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专题新闻

T1230 忆家庭之“廉”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11-01 16:49

夏夜的万盛,窗外路灯似乎经历了白天烈日的炙烤,此时竟显得有些无精打采,风吹得齐窗高的行道黄角树哗哗作响,夹起阵阵热浪扑面。电视里正重播着反贪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其实这部电视剧我几乎都看过三遍了,几个老戏骨精彩的演技,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总让我如此沉迷,然而我也常问自己,这部电视剧吸引我的仅仅就是这些吗?反贪局剧情每一集都扣人心弦,让我思绪良多,似乎有好多话想述说,又不知从何说起。正好,今天单位要求以“廉”为核心,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那就让我把一直想说的话以书信的形式向我家的廉洁先生倾述吧。

亲爱的老公,还记得去年2020年单位正常生产的时候,你在矿井深处跟班作业,作为矿井通瓦副总工程师的你,安全责任重大,那时的你总是紧锁眉头,不难看出当时你的压力不小。那个时候的你确实很幸苦!我俩从大学的清纯之恋到结婚生子,时光荏苒,转眼已是十三年。回想往昔,犹如昨天,甜蜜时的欢笑、任性时的争吵,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而幸福。有时我内心对你也有抱怨,总觉得我俩少了些花前月下的浪漫。“你是一个内心有爱但不善于表达的人”,还是我们孩子的一句话让我对你的爱有了更深的体会。是的,我无论是遇到不开心的事亦或是生病了什么的,你虽没有甜言蜜语的安慰,但这时候你总是抢着做家务,现在想起你笨拙的动作,真的是很好气也好笑,但我明白,你是爱我的。而很多时候我的那些任性,现在想起来对你也是十分内疚。亲爱的,如今,我们的孩子即将上初中了,小子虽然顽皮得很,但聪明伶俐,给我们小家庭带来了无穷的快乐。老公,不管风雨阳光,余生我都愿和你共同面对。而正是这所有的一切,筑就了家的温暖、家的幸福,天伦之乐,不外乎于此!

我俩一起从家乡咸阳来到南桐煤矿工作已十年有余,通过你的努力,在企业的培养领导的关心下,你一步步从一个普通工程技术员走上了副总工程师岗位,看着你的成长我甚是欣慰,为你骄傲。其实老公你可知,让我欣慰和骄傲的并不是你能走上多大的管理岗位,而是你越来越有的成熟、责任和担当,特别是你那约显“一根筋”的性格现在想想反倒更是让我心生安慰、充满踏实感。记得有一次,我爸妈从西安老家来我们家玩,一天忽然接到消息,怀孕的弟妹提前临产。当时,天色已晚,万盛到重庆的交通车已下班了,老人家不顾一切一定要当晚就走。当时你通瓦科的一名同事知道情况后,说要开车送老人到重庆乘动车,可你却坚决不同意,你说,“在这些私事上别人帮了你,他又是我下属,工作中遇到什么问题时,就不好逗硬了”。结果你找出租车送走了二老。说实话,我当时也有些怨你的,认为这又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你又说,“做人必须要有原则,有了一次就有二次,在一些小事上不坚持原则,今后就有可能犯大错误” 。还有一次,你在井下安全检查时,发现工作面有一个瓦斯监测仪字节显示不是很清晰,于是你要求该连队立即整改,并对相关人员作出了考核的通知。事后,有人找到你,要请你吃饭并还要“意思意思”,请求你不要考核,这样会对他们影响较大等。你当时是怒气冲天,对着人家就是骂了回去,硬是没给人留一点面子。亲爱的老公,你所有的这些品格、工作的作风,说实话,我是打心眼里是支持和敬佩你的。老公,我给你说这些,一方面是想对你表达你在我心中形象和我对你的爱,另一方面,我作为你的妻子,更想对你说的是,希望你一直将你的“原则”保持下去,做一个清清白白的、廉洁自律的管理人员,而这些,才是保证我们家庭幸福的基本啊。

就说反腐大剧《人民的名义》吧,你看剧中除了副国级贪官,还有不少小官巨腐的形象,有原型来自家藏2.3亿现金的发改委贪官原煤炭司副司长魏鹏,也有“亿元水官”河北省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等。而祁同伟曾为一级战斗英雄,本有大好前程,却用伪装和剑走偏锋去换取平步青云。然而任你隐藏最深任你如何神秘,当你踏进贪腐犯罪道路的那一刻起,法律之利剑早已高悬。正所谓“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天网恢恢,苍天可曾饶过谁!

亲爱的老公,古人云“家有贤妻,男儿不遭祸事。”我虽不敢以贤妻自居,但为了你、为了我,为了我们这个小家庭的美满幸福,我一定会做好“身边人”、吹好“枕边风”。希望你一如既往,保持一颗朴实无华的初心,在生活中、工作上,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心存敬畏。老公,你虽然没有高官厚爵,但你现在也在新岗位肩负矿井通风之重责,在其位谋其政,企业赋于你的权力和责任,是组织对你的信任、是让你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就是应该摒弃私心杂念、勤奋工作、保持自律,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夜色已深,此时窗外有一丝凉风吹来,顿感惬意,小孩早已睡熟,望着万盛迷人的夜色,我感觉能拥有现在的美好生活自己真的好幸福。亲爱的,今天就说到这里吧,让我俩携手共进,共同创造、守护和珍惜这一切的美好和幸福吧,相信我们一定能做得到!

投稿人:于婉莹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