来的28件初核信访件进行“回头看”,再次对核查的事实是否清楚、处理结果是否准确到位等进行了认真分析。依托本院可视化数据中心,坚持每周开展2次线上督察,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相关部门负责人督促纠正。

七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完成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召开新一届机关纪委全体委员会议,明确机关纪委委员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加强市直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厘清职责边界,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工作运行机制,严格履行机关纪委七项职责。对照研究巡视反馈问题,要求全体机关纪委委员(均为兼职)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改变机关纪委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问题。

八是聚焦审执监督。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意见>的责任分解方案》,加大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对审判管理部门通报的超期未结案件、超期归档案件及时开展督察;与执行部门密切协作开展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对市高法院交办的2件“一案双查”案件,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并提出监督处理意见;对执行案件评估机构的选定、降价拍卖合议等过程进行督察19案次。

九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督。监察室指派专人随时跟进涉案款物清理、招标采购、基建等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检查。1-6月,监督涉案款物清理7次、行装采购5次、基建工作42次。

6.坚持从严治院,解决“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按照《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的规定,加强对执规牵头部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等考核相结合。1-6月,监察室监督政工部门聘用人员招录工作3次、个人事项填报抽查1次,对干部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出具廉政审查意见17份。

二是建立责任清单。开展党内法规清理工作,制定《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将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并不断完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

三是加强基层调研。落实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制度,要求原则上每个季度到联系法院调研指导一次,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干警。认真落实班子成员支部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积极参加联系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指导分管领域审判执行业务、党的建设和队伍监督管理。1-6月,院领导共到基层(含本院内设部门)调研指导工作40人次。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大对纪律作风的日常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及时督促整改。每周不定时对安检、诉讼服务窗口、庭审活动开展2次线上纪律作风督察。1-6月,对会风会纪督察30场次、政务值班督察12次。

7.狠抓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一是严格合同执行情况管理监督。严格落实《工程管理办法》,审判大楼工程建设正安全、快速、高效、低耗、有序地推进中。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是合理使用资金。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先预算、后支出的基本原则,做好设备设施采购、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严格过程管理,目前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

三是规范涉案款物管理。制定《涉案款物管理办法(试行)》,严格规范执行款发放方式、审批程序、节点时限、提存执行款、材料归档等内容,建立涉案物品入库登记、管理台账,确保执行案款的收取、管理和划付安全,涉案款物妥善保管。开展超过30日未支付执行案款专项清理,清理出超过30日未支付的案款48笔,符合支付条件的29笔5247万余元已审批支付,提存13笔905万余元,暂不符合支付条件的6笔191万余元均严格履行了延期支付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上级法院统一部署,联系线下辅助机构,共同清理2018年以来未开具佣金发票情况,由线下辅助机构重新开具发票送交法院。新开展的拍卖,一律要求线下辅助机构凭发票申请佣金支付。财务室对未提供线下辅助机构正规发票的,一律拒绝支付,退回承办人重新处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打造过硬的干警队伍缺实效”整改情况

8.发挥党组职能,解决“党组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明确重大事项内容。再次学习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上会内容。对拟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事项严格审核,正确适用《党组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严格按照程序提交会议研究讨论。

二是明确职能职责。进一步厘清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委会、机关党委会职责范围,确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的事项,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审委会有关制度、文件均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审判法庭建设相关合同。所有新增合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遵循合同关于“认质核价”约定。同时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公开、合规、合理。

四是严格规范决策程序。落实本院《党组工作规则》《关于规范院长办公会、党组会议题申报的通知》,需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讨论决定后再实施。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事项均已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

五是加强跟踪落实。将党组会交办任务落实纳入审务督察范围,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监察室每半年梳理决定执行情况,并向党组会报告。

9.加强队伍建设,解决“党组落实选人用人规定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规范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党组会已再次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坚持把依法管理、严谨规范作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严格执行干部选用条例,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把好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今年1-6月未开展干部选任工作。

二是提高政工队伍能力。组织全体政工干部再次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6个文件,加强政工业务培训,对2017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工作水平。

三是严格按照单位内设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已向市高法院汇报,争取有序消化超规格配备的干部。

四是拓展人才培养渠道。认真落实中央《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建立日常发现、递进培养、优进劣退、适时使用的全链条机制。积极协调辖区基层法院和辖区党委组织部门,采取上挂下派、内部轮岗、师徒帮带、实战考察、重点培养等措施,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艰苦岗位、吃劲岗位培养锻炼。已选派6名年轻干部到基层历练。

五是落实年轻干部选任要求。制定《2021年队伍建设工作要点》,系统谋划全年干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入贯彻《2019-2023 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和市委具体措施,强化青年业务骨干系统培养,提升综合素能,避免急找现用。培养选任一批“80”后担任处级领导干部,统筹做好党外干部培养选配工作,充实党外干部人才库,实现“应配尽配”。已选任80后处级干部5人,现配有40岁左右处级领导干部的内设处室7个,实有内设处室总数17个,占比41.17%,已落实市委“每个单位配有40岁左右处级领导干部的内设处室,一般不少于本单位内设处室总数的1/3”要求。

