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 梁平区 >> 巡视巡察

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丨整改进展情况③

来源:风正梁平 时间:2021-09-26 09:54

今日,发布区公安局党委、区计生协会党组、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荣禹公司党委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安排,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3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3月30日向区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统筹结合,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党委班子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由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巡察问题,一一认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精心安排部署,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制定下发了《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公安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领导,细化了巡察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挂图整改,建立销号制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

(三)抓好统筹结合,注重长效管理。在整改工作中,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特别是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止目前,共制定完善23项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

二、聚焦问题、对标对表、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要求有差距,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落实“政治建警”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全局组织开展思想大讨论,邀请区委书记出席区公安局党委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就开展情况进行点评、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围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56次。二是分4期、每期3天,对全局530名民警开展政治轮训,着力在强化全警理论武装、典型示范引领上亮实招求实效,教育引导全警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政治方向。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采取“‘第一议题’常态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全警政治轮训’集中学、‘统筹线上线下’同步学”等四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筑牢全局民警忠诚警魂。

2.落实“素质强警”要求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分四个序列对49个基层单位,按照“旬统计、月展示、双月考核”的方式开展绩效考核、跟踪问效,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干部提拔等挂钩,推动公安业务工作提档升级。二是修订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对各办案单位的个案质量、案件办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监督及责任追究、专项工作、市公安局季度考评等情况进行考核评议。三是正式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相关行政、刑事案件进行集中办理,切实规范了办案过程,保障了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修订完善《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保障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有序。五是建立办案民警参加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旁听机制,提升办案民警的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2021年以来区公安局共组织民警旁听13次。六是对区公安局民警、辅警开展年度训练,提升队伍“维稳处突、打击犯罪、治安防控、信息作战、管理服务”等实战能力。2021年1—6月,已开展警种专业培训7期、业务大讲坛28期、警衔培训3期。

(二)在“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不够到位,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召开区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区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动员部署会,组织全体民警职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认识。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及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定额指标、公务接待、集中就餐、食堂费用报销等明确管理方式,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反弹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生。三是修订完善《警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加强警务车辆管理;组织民警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吸取近年来在公车管理方面的深刻教训。四是停发不按规定发放的补助,责令相关单位对超标准报销的费用予以退还。

2.为民服务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立足实际,围绕防范打击、接处警、治安户政、出入境、交通管理等方面,制定了《20条便民利民措施》,全警签订《“我为群众办实事”承诺书》,特别是把“全民反诈”、“团圆”行动作为区公安局践行为民宗旨的重要抓手。在“全民反诈”中,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19件,打掉团伙1个,抓获嫌疑人85人,为 59 名被害人追回69万余元,成功劝阻 62人、挽回潜在损失30万余元;在“团圆”行动中,成功帮助失散28年的父子认亲团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全局民警职工共为群众办实事1000余件,先后收到群众送来锦旗34面。二是对压案不查、违反文明接警、窗口服务态度不满意等问题的单位和民警开展了调查处理,通报批评4个单位,纪律处分民警3人。

3.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标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二是针对代理机构选取过于集中问题,明确了4家公司,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明确谁价格低廉谁中标代理,体现公平竞争。三是针对拘留所在押人员代管现金退还不合规问题,明确被拘留人员出所时,由本人和拘留所领导在现金存单上签字,并将其作为出拘留所必查条件,从而确保代管资金如数退还给在押人员。四是按照市公安局监管总队要求,启用“智慧代购宝”系统,代购物品配送商家由该系统公司选定,监管部门不参与代购物品配送商家的确定和代购物品购买,从而有效防止廉政风险。五是集中开展涉案财物清理工作,各办案单位已退还保证金58.7万元、退还暂扣款11.14万元,催缴行政处罚案件128件、罚款9.5万元。六是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账户专项清理工作,现已将缴入保证金帐户的涉案暂扣款23.45万元划转至涉案暂扣款专用账户,已将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13.11万元上缴区财政局,已将保证金专户多出的163.06万元上缴区财政局。

4.执行财经纪律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压减支出规模的通知》(渝财预〔2019〕37号)规定,对相关警种和部门年度人头经费定额指标进行了下调,全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印发内部文件,对人员经费、专项经费、“三公”经费、维护维修费、专案经费等使用、支出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大额开支附明细,并对代开发票的情况作了限制。

5.向乡镇、街道转嫁费用的问题。一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已向乡镇、街道转嫁费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印发文件,严禁再向乡镇、街道收取“工作经费”,严禁私自到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报销费用。

