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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梁平区委第十二轮巡察公告

来源:风正梁平 时间:2021-09-27 16:35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区县党委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梁平区委5个巡察组于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8日分别进驻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机关、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工商联、区档案馆、梁平中学、红旗中学、西大实中、屏锦中学、职教中心、区教师进修校1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为2021年4月上旬至2021年6月下旬。巡察期间,还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本轮巡察将坚持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具体做到“三个聚焦”: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要求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深入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情况;重点关注执行乡村振兴、惠农利民、扫黑除恶、营商环境建设、疫情防控、教育改革等政策措施情况;重点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挥霍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以及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内生活不规范,班子不团结,意识形态阵地失守等突出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要求,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根据安排,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区委各巡察组设置了专门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反映情况。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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