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重庆市纪委监委

中共重庆市巫溪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3-08-01 14:3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8日至9月30日,市委第十巡视组对巫溪县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9日,市委第十巡视组向巫溪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巫溪县委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袁家军书记在听取六届市委第一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巫溪县情况反馈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推动发展、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过硬的作风扛牢整改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视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巡视整改思想认识。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主要负责人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巡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县委召开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巫溪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动员部署会,进一步深刻认识落实巡视整改的极端重要性,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市委巡视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整改方向。推动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期间,县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办公会、专题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筹推进。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巡视整改组织领导。县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县委落实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指导督导3个专项整改工作组,建立完善整改落实责任机制,深入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县委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贯穿巡视整改工作始终。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党组织扛起本级整改主体责任,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将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头,一件一件抓到细处、一件一件改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专项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跟踪督办,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报告,半月一会商一研判”工作机制,务求整改实效。

(三)坚持以上率下,强化巡视整改第一责任。县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深入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单位督导巡视整改工作12次,带头领办具体整改事项,担任10项整改事项的直接责任领导,多次对巡视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县委常委班子其他同志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联系乡镇(街道)整改工作。

(四)严格对标对表,强化巡视整改工作措施。严格对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坚持奔着问题去、揪着问题改,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巫溪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4个方面31个问题,细化分解128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县委分管负责人、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牵头单位对照整改任务,细化落实276项具体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同步制定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指导督导三个专项问题整改方案,一体推进整改落实。坚持将巡视整改与督查、审计、环保、网络舆情、安全生产、信访、社会平安稳定等问题清单整改贯通起来,推动新老问题一起解决。

(五)坚持协同高效,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效。县委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把巡视整改与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巫溪见行动”结合起来,与奋力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巫溪绿色崛起目标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抓落实,以整改落实推动巫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纳入年终考核,确保完成的每项整改任务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

二、巡视组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紧紧围绕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根据《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巫溪县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从严从细从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6月30日,128项整改措施中,已按照时限整改完成107项,21项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不够到位,推动巫溪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方面

1. 针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县委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会议“第一议题”,在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上,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及时跟进学习国家、市级关于“三农”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及工作部署,结合县域实际推进“三农”工作。二是精准帮扶措施。全面采集脱贫户、监测对象收入等信息,落实责任人结对帮扶;安排资金用于脱贫户产业发展、新建就业帮扶车间、劳动技能培训等,不断助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三是动态监测管理。全面开展摸排清理出户死亡、婚嫁监测对象,对工作失误的乡镇信息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对防返贫信息工作进行再培训,每月走访摸排监测对象,掌握监测对象情况。四是壮大村集体经济。严格执行县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统筹联动,将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每季度调度并通报工作进度。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81.9%,达到市级要求。五是加大扶持力度。印发《关于下达巫溪县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并落实项目资金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乡镇“赛马比拼”指标范围,常态化指导督导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三变”改革项目,推动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六是分类开展清理。印发《关于做好市委巡视巫溪反馈农民合作社问题整改工作通知》,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和乡镇调度会,将未运营合作社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要求清理一批唤醒一批发展一批。七是规范村财乡代管。按照《巫溪县村财委托乡代理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指导乡镇结合实际完善村财委托乡代理机制。相关乡镇、村已对2021年错误账务进行调整,并补齐2021年度分红。

2. 针对“推动农业产业振兴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印发《关于推动巫溪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构建“9+1”产业发展领导体系,即:“烤鱼、西部小吃之都、中药材、土豆及蔬菜、蚕桑和核桃、老鹰茶及茶叶、畜禽、酒类、乡村旅游”等9个特色产业发展指挥部,分别由县级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升格烟叶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促进烟叶产业发展。全县统筹谋划特色产业发展,研究发展规划、策划项目,及时解决重点问题,常态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全县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下达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重点打造“一主两辅”特色产业集群;制定申报指南,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推动畜牧、水产、中药材、小吃、薯菜等特色产业项目申报贷款贴息;规划农产品加工园区组团,已有中药材饮片、预制菜加工等4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入驻园区。三是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印发《巫溪县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开展农业产业化县级龙头企业申报及监测工作》,落实特色产业发展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推行全产业链开发。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区域布局,推行全产业链开发,以“1+1+5+N”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为平台,完善马铃薯标准化生产体系,策划“巫溪臻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大马铃薯、中药材、巫溪老鹰茶等特色产品的品牌建设,加强营销推广,提高巫溪农产品品牌价值。现已制定“巫溪臻品”农产品公用品牌策划方案及营销方案,并按计划开展2023年品牌营销及推介活动。