(三)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党建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基层党建示范点管理办法(试行)》和《星级党员管理量化考评制度(试行)》等制度,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考核,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类推进党员培训;并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纳入“三会一课”重点学习内容,并作为党建工作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开展机关党委选举工作,配齐7名机关党委委员、5名机关纪委委员,设立1名专职机关党委副书记,加强了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

2.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对照干部选拔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结合实际调研制定印发了《民警职工调出调入管理办法(试行)》、《轮岗交流回避管理规定(试行)》,以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管理能力,增强队伍活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3.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2021年度公安审计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市公安局、区审计局工作部署,实现公安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制定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规定》,细化整改责任、程序和标准,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审计整改有人做、有人监督。三是积极推进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截止2021年6月,共对5名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内部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挂网公示,强化警示效果。

三、落实责任、长效治理、从严治警,有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落实主体责任。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对党忠诚、为民服务、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

二是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的问题继续进行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查漏补缺,特别是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健全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整改,真正做到让整改实效推动区公安局各项工作上台阶,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是从严管党治警,确保风清气正。进一步加强对党员民警职工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加大对执法质量的“问题管理”和“过程监督”,最大限度降低“破纪”风险,切实把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到各项公安工作当中去,确保梁平公安队伍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242066;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泰和路7号;邮政编码:405200(信封请注明关于对区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计划生育协会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计生协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23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计生协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计生协会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计生协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二)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党组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环节;党组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对标对表,落实落细。对照区委巡察指出的突出问题,党组研究制定了《区委第六巡察组对区计生协会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落细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销号。

二、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区委巡察反馈指出本单位存在的3个方面、8个突出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或基本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党组领导作用发挥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生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进一步厘清职能职责。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生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总书记关于计生协会工作“六点指示”的内涵要义,明晰计生协组织的职能定位,着力把工作重点从计生领域向健康领域拓展,向聚焦生育关怀和促进家庭健康两项任务并重,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二是强化担当意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增强干好计生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主动和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积极参与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等工作,共同推进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为健康中国战略贡献力量。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在做好“5.29”会员日宣传的同时,通过春节普遍慰问、失独家庭首次上门走访等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广泛走访计生特殊家庭,强化宣传与服务,进一步引导广大计生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2.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深刻对照检查,找准问题存在的原因。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共识,为整改落实打好思想基础。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组决策能力和决策效率。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准则》、《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保证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三是修订完善了《区计生协会党组议事规则》,规定了党组议事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纪律,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确保党组决策能够得到坚决执行。

(二)关于“重点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有差距”方面

1.针对“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的问题。一是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市、区相关要求,深入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切实改进文风狠抓整改落实。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文水平, 严把公文起草关、审核关,提升办文质量。

2.针对“财务监管不够严格” 的问题。一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检查机关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疏漏,修订完善、重新印发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完善了相关票据的事由、时间、审签等内容和程序;按相关规定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强化监管。今后将认真履行财务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本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3.针对“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够彻底” 的问题。一是在工作中注重深入学习理解上级文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抓细抓落实,确保上级文件要求在本单位执行到位。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反馈的加油卡问题,按照相关文件进行了整改。

4.针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够到位” 的问题。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机关政府采购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党组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新要求,自觉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了开门见山,直指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自身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提高选人用人政策水平。党组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增强执行《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执行选人用人的标准和工作程序。党组深入学习了《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规定,从严规范选人用人各个工作环节,确保干部选任工作按政策执行,按程序开展,按责任落实。

三、巩固整改成效,以勤奋务实的作风,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区计生协会党组将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扣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继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不忘初心使命,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开创计生协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338828,邮政信箱: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路478号梁平区计划生育协会,邮编:405200(信封请注明“关于对梁平区计划生育协会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十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安排,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2021年3月23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进一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统筹部署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抓好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我局成立了区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丁远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田世君、李莉2名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21年4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贯彻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主动认领并认真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明确整改责任。3月2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了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制定出台了《区委第七巡察组对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3方面11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效果。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市委区委要求不够深入,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一是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利用机关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召开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河南等省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等;鼓励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以及报纸、书籍等传统媒介自学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印发出台了《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学习制度》(梁大数据发〔2021〕4号),常态化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重庆市梁平区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内容;重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主要内容,重点学习了关于大数据、智能化等与我局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并展开了交流讨论,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

