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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多种方式学习贯彻《条例》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2-01-19 14:34

“我认为,应该结合《条例》相关要求,把信访、案管、派出和监督检查部门互相告知和移交问题线索的流程写入正在制定的《线索管理办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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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驻会纪委委员,我建议对案例剖析的利用要多样化,既用案例本身进行警示教育,又把查办过程和摸排突破的方法用作纪检监察干部分类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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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月4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公布以来,涪陵区纪委迅速召开常委会,确立“学、讲、做”的三步走学习贯彻计划,先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全文转发、下发学习通知、举行专题学习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宣传活动,以“集中+自学”“研讨+交流”等方式掀起学习热潮,把《条例》精神和要求迅速充分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对《条例》原原本本、逐字逐句研读,是学习贯彻的基础。” 1月11日,该区纪委监委机关召开专题学习会,在家班子成员和各部室中心、派出派驻机构负责人对《条例》进行全文学习,参会人员不仅要全文通读理解,更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深入思考谋划,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

“建议加强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和纪委监委机关的问题沟通机制,特别是在调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非线索类问题的移送。” 1月12日下午,该区召开全体纪委委员专题座谈会,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和纪委委员如何更好发挥作用充分研讨交流。

“除了对在岗纪检监察干部提出工作要求外,我们还从提高职责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提供帮助支持和提出意见建议4个方面明确了非驻会纪委委员的履职要求,从职责定位上整合工作力量,形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向心力和战斗力。”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将把持续全面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贯彻《条例》和学习党章及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持之以恒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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