3. 针对“开发旅游产业用力不足”问题。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立足全县旅游资源普查结果,编制《巫溪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以“天地灵气 逍遥巫溪”为品牌定位,编制《巫溪县旅游发展总体策划》《巫溪县宣传营销总体策划》;围绕五级旅游资源单体,编制《巫溪泛红池坝片区旅游发展策划》《宁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发展规划(修编)》《兰英大峡谷总体策划及概念性规划》。二是注重提档升级。成立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全域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和红池坝“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快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巫溪县红池坝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实施方案》,为旅游发展提供人财物保障。已成功创建灵巫洞4A景区;“兰英大峡谷、通城镇云台村、红池坝景区”等3个项目债券资金已到位;兰英大峡谷4A景区创建已进入施工设计阶段,红池大峡谷一期工程按期推进。三是加快保护开发。全面梳理宁厂古镇文物保护、国有资产现状,建立台账;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动大宁盐场遗址保护修缮项目建设。宁厂古镇盐工俱乐部、秦家老屋、供销社修复工程均按期推进。四是加快C、D级危房排危。对宁厂古镇C、D级危房开展摸底调查,并落实资金开展危房整治。宁厂古镇D级危房(一期)排危工程已完成,(二期)排危工程已启动。

4. 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有差距”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巡查。重点时段坚持每日巡查,其余时段坚持每周巡查,劝阻焚烧垃圾、烟熏腊肉等大气污染行为。二是常态化开展治理。印发《巫溪县城区2023年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巫溪县城区规范管理熏制腊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巫溪县农作物秸秆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实施方案》《巫溪县征收房屋及地块污染问题整改方案》,持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查处和治理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高于全市平均优良天数。三是常态化控制扬尘。印发《2022-2023年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小组,采取约谈、停工、罚款的方式促使在建项目企业严格控制扬尘。四是严格烟花燃放管理。印发《巫溪县城市规划区及有关区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方案》《巫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及有关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城区禁放区,并加大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查处力度。五是压实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安排部署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压实各单位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召开重污染天气工作推进会,编制一厂一策方案。

5. 针对“河长制落地落细不够”问题。

一是抓好水电站问题整改。印发《巫溪县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办法》《巫溪县水电站生态流量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小水电业主大会,启动生态流量问题整改,部分小水电站监控设施已通过整改,做到实时监测生态流量。二是制止非法采砂制砂。组织召开相关砂场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砂场进行查封、断电,责令违法当事人拆除设备、恢复河道。组织开展河道“四乱”、环境卫生、水质等情况暗访巡查,防止非法采砂制砂类似情况发生。三是加强漫滩路沿河商家环境卫生治理。在漫滩路增添垃圾桶和垃圾收容设施,将城区每日清运频次由2次调整为3次;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与社区、居民签订生活垃圾管理责任承诺书;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促使商家文明经营,规范商家生活废水排放。四是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加快老城广场社区、人民街及人民广场、解放街港口至西门三岔路口等综合改造工程项目进度。五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制定《巫溪县2023年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巡河要求,运用巡河APP开展巡河。