2.针对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有差距问题。一是常态化落实了政务数据“三清单”制度,实时更新了政务数据目录清单、需求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协调了市大数据发展局、市民政局等市级部门和区人力社保局、区政务服务办等区级部门,及时将相关政务数据接入了梁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二是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大数据发展局板块、发放宣传资料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宣传了智慧城市信息中心,坚持每周二至周日免费向群众开放智慧城市信息中心展示体验中心、智慧体验馆,不断提高群众对智慧城市信息中心的知晓率和体验度。积极协调区委政法委、区交通局等部门入驻。三是采取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和入驻智慧服务站相关信息化企业联合办公的形式,确保智慧服务站工作日均有工作人员办公,及时为群众提供信息化咨询服务。

3.针对运用大数据服务民生有差距问题。一是积极配合区经济信息委,进一步加强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4G、光纤光网深度覆盖。目前,已基本实现了梁山城区、双桂新城、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行政村4G信号实现了全覆盖,行政村宽带通达率100%,全区重点区域、公共区域基本实现了免费WiFi覆盖。二是统筹协调区级相关部门继续推进五类智能化创新应用建设,持续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城管、智慧公交、智慧政务、智慧医疗等项目建设,提高大数据综合服务水平。目前,已建成城管机器人项目;全区公交车站100%实现公交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完成梁平文旅大数据平台建设,建成市级智慧旅游乡村示范点1个;大力推进智慧医院和智慧校园建设;智慧体验馆不断提档升级,智慧服务站引进了10多家互联网企业,同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联合为群众实时提供信息化咨询服务;双桂湖智慧体验公园(一期)停车无杆扰、互动音乐地砖等体验场景分期呈现;建成紫照、金带、安胜、大观4个数字乡村·互联网小镇;数谷农场、梁平柚智慧农业综合数据管理中心建成投用;全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实现在线监测控制。

4.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利用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新时代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纲领—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倡议书》、《梁平区2021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等内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通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了我局的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了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问题并制定了具体的解决措施。三是已安排由综合科科长专职负责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增强意识形态工作力量。四是成立了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了网络安全工作由信息化管理科、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具体负责落实。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梁大数据发〔2021〕8号)《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梁大数据发〔2021〕9号)和《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梁大数据发〔2021〕7号),对网络安全、信息系统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明确。

(二)关于作风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实问题。一是利用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职工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讲话》等有关内容,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分析了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落实办法。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同党组书记签订了2021年党风廉政责任书,压实党风廉政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了交心谈心制度,班子成员同干部职工有效开展了交心谈心,及时掌握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三是开展了2021年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单位、科室、职工个人认真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有效的防控措施。四是认真落实了单位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了报销审核,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公务接待,发放值班补助、报销加班餐费等。五是利用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等契机,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区纪委下发的相关通报性等文件,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巡视利剑》,进一步筑牢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思想防线。

2.针对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除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外,还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规矩,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二是积极同区财政局对接协调梁平智慧城市信息中心运维项目财评事宜。待财评报告出具后立即启动招投标程序尽快确定正式运维单位。三是制定出台了《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梁大数据发〔2021〕5号),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管理,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以及办事效率。

3.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要求凡项目建设均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1号)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三是实行了项目建设领导包责任制,每个项目均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加强了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风险点排查,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四是将廉政合同与项目建设合同同步签订,将监督关口前移,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方面。  

1.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一是利用召开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二是坚持将党建工作同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全局的中心工作,专门召开了动员部署会,结合我局实际安排布置了党史学习教育系列工作。同时党组会专题审议了《党史学习教育方案》,认真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三是坚持每月10号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按程序召开了2020年度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按要求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并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会议预期效果。

2.针对党支部书记选举不够严肃问题。一是确定由综合科科长专职负责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力量。二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提高了严格按程序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的意识和党建业务能力。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提高了党员干部每月足额交纳党费的思想意识。二是明确一名机关党员负责机关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已按规定准确核定并告知了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基数和金额。同时于2021年6月2日将今年上半年度党费上交给区委组织部。

4.针对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庆市梁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梁委组发〔2020〕3号)等相关规定,提高了按程序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二是坚持凡干部任免事宜均要通过党组会研究审议,且列席人员不进行表决。三是凡干部任免事宜均邀请了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人员监督指导,同时坚持人事任免相关资料由人事干部、责任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程序合规、资料准确。    