六是规范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标准持续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专项审核工作,确保应审尽审。集中整治遗留问题和新发现问题,经走访调查核实,已完成巡视反馈涉及10名同志档案审核认定,对入党时间、出生日期确有错误的2名同志按照规定予以重新认定,对涉嫌档案涂改、造假的1名同志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已立案调查,正在核查过程中,待反馈结果。对档案专审不认真的具体责任人、干部选任程序中负责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的相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档案审核管理常态化机制,确保严谨规范。认真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确保归档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10.加强党的建设,解决“从严从实抓党建带队建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增加2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已召开8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制定《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明确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二是加强考核评价。严格落实《中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按照规定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重庆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标准规范要求,机关党委每月对各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如对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每周通报“学习强国”日常学习情况。

四是加大统筹力度。机关党委已完成换届选举和职务任免工作,任职时间较长的原机关党委副书记已轮岗交流。充实党建工作力量,调整1名在编党员干部专职从事机关党务工作。

五是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全体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党组成员集体把关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严格把关其他党组成员发言材料。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会议质量得到参会上级机关领导充分肯定。

11.坚持严管厚爱,解决“推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一是及时核查、澄清信访举报问题。党组会专题研究2017年部分处级领导干部选任中遗留问题,对个别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认定举报不实的人员已完成处级领导干部选任程序并报请市高法院任命。及时核查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巡视移交信访件4件,核查处理意见在报驻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审定后,已向院党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被反映人。

二是加强超审限案件监督。对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部分干部有慢作为懒作为现象”,在监察室通报提醒、责令整改的基础上,对相关具体人员已按照本院制度规定在绩效考核、平时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继续巩固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监督,制发审务督察通报9期。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法,依托本院可视化数据中心,对照人民法院审务督察指引,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上传督察情况,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工作整改。

(四)关于“巡视、审计、主题教育问题整改不到位,个别问题边改边犯”整改情况

12.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党组对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班子成员牵头整改任务,形成党组书记牵头抓、班子成员协同抓、党组班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严从细从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明晰责任分工,高效推进整改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6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巡视整改。

二是严格报告审批。严格落实本院《党组工作规则》,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上级法院党组决策部署的举措,以党组名义制定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报告等,严格提交党组会研究讨论。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听取监察室监督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报告1次、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3次。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整改调度,先后召开审委会、党组会共计16次,审定具体问题整改方案、认定整改结果、审议制度起草和修订等26项。

13.强化整改责任,解决“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把上轮巡视整改工作措施问题作为重点内容,就上轮巡视指出的个别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个别机关纪委干部表率作用发挥差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务督察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彻底整改巡视反馈问题。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就“老好人”思想相互提意见,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全体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

二是发挥纪委干部表率作用。新一届机关纪委召开机关纪委全体委员会议3次,要求全体委员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党规党纪、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党性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责,在各自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自觉做从严管党治党的带头人。

三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青年干警导师制度,加强新媒体平台运用,抓紧抓实干警政治理论学习,开展了三期青年干警学员成果汇报暨学习心得沙龙活动。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充分利用“四中法院党建”“四中法院法官”“四中法院干警”微信群,引导干警加强日常学习。

14.坚持全面整改,解决“问题整改未举一反三”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监理合同约定,对监理单位再次发出了书面函,要求监理单位履职尽责,履行合同义务,加强工程质量监督,配齐监理人员。严格对监理更换人员收取违约金,之前仅支付40%监理费,在下一次支付监理费时将一并扣除违约金。

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招投标。新增合同及续签合同,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2021年8月物业合同到期后,在继续做好内控的基础上,将通过政府询比采购等方式重新对物业服务进行采购。

三、常态长效促巩固,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再创佳绩

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我院党组将认真落实巡视整改“双公开”制度,将巡视整改情况向社会集中公开,持续深入整改反馈问题,巩固发展集中整改成果,以巡视反馈问题为基础,深入查找和纠正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抓好共性问题整治,深入排查管理缺陷和制度漏洞,确保完成深入整改阶段工作任务。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以驰而不息、抓铁有痕的精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意识形态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推动改革发展。

(二)把纪律和责任抗在肩上,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牢牢抓住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抓细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监管。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强化党内监督,切实纠“四风”、转作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三)把基层党建抓在手上,不断夯实审判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推动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用好述职考核和选人用人的“指挥棒”,防止“带病提拔”。加强全方位管理,强化党内监督,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打造过硬法院干警队伍。

(四)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继续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不断巩固和拓展整改落实工作成效。加强跟踪督办,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既有成效,严防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常态跟踪进度,坚决按期落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之以恒抓,锲而不舍改,力争取得更大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9312895;邮政信箱:重庆市黔江区西沙步行街57号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09000。

中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8月4日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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