6. 针对“森林资源保护乏力”问题。

一是落实森林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森林防火智能化升级,建设林火监控系统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分公司正在按计划进行施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通知》,规范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并指导乡镇、国有林场开展常态化巡山护林。二是压紧压实三级林长责任。印发《巫溪县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推动县、乡、村三级林长责任制落地落实;召开县总林长会议和全县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森林防灭火常态化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林业执法专项行动,打击非法捕猎、采伐和贩卖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行为,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21年森林资源“四乱”专项整治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7. 针对“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有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作为年度考核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2022年市管、县管干部述职报告均反映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强化党对互联网企业领导。由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党委书记,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不断强化党对互联网行业的统一领导。三是提升反邪教能力。启动“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组织政法委员将防邪反邪作为重要述职评议内容,将反邪教工作纳入政法干警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

8. 针对“地质灾害监测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加强监测治理。召开春季地质灾害大排查工作推进会,对全县地灾隐患排查作出部署;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春季地质灾害大排查工作的通知》,督促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对全县风险隐患点、风险区等进行全覆盖排查。二是开展培训演练。制定《关于立即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单点避险演练工作的通知》,每年对地防员开展1次业务培训,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和单点避险演练工作,组织208地质队赴学校开展地质灾害科普活动,不断提升地防水平,全面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三是分类处置隐患。召开分析研判会,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分类布控,落实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目前,库区危岩和市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均有序推进。

9. 针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格风险管控。建立完善风险管控预案,压实政府、国企、银行等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二是严控新增隐性债务。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政府投资项目经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再批复项目概(预)算和开工建设。三是积极化解债务风险。2018年已制定10年期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并报市财政局、财政部备案,并超额完成化债任务;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企一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631”偿债工作机制,督促各隐债偿债主体制定到期还款计划。四是合理发行新增债券。2023年市上下达政府新增债券限额10亿元,按照统筹发展和安全原则,合理发行专项债券,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方面

10. 针对“县委班子履责有差距”问题。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县委加强对政治生态研判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全县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纳入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等会议议题定期研究。2022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判政治生态工作13次。二是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印发《县管党组织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加强对全县监督单位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关键少数”开展政治画像,准确掌握“树木”和“森林”状况。截至目前,已对101个县管党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700余名县管领导干部开展政治画像。三是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委巡视办沟通,定期报告相关工作情况。2022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7次听取巡察工作计划及巡察工作情况报告。

11. 针对“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县委书记带头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县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2022年以来,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7次。二是切实履行巡察工作领导责任。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半年专题听取1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2022年以来,召开5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书记专题会议对县委巡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研指导、听取汇报、解决问题。三是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将定期听取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履职情况汇报纳入县委常委会常设议题。

12. 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对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修订《县委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一以贯之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二是严格压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县纪委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办法(试行)》,县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参加分管(联系)领域的典型案件“以案四说”警示教育、县委巡察进驻和巡察反馈会议,督促加强对分管(联系)领域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强力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整治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以案四说”,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案发单位检视整改问题。对县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13. 针对“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梳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重庆的重点工作,建立督查清单,制定督查方案并印发《关于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问责工作的通知》,对监督发现的党组织、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发出监察建议书,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二是加大问题处置力度。县纪委监委将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督促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逐一分析研判,及时纠治违规行为。三是建立监督执纪联动机制。由监督检查室牵头指导,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出监察室、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强化监督与办案的有效融合,主动发现存在的问题。四是增强监督执纪能力。通过开设“微课堂”、上派学习、挂职轮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阅卷子、集点子、照镜子”、述职述廉等交流提升活动,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15人次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市纪委监委机关、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跟案学习。

14. 针对“督促公检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不及时”问题。

一是全面自查清理。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督促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对2017年以来办理案件中涉及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自查,限时按规定进行移送。二是强化协调沟通。县纪委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持续强化协调沟通,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科)室、责任人员具体负责线索移送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线索。三是依规依纪办理。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移送党员、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犯罪问题线索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办单位依规依纪依法对问题线索进行办理。

