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进一步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纪委监委自即日起至10月15日,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社会各界及广大网友,开展廉洁文化作品征集评选,包括视频类征集、平面类征集、文字类征集评选。此三项活动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主办:重庆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协办: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纪委
支持媒体:华龙网、第1眼、重庆广电移动电视、风正巴渝网站微信、《党风廉政》杂志、都市热报、轨道集团微信公众号、轨道集团微博
一、视频类
故事类作品(5分钟内)、公益广告类作品(30秒内)、动漫类作品(3分钟内)。
二、平面类
公益海报作品、漫画作品、书法作品等。
三、文字类
廉政小故事、廉洁诗歌、廉洁谜语、廉洁对联等。
四、参评作品要求
1.以“廉”为核心,弘扬清风正气,传递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
2.反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尤其是百年历程中的廉洁故事。
3.反映体现党员干部勤廉作风,鞭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顽疾。
4.反映家庭助廉、青春倡廉、社区创廉等重庆特色廉洁文化建设相关内容。
5.反映各行各业在廉洁创建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感人事迹。
五、投稿注意事项
1.视频类报送格式:MP4或MOV视频格式,采用H.264或H.265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码流大于10M/秒,25帧速率。请附作品脚本。
2.平面类报送格式:仅接受电子档,格式为jpg,文件大于5M,精度大于300DPI。请附作品创意说明。
3.报送作品仅限原创作品,报送者应保证作品拥有完整、合法的著作权,不得有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由此引发的侵权纠纷由报送者自负。报送作品均不退稿,主办单位有权在非营利性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报酬。
4.所有作品(含参评作品登记表及授权确认书)打包成ZIP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jwhzp@163.com。
联系人:
高荐(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电话:63899821
边巧(轨道集团),电话:68002232
作品征集期间,定期筛选优选作品,在华龙网、第1眼、风正巴渝网站微信、《党风廉政》杂志、都市热报、轨道集团微信公众号、轨道集团微博、轨道交通PIS等平台展示。
获奖作品在风正巴渝网站微信、华龙网、重庆电视台、重庆广电移动电视、各区县电视台、第1眼、都市热报、轨道交通PIS、户外公共电子显示屏等循环展播,在全社会营造廉洁文化浓厚氛围,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