三、履职尽责、长效坚持,切实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巡察整改,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市、区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突出抓好党的建设,对巡察发现的3方面11个问题进行了全面补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大数据发展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聚焦问题整改,持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将巡察问题整改由集中整改转变为常态化坚持,做到思想不松、尺度不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指导,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收到实效。

(二)聚焦建章立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规范化管理,针对巡察发现问题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及时建立、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抓好贯彻执行,逐步形成长效坚持的有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强化履职担当,全力推动大数据智能化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深化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创新创造,心无旁骛、凝心聚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全力推动我区大数据智能化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3888957,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行政中心综合大楼647办公室,邮政编码:405200(信封请注明关于对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至2月1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对荣禹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3月23日,区委第七巡察组向荣禹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领导情况

荣禹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凝聚共识,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推进好、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公司党委召开了4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成立由公司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4月19日,公司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分管领域的问题和责任,并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清单,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精心安排部署,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公司党委聚焦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讨论,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同时,广泛征求相关责任部门意见建议,确保制定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能够取得预期效果。出台《区委第七巡察组对荣禹公司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将整改责任和任务具体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精心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整改。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做到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凡是能立即整改的,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立即整改到位。对一些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严格标准,限定时间,跟踪督办,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截至目前,区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

(四)注重整改时效,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已制定完善《荣禹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荣禹公司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各类制度文件,出台《荣禹公司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荣禹公司进一步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的通知》等各项业务工作程序规范。

二、反馈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对标区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结合公司工作职能,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包括供水子公司)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期完成整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方面存在差距”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差距”问题。一是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当成一种思想习惯和行动自觉。精心制定学习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强化公司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二是结合公司实际,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学习进行交流发言,每次发言人数至少2人。

2.针对“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明确公司党委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力责任和工作方式,做到“三重一大”事项界定清晰、权责明确。理顺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会议事规则和决策清单。将党组织工作任务、经费保障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二是规范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党建类、行政综合类、人力资源类、业务类、供水管理类、财务类规章制度以及各方面考核制度,做到公司管理有章可循。供水子公司员工实行定岗定员。对60名自行雇用的民工进行整改,制定了临时用工管理办法。三是通过招聘、企业之间人员合理调配,逐步解决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操作人员匮乏问题。四是加强公司员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3.针对“围绕主业做好发展较为欠缺”问题。一是公司成立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承接水利水电施工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成立采砂工作调研小组,对河砂、山砂开采业务进行分析论证,形成砂石开采调研报告报区国资委备案。三是加强经营管理,努力提高企业盈利水平。

4.针对“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成立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防范化解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梳理、全面排查风险点,对风险点制定防范化解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体系不存在空档。二是根据公司的资产规模,确定适度的负债数额,合理安排筹资融资,优化资金结构,着力防范融资、债务、财务风险。

5.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和明确本级党委的责任,建立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意识形态专题研究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深入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二是清理公司及子公司讨论群、办公软件,加强QQ群、微信群等社交平台监管力度。

(二)关于“日常监督管理有差距,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对不符合规定费用进行全部清退。

2.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不够严格”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强施工业务管理。对2016年至2019年承接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认真核查,所有项目已于2019年底全部施工完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二是对每一个项目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特别是加大工程项目建设、财务制度执行、子公司劳务费和误餐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力度。三是严格票据审核,规范财务审批。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所有开支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才能报销入账。四是积极查找回车辆保险费、制水药品费用发票。五是清理固定资产入账情况,对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补登固定资产账务。六是对多报销的差旅费、重复领取的劳务费进行清退。七是对2019-2020年计提原水费、水资源费、计提折旧、收取水费的明细表进行了补登。八是对子公司劳务用工和误餐费进行制度完善,出台相应管理办法。九是对直接转入子公司服务部负责人私人账户的劳务费进行清理核实,对领取的劳务费完善领用手续。

(三)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基层党建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签定廉政承诺书。

2.针对“主要负责人执行末位表态不够到位”问题。严格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程序,主要负责人进行末位表态并做到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3.针对“党支部建设工作质量不高”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队伍理论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努力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二是规范党支部选举,加强党建工作管理,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三是已将党组织关系在外的8名党员关系转入公司党支部。

4.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制度,制定公司内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并严格执行。

三、坚持巩固巡察成果,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公司党委将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落实整改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自查自评自纠活动,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趁热打铁,紧盯不放,防止发生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机制。

(二)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进一步增强使命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坚决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为完成公司建设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3230399;邮政信箱地址: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街道马房街28号。邮政编码:405200(信封请注明“关于对中共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员会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