15. 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存在违规发放补贴、超标准接待”问题。

一是纠治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自查清退,并追究责任人责任。二是纠治超标准接待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自查清理超标准接待问题,并清退超标准接待、超陪餐人数接待资金,督促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约谈相关责任人。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制定《“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聘请三方机构对30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财政部移交的“三公经费”疑点信息及时核实,督促97个单位完成475笔疑点信息整改;印发《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在财政预算系统中增设“三公经费”监控规则,对支付信息有混用疑点的及时监控。四是纠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问题。督促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对操办“无事酒”的1名村支部书记,给予诫勉处理。

16. 针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一是及时纠正错误销户问题。对健在人员死亡注销问题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纠正已故人员享受资金问题。开展套取已死亡农村人员养老金问题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困难救助对象核查。三是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印发《关于开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查问责工作的通知》,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加大问题查处力度。

17. 针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公租房问题。及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并督促不符合政策的承租人腾退公租房,并对失职失责人员开展追责问责。二是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农民工欠薪问题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并深入开展专项清理,建立健全防止拖欠长效机制,从源头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对巡视指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整改,协调施工方兑付工资,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惠民利民安民富民专项监督,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流、大数据比对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纠正。

18. 针对“对国企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党对国企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强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县属国企按照“一县一策”方案完成新一轮整合重组,不断增强造血功能和竞争力。二是全面清理县属国有企业超过县里融资标准的融资情况。2018年以来,共有5笔贷款利率高于融资标准。通过筹措资金整改完成3笔,其余2笔正在整改之中,1笔拟进行融资置换,另1笔计划通过债务置换化解。同时,对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近三年来的到期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债务台账和“631偿债机制”,并制定2023年融资计划。三是全面清理县属国有企业对2019年以来未经审批支付资金的情况,对清理出来的款项进行分类分析,督促4家县属国有企业完善补签程序,并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约谈。四是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人民政府和三峡银行签订银政备忘录,三峡银行与信德公司签订《谅解协议书》,三峡银行不再要求信德公司承担领先公司借款的担保责任。同时,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给民营企业担保问题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

19. 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突出”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有关纪律的通知》,严格招投标监督管理。已初步完成相关项目问题调查,并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二是强化变更项目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红黑名单”管理的通知》,强化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全县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抽取县城投公司、县宁之源公司相关项目,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已初步完成城市建设公司相关变更项目检查,对未履行概算审批程序和项目审批资料缺乏,已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推进整改。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干部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0. 针对“‘头雁’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一是建强招商队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招商工作,新成立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落实编制18个。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1112”外出招商工作体制(即:1个由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招商指挥部,1个工业园区招商工作组,12支由县领导牵头的招商小分队),出台招商投资促进工作意见、优惠政策、落地服务规则等文件,制定《巫溪县2023年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考核方案》及“赛马榜”工作方案,构建起县领导带队招商、部门乡镇比拼招商、全员服务招商的工作格局。三是抓实招商活动。立足文旅、中药材、预制菜等16类产业发展实际,储备招商项目199个;县委书记、县长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县领导带队到浙江、云南、北京等地开展招商活动;在渝中区设立“渝中·巫溪招商服务工作站”,以“协同招商+飞地建园”为核心,共同打造协同招商示范项目。

21. 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条例。印发《中共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二是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中共巫溪县委巫溪县人民政府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对概算调整超过原批复投资概算10%及以上且增加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加强项目监管。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对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超投资、重大变更等情况的项目严加审核把关,对涉及违纪违法的进行依法处理。

22.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严格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召开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党组书记列席会议;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均按规定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把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作为党建督查的重要内容,每季度督导检查,督促提醒党政班子成员及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23. 针对“干部选任把关不严”问题。

(1)针对“带病提拔”情况。一是调查处理。县委组织部于2023年2月对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有关说明,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二是从严规范。按照《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求,2021年10月换届以来,加强人选把关,做到前移审核关口,动议即审;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三是加强协作。严格对照《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加强联审各单位沟通协作,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组织部门、执法机关间的信息通报、线索移送、查处反馈、协调会商等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因不如实报告和故意隐瞒等原因造成选任违规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和问责。四是严格把关。进一步梳理联审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经办人员具体职责,加强信息比对力度,严格做到反馈数据完整真实准确。

