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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巫溪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3-05-11 12:19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第五交叉巡察组于2022729日至915日,对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交叉巡察工作。2023111日,第五交叉巡察组向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指出4个方面27个具体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巡察整改进度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纪委监委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整改正确政治方向。县纪委监委班子坚持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委机关巡察整改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和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求,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委机关领导同志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重要论述与关于治国理政各个方面重要论述贯通起来学思悟,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以身作则压紧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班子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委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任组长,2名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委领导同志坚持从自身改起、以上率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分管(协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工作牢牢抓在手中,既作部署又抓落实、既提要求又教方法,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围绕各自承担任务压实责任、细化分工、完善机制,着力完善既符合自身实际、又与委机关整改工作紧密衔接的责任链条,在机关上下形成领导带头、全员覆盖、层层落实、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对标对表,务实精准制定整改措施。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逐条剖析,着力把问题表现落细、把问题成因找准,高质量研究提出巡察整改措施。委机关领导同志召开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自检自省、查摆差距不足,明确整改努力方向。坚持奔着问题去、揪着问题改,在反复推敲、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68项整改措施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统筹个性问题单项改与共性问题系统治有机结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工作标准、目标任务,为推进巡察整改提供了清晰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四)坚持系统观念,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坚持把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提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市委历次巡视巫溪县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剖析,整改工作一同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将巡视(巡察)整改与督查、审计、环保、网络舆情、安全生产、信访、社会平安稳定等问题清单整改贯通起来,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委机关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调度,定期听取相关部室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整改工作经验,深化推动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工作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指出不足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见效。委机关各部室坚持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对突出问题坚决整改、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治理,对长期任务紧抓不放、持续用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成果并不断巩固拓展。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深入扎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县纪委常委会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会议“第一议题”,抓深抓实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支部学习研讨、全员培训等制度,坚持第一时间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全面完整系统地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并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悟。二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对持续推进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斗争精神教育等作出部署,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始终坚持在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专项工作中,注重引导机关干部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持续强化保障执行。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责任分工,召集分管协管的机关部室中心、派驻派出机构,结合《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工作清单,提出具体监督办法,强化监督执行质效。聚焦问题短板,先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专项监督;印发《巫溪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管理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等,持续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2.针对“履行监督首责还有差距,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任务,守住粮食安全、耕地保护、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部署要求跟进监督;在战疫情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展现责任担当,精准把握政策、精准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二是健全问责机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的指导意见》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重庆的18项重点工作,建立督查清单,结合巫溪实际印发《关于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问责工作的通知》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监督发现的党组织、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并及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3.针对“围绕乡村振兴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不够聚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市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以“室组地”联合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二是明确责任领导。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协管领导具体室组地联动监督中,积极主动发现问题。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立足巫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际,紧盯政治责任、政策落实、项目实施等方面靶向监督,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并多次深入县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委等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准确掌握各级各部门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同时加大在乡村振兴领域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严肃追责。四是强化项目管理。认真学习研究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出现的新政策、新问题,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相关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制定清单台账打表推进,确保项目实施不打折扣,对未完工项目进行跟踪问效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针对“日常监督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监督执纪合力。委分管协管领导围绕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工作、提高监督质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走访调研、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机关部室常态化开展指导督导。监督检查室发挥专项优势,聚焦政治监督、责任落实、重点领域治理、巡视巡察整改、案件查办等内容,加强统筹谋划、积极指导协调,为派驻派出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提供有力支撑。派驻派出机构发挥“探头”作用,积极靠前监督,发现问题按照程序及时报告,通过“以室带组”、优势互补,形成同向发力、“一盘棋”推进的监督合力。二是增强监督执纪能力。通过开设“微课堂”、上派学习、挂职轮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阅卷子、集点子、照镜子”、述职述廉等交流提升活动,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5人次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等跟班、跟案学习。三是建立监督执纪联动机制。由监督检查室牵头指导,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室、下级纪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强化监督与办案的有效融合,在“室组地”联动监督中主动发现问题。多次开展乡村振兴、“四民”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整改“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四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对派驻派出机构的联系指导工作,督促切实履行职责,围绕“人财物”等关键要素,探索监督有效途径,积极拓宽问题发现渠道,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针对相关单位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长期不在岗、多次受到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问题,相关纪检监察组已责成涉及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5.针对“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纪检组织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主业的实施意见》要求,督促全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充分认识“三转”的政治性要求,对“三转”不到位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将“三转”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内容,传导压力,发挥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将纪委书记“三转”纳入日常监督、巡察工作内容中,定期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工作调研等方式,督促纪检组织“三转”到位,聚焦主责履职尽责。截止目前,全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均实现“三转”。三是强化培训管理。结合县委组织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对村(居)监察监督员职能职责、日常监督等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各派出监察室及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不定期采取纪法学习、政策解答、案例分析、监督实训等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指导帮助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四是严格考核评价。相关部室每年对村(居)监察监督员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村(居)监察监督员开展民主评议,并对不称职人员进行及时调整。

