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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酉阳县纪委 时间:2022-09-07 09:45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酉阳县粮食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段明清,酉阳县粮食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冉仕学,酉阳县粮食公司党支部委员、委派财务负责人陆吉祥超限额发放职工工资待遇等问题2018年11月、2020年9月,段明清主持召开相关会议决定,采取虚增工程量、资产租金收入不入账以及虚构工程项目等方式,套取资金111.39万元,不入公司账务,实行账外循环,用于超额发放职工工资、绩效和报销个人不规范支出。冉仕学作为班子成员、陆吉祥作为委派财务负责人,参与违规决策。此外,段明清、冉仕学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2022年4月,段明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冉仕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陆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梁民庆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4月、6月,时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梁民庆在重庆出差时,先后两次接受服务对象陈某能的宴请。2016年下半年,梁民庆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陈某价值6188元手机一部。2022年7月,梁民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退缴的6188元违纪资金收缴国库。

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提名人选郭应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郭应实在任木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书记期间,以拜年给小孩压岁钱的名义收受政府工程项目承建商骆某某礼金3万元。此外,郭应实还存在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问题。2022年8月,郭应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退缴的3万元违纪资金收缴国库;其县红十字会副会长提名被取消。

县隆达公司工程建设部部长张军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间,张军收受省道S305南腰界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酉阳县省道S522麻旺至酉水河(秀山界)段改建工程一标段项目股东何某陵以节日慰问的名义送的现金红包共计15000元。2022年8月,张军受到记大过处分,其退缴的15000元违法资金收缴国库,并被免去县隆达公司工程建设部部长职务。

县隆达公司财务融资部部长胡莉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权力的礼品、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1年,胡莉收受承建酉阳县S305南腰界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的重庆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以节日慰问的名义送的价值7000元的购物卡、礼金。2022年8月,胡莉受到记过处分,其退缴的7000元违法资金收缴国库。

县隆达公司计划合同部业务主办田亮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问题2020年,田亮收受承建S305南腰界革命根据地红色旅游公路改建工程的重庆实力公路开发有限公司送的节日慰问金共计7000元。2022年8月,田亮受到记过处分,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其退缴的7000元违法资金收缴国库。

以上六起典型问题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对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坚定决心认识不清,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其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

中秋、国庆临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顶风违纪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紧扣节点纠治“四风”工作的阶段性特征,紧盯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月饼等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办,持续释放从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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