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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一案”推动全系统整改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1-12-09 15:15

“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领导的信任和关心,愧对父母、女儿……我肠子都悔青了!” 2021年11月1日,大足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原馆长谢丽霞在被告席上泪如雨下。

1998年,谢丽霞从原大足县政府外事办公室调入县城乡建设委员会档案室工作,一干就是21年。工作中,她发现很多工程承包企业有整理装订工程档案资料的需求,便找到其同学张某某帮助承揽工程档案装订业务,根据工程量向企业收取档案费、扫描费等费用。经审理查明,仅2016年11月到2019年8月,谢丽霞就以档案室(馆)和个人名义向数十家工程承包企业收取档案费、扫描费180余笔,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2020年8月,谢丽霞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被大足区监委立案调查,同年11月被开除公职。2021年11月1日,大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丽霞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发生后,大足区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区住建委机关17个内设科室、6个直属事业单位,以该案为切入口,围绕政治生活、纪律执行、作风建设、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开展全区住建行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时,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主动上缴红包礼金专题会。

专项整治期间,区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区住建委分层级开展集中学习138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区住建委党委约谈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67人次;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调查问卷134份,印发征求意见建议函200余份,电话访谈企业305家,现场走访企业63家,走访镇街5个,共收到问题24条,意见建议15条。

经过系统整治,该委共排查梳理出廉政风险点64个,发现并整改共性问题24个,形成自查自纠报告23篇,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84个。针对私下向服务对象承揽档案装订业务问题,该委在行业会议上重申档案馆工作人员不得指定或变相推荐服务中介,不得违反规定自办或变通开办档案资料公司,并制定《管理服务事项回访制度》;针对档案馆将专用设备出借用于对外开展业务问题,制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产清查制度》;针对档案馆日常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完善了《档案库房管理制度》《城建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职责》《保密守则》等管理制度并对社会公开。

专项整治期间,区纪委监委立案8件8人,区住建系统共有48名干部职工向组织说清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等问题308个,主动上缴红包礼金等7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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