6.针对“干部廉政档案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好管好廉政档案。严格落实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建好管好用好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不断提高廉政档案建立、管理和运用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协调组织人事、信访司法等部门,对全县县管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6个方面情况归集建档,按照“一人一档”要求,精准、完整描绘县管领导干部廉洁“画像”。二是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信息实行动态更新,重要数据及时收集,一般数据定期收集,全过程记录县管领导干部个人勤政廉政情况;对未及时更新的廉政档案立即收集补齐相关资料,督促相关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进行说明,并对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归档管理。三是用好廉政档案成果。依托廉政档案分析研判各单位政治生态、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监督。将廉政档案作为县管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中出具廉政意见的重要依据。

7.针对“协助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监督保障执行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一把手”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市纪委监委任务清单,加强对“一把手”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情况的监督,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或按规定程序报告。二是开展“一把手”监督谈话。认真落实纪检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制度,准确掌握思想、工作、生活状况,针对个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稳步推动全县市管干部对县管“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三是执行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县纪委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办法(试行)》,将监督贯穿于县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决策前征求意见、决策后备查等监督制度,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闭环,同时对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具体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县委提出工作建议,充分发挥决策参考作用。

8.针对“督促县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中共巫溪县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对县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及“一把手”述责述廉报告严格审核把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纠正。二是强化指导督导。监督检查室加强对联系县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督促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清单,督促照单履责。三是严肃问题整改督促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协助推动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9.针对“分析研判县管党组织政治生态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当好政治生态参谋员。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印发《县管党组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相关内设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及有关单位纪检组织配合,对被监督单位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借助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梳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或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为县委提供决策参考的作用。二是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建立政治生态档案库。各派驻派出机构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干部廉政档案、巡察、审计、民主评议等成果,收集掌握、梳理汇总监督范围内的政治生态情况,对“关键少数”开展政治画像,对各党组织政治生态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研判,准确掌握“树木”和“森林”状况,全县县管党组织均已完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县管领导干部均已完成政治画像;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整改机制,梳理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向被研判党组织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10.针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有差距,问题线索办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整改。针对指出的具体问题,相关案件承办部室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整改,逐案排查并认真分析研判,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和审批材料。签署意见资料、问题线索回复材料已补充完善。二是强化审核把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要求,从严审核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严格落实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定期组织对立案、初核、函询等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质量评查,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纳入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四是严格跟踪回访。按照《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办法》要求,严格落实对受处分人员的跟踪回访,推动形成积极担当作为、努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未回访人员认真分析未回访原因,结合受处分人员具体情况,及时补充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目前已完成回访工作。

11.针对“高效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线索分析研判。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制定《巫溪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操作指引》,进一步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体研判,严格处置时限要求,细化问题线索从受理、处置、立案、审理等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问题线索规范、高效处置。坚持集体研判与单件报批相结合的分办模式。二是强化线索督办。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进行督办,进一步加强问题线索的全流程监管。相关室每月汇总核对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情况,并向委主要领导报告;对经初步核实6个月后无实质进展或暂存待查超过1年时间的,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上通报提醒。