(2)针对“处分影响期晋升职级”情况。一是重新认定并严肃问责。2023年2月,提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重新认定相关同志职级晋升时间。对程序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等情形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二是提高业务水平。2022年12月对职级晋升的程序、要求等进行梳理并下发工作提醒,2023年3月开展“组工大讲坛”职级晋升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单位加强联动联审,全面核查干部有关情况,对照《并行规定》中不得晋升的“四种情形”,严格把关人选条件。县委组织部协调各联审单位,制定联审样表,提请职级晋升单位在每月10日前对拟晋升人员进行联审。县委组织部提交会议审议前,对拟晋升人员再次复查,严格把关。

(3)针对“不符合提拔调任资格”情况。一是及时中止调任程序。涉及的同志因不具备调任资格,被及时中止调任程序,于2021年12月按原职级调整任职。二是开展人事档案清理。2023年3月县委组织部档案管理中心开展人事档案信息核对工作,认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从严从实从细核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确保今后人选符合调任、提拔等硬性资格条件。三是从严把关调任资格。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的硬性要求,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从严掌握,择优选用,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24. 针对“破格提拔干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并严肃问责。对4名破格提拔人员晋升职务时间重新认定。对政策把握不准、理解不透、执行不严的相关同志批评教育。二是从严规范。认真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实施办法(修订)》,严格按照书面报告和书面征求意见的具体情形,在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答复同意后,再开展选任工作。三是加强学习。干部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事项报告的政策理论,坚决执行“报告事项未经答复,不得提交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要求。

25. 针对“‘三超两乱’问题反弹回潮,存在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并配备干部、低职高配”问题。

一是针对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并配备的干部于6月23日完成整改。二是低职高配的情况。按照中央和市委有关政策要求整改。三是从严规范。严明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县委编办核定的领导职数配备干部,严禁擅自设置职务并配备干部。

26.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夯实党建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委常委会会议每年至少研究1次全县党支部建设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述职考核办法。召开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并对乡镇(街道)、部门党组织书记述职情况开展综合评价,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占一定比例。

27. 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每年县级层面集中开展支部书记、主任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制定2023年度村(社区)书记、主任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村(社区)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研讨申报市级培训人员参加市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二是加强党性锻炼。严肃党内生活,坚持按月下发主题党日参考,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升村(社区)党员干部党性觉悟。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村干部联审办法,由乡镇每月申报,组织部汇总报经11家县级部门联审后,进行干部轮换。通过民意调查、督查走访、舆情掌握等方式对村(社区)干部的作风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马督促整改。严格日常管理,加强督查检查,进一步改善村(社区)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四是做实支部书记履职承诺。将违纪违法相关要求写入村干部负面承诺事项,每季度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述职,推动村(社区)干部积极履职,改进工作作风。已全面开展2023年度支部书记履职承诺,负面承诺全覆盖纳入承诺内容。五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各乡镇编写本乡镇出现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村(社区)干部自觉守牢底线。六是加强村(社区)党员发展。梳理2021年、2022年农村党员发展情况,重点加强对2年未发展党员村(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2021年、2022年已实现所有村(社区)每2年发展一个党员。七是制定农村发展党员规划。严格按照中组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若干意见要求,出台2023年党员发展计划,指导督导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滚动制定村(社区)发展党员两年规划。八是强化村(社区)党员培养。注重党员队伍源头培养,确保每个村(社区)党组织动态保持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九是提升党务干部能力。已组织开展党员发展专题培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四)关于“落实巡视、审计整改责任有差距,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方面

28. 针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大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县委对历次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印发《市委历次巡视巡察巫溪县反馈问题长效整改措施责任落实方案》,梳理出43条需要长期坚持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二是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会议,听取各牵头单位巡视整改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制定《关于市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和第五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落细落实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监督责任,综合运用听取汇报、召开推进会议、调研督导、现场督查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整改进展情况,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四是组建巡视整改监督专班。建立“室组办”联动协调监督机制,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监督工作专班,专门负责跟踪了解和督促配合巡视整改监督工作;同时,抽调专人到县委整改办全程监督巡视整改工作。五是完成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办理。全面清理上轮巡视以来审计移交问题线索,建立专项台账做好督促督办,审计移送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1. 针对“民生领域存在欠账”问题。

