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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纪委监委:“室组”联动 严把“三关”专项整治监督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来源:江津清风 时间:2021-12-02 17:28

“组长,这里是不是存在冒领的问题?”10月初,在对比查询重庆市社会保障信息网时,一个疑点引起了重庆市江津区纪委监委民生问题专项整治监督组的注意。

监督组组长周海疾步上前,将目光锁定在一个叫“罗同文”的退休人员的档案上。经核对,罗同文于2006年4月已死亡,退休待遇却发放至2010年11月,4万余元养老待遇金被人冒领了。

随后,监督组沿着线索深入走访调查。原来,白沙镇石坝街社区居民罗同文死亡后,其女儿张红(化名)并未及时到社保所办理死亡待遇继承手续,而是顶着母亲的名义继续领取养老保险金。

“刚开始找张红了解情况的时候,她是拒绝的。”但经过监督组和社保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讲解社保基金不能违规领取等相关法律法规,张红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同意退回冒领款。

2021年10月18日,张红将冒领金额4.6万余元退回到江津区社会保险账户。

类似的冒领行为易发频发且隐蔽性高,严重威胁人民社保基金的安全。今年来,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切实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重庆市江津区纪委监委针对养老保险待遇死亡冒领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整治,采取“室组”联动,严把“三关”,重点查处截留、套取养老保险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在“室组”联动方面,重庆市江津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切实抓紧抓实监督的再监督,压实主体责任,会同驻地纪检监察组和全区各镇街纪检监察组织,压紧压实各地镇街、人力社保部门党组织主体责任,细化部署,强化联动监督,严肃惩处问责。

同时,专项整治监督组聚焦关键环节,严把作风关、廉洁关、监管关,紧盯公职人员在审核、发放养老保险待遇过程中是否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紧盯公职人员在办理征地农转非等财政补贴政策类养老保险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等问题,紧盯人力社保部门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信息系统管理、养老基金监管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到位,对骗取、套取、截留养老保险基金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有效处置甚至瞒报、漏报、徇私舞弊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还督促区人力社保等11个部门,构建专项监督整治组织协调机制和配合协作机制,建立数据线索共享、联动核查办案机制,形成多部门共同协作联动工作格局。

截至目前,全区查处死亡冒领1833人,涉及死亡冒领金额270.87万元,已追回1826人269.37万元,人员追回率99.62%,资金追回率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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