12.针对“硬件设施建设不完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摸底调研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巫溪实际,开展严肃谈话室建设相关调研摸排;根据调研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分步推进派出监察室“走读式”谈话室建设,配备录音录像等设备,确保办案安全。二是强化统筹整合县纪委监委新建独立标准谈话场所1个,高标准建设谈话室6间。暂没有标准谈话室的派出监察室涉及重要谈话,按程序报批后,统筹调度到县纪委监委机关谈话室开展。

13.针对“机关档案室建设进度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料归档。严格按照审查调查类材料归档办法,并督促及时将已完成材料进行归档。二是完成档案室建设。按照档案室建设要求,科学规划、选择档案室建设地点,现已建成档案室1个,同时按照档案室建设标准和保密要求,督促派驻派出机构规范归档各类别档案资料,并及时将档案资料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

1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审查调查安全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安全首课等持续加强对办案安全相关制度和要求的传达学习,切实增强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办案安全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从严管理走读式谈话,坚决杜绝程序不清、审批不明等问题发生。三是强化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常态化开展办案安全检查坚持每月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报告办案安全情况每月通过查阅资料、回看录像等方式,深入开展办案安全常态化检查,并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上进行通报。

15.针对“意识形态风险防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学习研究。县纪委常委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重要内容,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要点、干部管理文件、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坚持动态排查。严格执行《巫溪县意识形态工作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按照“定时定人定责任”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涉意识形态案(事)件和问题,多次开展动态排查,暂未发现涉意识形态案件和问题。

(二)落实自身管党治党责任存在薄弱环节,作风建设不够扎实

16.针对“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协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调研,起草专题调研工作方案,拟定调研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确保调研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二是完成特约监察员选聘。按照《重庆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聘用工作办法》,开展特约监察员聘用工作调研,制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聘用特约监察员。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制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方案,召开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年轻干部警示教育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活动,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切实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7.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谈心谈话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五条措施》等,结合实际,印发《中共巫溪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分级分类做实日常谈心谈话,切实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县纪委监委班子对分管领域、联系部室开展了“一对一”谈心谈话工作,准确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18.针对“内部监督主动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调研。坚持以监督调研为抓手,带动日常监督提质增效,充分运用“走出去”“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等监督调研方式,多渠道、多方面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状态、作风作派、社会交往、群众口碑等情况,结合选人用人等工作,做到精准发现问题。制定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督调研方案,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监督。二是开展谈心谈话。按照《中共巫溪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分级分类做实日常谈心谈话,已完成对分管领域、联络部室谈心谈话,完成年轻干部警示教育谈话。三是做好“八小时之外”监督。向各派驻派出机构转发《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充分运用平时观察、检查抽查、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切实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补齐日常监督短板,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9.针对“作风建设缺乏高标准严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清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关干部在享受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的同时领取的信访岗位津贴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制定并实施《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巫溪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制度(试行)》,从源头规范加班餐报销制度和公车运行维护事项。并将内部审计纳入计划,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堵塞管理漏洞。

(三)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有短板,机关党建工作偏弱”方面

20.针对“常委会自身建设不足,机关领导班子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坚持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做表率作为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抓实抓好班子形象,强化委领导班子成员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建设。二是常抓作风建设。细化述责述廉报告要求,明确报告组成部分,要求班子成员年度述廉述责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同时对班子成员上交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认真审核,确保报告不缺项漏项,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实在。

2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原则性战斗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示范引领,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民主生活会“一把手”责任清单,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入手,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召开2022年度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人牵头把关研制会议方案,组织征求意见,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等工作,带头发挥好示范和监督把关作用。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在县委党校、县纪委监委机关或所在党支部讲党课。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到相关单位作廉政教育报告和讲主题党课二是深化主题内涵,确保“红脸出汗”有“辣味”。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2022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收集多方面批评意见,真正使党内政治生活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目的。三是量化程序环节,严格“民主生活会”标准。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统筹,规范民主生活会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学习研讨、查摆问题、会议召开、整改跟踪等方面工作,确保流程严密、程序规范,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2.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规章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20233月主题党日学习内容,严明人事纪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对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人事干部业务能力和民主监督质量。二是严把选任关口,提升选人用人严谨度。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对前期未严格执行考察的干部进行再次考察。三是加强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干部选任全过程可追溯。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归档管理,全面记载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确保文书档案真实、完整,为组织选拔干部提供科学的信息保障。

