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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081学习传承模范法官邹碧华的“善”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09-17 10:25

在历史给予的重大改革机遇面前,邹碧华追求改革理想,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荣誉,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用他充分燃烧的一生,写下了改革者的执着和信仰。

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之后,其宝贵精神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震撼和感动,邹碧华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传承。

要传承他“敬业之善”。 邹碧华有极强的敬业精神,工作上追求尽善尽美、至善至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他追求“善之美”,将全心做好手中的事当作应对抱怨的良药,用行动诠释了“工作者是美丽的”。只要办案,他整个人就处于兴奋状态;只要谈到工作,他总是精神焕发,充满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要传承他“友爱之善”。邹碧华是一位有情有义的大好人,处处为群众着想,让“爱”成为一种正能量,以善心行善举、做善事、积善德。担任法官22年,他参与了一大批复杂棘手的大案: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艾滋病群体诉讼案、涉及数千名当事人的“乐客多”超市群体诉讼案……让司法的公正和人间的大爱放射出耀眼的光华,也让一名法官的至爱与柔情写在天地间。

要传承他“开拓之善”。作为法官,维护公平是其份内职责,邹碧华参与研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推动出台《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在业界引起轰动。他始终把维护国家法律公平公正作为一生事业来坚守,“开拓”的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着眼当下,司法改革之路漫漫,需要凝聚力量共同支持改革,一起为之奋斗。放眼未来,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各个领域的改革也将全面铺开,需要学习传承模范法官邹碧华同志的“善”,其价值不仅仅在于向全社会展现邹碧华同志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更重要的是树立起一种改革时代先锋导向,引导、激励社会各领域的“邹碧华们”,身体力行地奋斗在改革现场。


投稿人:陈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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