一是加快3件未完成民生实事办理。加快剩余项目的房屋产权证办理进度,对原计生委集资房进行消防整改,达到验收标准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成立白马大道征迁专班,实行蹲点办公,强力推进白马大道征迁工作,白马大道二标段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三标段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2%;巫咸文化公园已完成总工程量的48%,生态补水管道、亲水步道等工程按期推进。二是切实办好2023年民生实事。全方位、多渠道征集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印发《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县重点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将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纳入相关单位“一把手”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能够按期完成。三是分类处置C、D级危房。制发《关于进一步确认城镇C、D级危房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城镇C、D级危房排危解危工作专班,组织技术人员指导编制动态监测方案,深入实地督导检查乡镇C、D级危房搬离整治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对C级危房采取四级网格动态监测管理,安排D级危房改造资金,用于城镇危房搬离整治工作。

2. 针对“破解教育卫生领域难题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严控大班额。全面摸排高中校舍和师资情况,制定2023年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新招年级不产生大班额。大力推动白马中学、巫溪中学、尖山中学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三峡巴蜀中学选址,进一步增加高中办学容量。二是整合教育资源。全县100人以下小规模学校共43所;其中,50人以下学校31所;现已完成50人以下村级校点整合意向摸底,计划保留23所,撤并整合8所。三是充实卫生人才力量。印发《医疗领域紧缺人才前置引育七条措施》,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参加各类招聘会。四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立项,正在进行征地拆迁及初设;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完成第四层主体工程;文峰、上磺、菱角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及初设;梳理全县DR、彩超的配置情况,统筹协调项目资金,制定配置计划,分年度购买配备相关设备。

3. 针对“推动问题‘清仓见底’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对相关项目直接发包问题进行调查,并对原村支部书记作免职处理。二是分类开展欠收税款收缴。督促15家正常经营企业清缴欠收税款,将6家政府关停企业、破产企业、失联死亡企业纳入清缴欠税对待,对6家关停(空壳)企业启动欠缴税金确认流程。三是分类追缴土地出让金。对3个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实行分类处置,依法依规予以追缴。四是加快配套费清缴进度。加大对巡视发现的房地产公司所欠配套费清缴力度,拟用房屋建设剩余资金偿还和依法查封拍卖车位等方式进行清缴。五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核实掌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信息,发出《限期接受调查通知书》,函告相关人员前来配合调查取证。通过查阅建设单位部分项目资料和实地查看事故现场,已收集部分违法违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县委将按照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责任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突出重点深化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拿出新举措、硬实招,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驰而不息推进整改,精益求精提高成效。二是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进各级党组织规范组织生活,强化基层基础,充分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优势。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强化县委常委班子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压紧压实各级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深化整改。一是抓好已整改问题巩固提升。对已整改问题紧盯不放,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二是抓好未整改问题跟踪落实。对27项按节点整改的事项,深入推进整改,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彻底见效。三是抓好1+3问题整改。一体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指导督导三个专项问题整改,提级交叉巡察问题的整改;一并推进巡视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逐项“挂号销账”,确保每个问题清仓见底、见人见事。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机制深化整改。一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将整改工作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由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办,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督查,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负责、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启动问责并严肃追责。二是健全定期调度机制。坚持每周收集汇总整改情况,定期召开整改工作协调会,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直至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巡视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运用系统思维和改革办法,坚持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成制度,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制度机制,并强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衔接有序、规范高效,切实提升全县社会治理效能,推动巫溪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51524413(工作日9:00-18:00);邮政信箱:中共巫溪县委巡视整改办;邮编:405800;电子信箱:165285995@qq.com。

                            中共重庆市巫溪县委

                                  2023年8月1日

 



纪委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返回首页
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备案序号:渝ICP备07000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