23.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专业导向,优化干部队伍。在准入上突出专业性,注重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重点选拔法律、金融、审计、会计、信息化等各种专业人才,确保新生力量的专业化,弥补专业人才不足短板,优化干部结构。二是合理控制“空编率”,充实干部队伍。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通过公务员招录、公开遴选、交流调动等方式,选拔高素质人才进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选调工作人员,及时充实到相关纪检监察机构,确保机构力量。同时建立“组组”联合、“室组地”联动等机制,统筹纪检监察力量。三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单列考核。在考核上突出专业性,依据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综合协调等不同类别,在全面考核的前提下,突出对干部的专业化考评。

24.针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种好机关党建“责任田”。将县委巡察办、派驻派出机构人员组织关系全部纳入机关党委,成立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并下设4个机关支部,不断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更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巡察组、审查调查组建立临时党支部,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二是打好机关党建“特色牌”。县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汇报,按照“八张问题清单”,结合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将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打造“绿色崛起、清风护航”党建品牌。三是夯实机关党建“桥头堡”。机关党委每月制发“主题党日”参考,定期印发学习参考,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醒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严肃组织生活,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建强配优机关支委班子,支部委员由优秀年轻干部组成,其中支部书记由机关党委委员兼任,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四)内部小巡视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5.针对“2019年内部小巡视反馈“机关人员配备、监督力量缺乏”问题,目前机关4个部(室)空缺负责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县纪委常委会把加强纪检监察系统人员选配、解决“空编”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本系统“空编”问题的难点和措施,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贯彻落实。二是构建大干部格局。充分考虑机关、派驻、派出、巡察、乡镇(街道)5大块干部“一池水”,加大向县委汇报争取力度,把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大盘子统筹考虑,扩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形成有进有出畅通机制。三是统筹调度工作力量。制定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统筹调配使用管理办法、跟班学习工作方案,统筹使用机关、派驻派出机构、巡察机构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有效整合、科学使用纪检监察工作力量。

26.针对“证据规范性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已及时补证巡察指出问题线索案卷材料,完善复印件来源信息,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调取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充分,程序完备、规范。二是强化案件质量管理。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管理办法》,针对问题线索处置及办理,制定《巫溪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办理操作指引》,强化对问题线索办理的指导督导,常态化对案件质量进行抽查,确保问题线索规范、高效处置。

27.针对“20224月内部小巡视回头看指出的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相关部室对问题线索的办理开展“回头看”,进一步研判问题线索,实事求是补证核实;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办案人员培训,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要求,提升办案人员业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及今后工作方向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将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整改进入长期持续深化阶段后,县纪委监委班子将进一步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持工作责任不松,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始终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坚持标准要求不降,始终以解决问题、促进高质量发展为衡量标准,及时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机制,切实提升整改成色成效;坚持推进节奏不变,按照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分步推动任务落实、措施落地,保证整改成果在长期整改阶段可评价、可检验,努力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提升委机关各项工作质效,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工作更加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提升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系统跟进学习,自觉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创新和丰富学习形式,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营造学习贯彻的持久浓厚热潮,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判断、战略部署和宏观展望,全面准确把握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二是进一步聚焦职责使命,为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更加坚强保障。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和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任务、“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扎实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战略决策,自觉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确保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发挥“头雁作用”。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上担当作为,推动形成全面覆盖、精准有效监督合力,促进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进一步坚定稳妥正风肃纪反腐,努力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取得更大治理效能。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韧,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深化重点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懈纠“四风”树新风。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坚持“全周期管理”,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动构建清廉社会生态。 

四是进一步夯实委机关自身管党治党责任,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和政治机关教育。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强化制度贯彻执行,着力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把“三不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深入开展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强化教育纯洁思想,清理整顿纯洁组织,刀刃向内自剜腐肉,提高本领担当作为;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坚决防治“灯下黑”,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中共巫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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