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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
关于六届市委第一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风正巴渝 时间:2023-08-03 14:37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7月28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七巡视组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并于2023年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巡视要求,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全局上下凝聚思想共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合力。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自觉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到各处室(单位)现场督办,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各处室(单位)主动认领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细化工作清单,强化督导检查。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局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彻底整改,研究制定《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提出89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整改时限,事项化、清单化推动整改落实。建立工作任务销号制度,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采取阶段性报送印证资料的方式,实时检查、及时反馈、按时销号,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全面推动改到底、改到位。

二、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以统计工作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1)研究制定《2023年度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收集汇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确保必学内容全纳入,第一时间组织学习。

(2)突出学习重点,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等内容作为学习重点。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对学习方案实行“双把关”,坚持全面学和重点学相结合,确保学深悟透、学出成效。

(3)丰富学习形式,避免理论学习多为“念稿子”。通过举办宣讲会、参加专题讲座视频会、开展学习研讨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建章立制,把学习研讨作为集中学习主要形式,修订印发《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集体学习研讨不得低于当年学习次数的三分之二”。

(4)以学促用,狠抓跟踪问效。梳理各类重要会议、文件中涉及统计局的任务,形成分工方案印发,并纳入政务督查事项。不定期对政务督查任务进行跟踪督办,量化计分。每年度末召开会议,听取各项任务承办处室汇报任务办理情况,严格审议是否按时高质办结。

(5)扎实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计工作。与四川省统计局联合召开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监测工作研讨会,总结交流2022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监测工作及谋划2023年工作。向区县统计局和局机关各处室收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统计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计划,撰写2022年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经济发展监测分析。编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计监测季报,加强相关统计分析研究和科研合作。

(6)推动各类重要会议精神在统计系统落地落细。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研究制定深化统计改革创新、强化统计监测分析等工作措施,已印发《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等重要会议部署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处室,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7)认清自身职责,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再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充分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对统计数据上报、审核、评估各环节严格把关。

(8)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全面认清存在问题。局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认真检视剖析在依法履职、审核把关、统计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9)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已制定印发《重庆市统计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各区县统计局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统计局报送本地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

(10)加强审核把关,深入基层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督导区县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重庆市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等,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和运用的全流程统计质量管理体系。

(11)强化统计监督与统计考核有效衔接。已修订《区县统计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年内受国家或市局统计执法的区县、各考核成员处室(单位)视执法检查情况,调整考核计分结果和等次建议。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被国家或市统计局通报批评的,不得评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等内容,强化统计监督结果在考核评比中的运用。

(12)接受上级监督,严格追责问责。严格按照《重庆市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重庆市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用认定,对相关责任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每季度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并向国家统计局上报《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和《重庆市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

(13)建立数据质量核查和数据查询问题移送机制。严格执行《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办法》,印发关于《统计数据质量监控情况统计表》的通知,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社科、人口、能源等7个专业处室完成首次填报,实现台账化管理。

(1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业务能力。邀请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员对全市统计系统报考执法证考试的人员进行培训,组织执法资格证考试;统筹协调全局执法力量,充分调动相关处室统计执法积极性,抽调专业处室及区县人员参加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核查,以加强执法实践锻炼,提升执法水平;印发《重庆市统计局统计监督全覆盖工作制度》,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设立统计监督岗,明确岗位职责,实现统计工作内部监督全覆盖。

(15)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一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转交案件检查力度,对企业(项目)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对有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出处理,并视情况将违法企业认定为统计一般失信企业或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依法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二是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关于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措施》。在全市统计局系统推荐70名干部进入市委巡视专业人才库并派员参加巡视,将统计督察、执法及数据核查存在问题区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纳入巡视重点关注对象。加强部门协同监督力度,及时将相关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机关。

3.针对聚焦职能职责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6)发挥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作用。已修订并印发《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重大战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专题研究统计工作思路和举措。

(17)加强分析研判,更好服务科学决策。已印发《重庆市统计局重点调研选题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呈阅件内容管理的通知》,局分析研究与监测考核工作组专题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苗头性、趋势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提升统计分析报告质量。《2022年重庆与成都、广州GDP数据的对比分析》等5篇呈阅件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18)发挥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解决统计工作重大问题。召开2023年统计工作联席专题会议暨部门综合统计工作会议,布置了《重庆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交流了部门联网直报平台建设、协作共享等内容,收集相关意见建议,积极探索构建部门统计数据共享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机制,将综合统计数据资料提供纳入审批内容。

(19)提高统计数据共享能力。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庆市数据条例》等规定,认真落实统计数据共享责任,已修订《重庆市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增加报表19张,取消报表11张,新增指标38个,减少指标93个,修订指标51个。积极与部门加强联络协调,给43个部门提供350余次数据资料,涉及全市和区县GDP、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能耗、R&D等内容。

(20)加强座谈调研,推进数据共享建设。组建专题调研组,全面梳理政府统计机构现行统计指标和部门统计指标,走访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局等市级部门,召开部分区县专题调研座谈会,同时结合浙江、四川等省市工作经验,努力找准当前数据共享的问题症结,并提出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以高频数据整合推动部门数据共享的建议》报市领导。

4.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21)局党组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分析研判统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坚持专人开展每日舆情监测。

(22)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已制定《重庆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依据《统计数据分类分级标准规范(2022)》,梳理识别我市在开展统计工作过程中采集、存储、使用、加工的重要统计数据和核心统计数据。按相关要求对我市统计系统网络和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自查。

(23)对科研管理使用数据进行规范和审定。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局综合统计数据管理办法》,加强对非公开不涉密数据的申请、使用流程管理。已印发《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数据安全进行把关,对违反数据使用要求的情况进行规范。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24)按照党中央、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局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等,结合统计业务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局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市统计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总结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

(25)针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以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系列重要论述,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就如何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谈工作思路,党组书记、局长围绕坚决践行“两个维护”、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26)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在局党组和班子成员指导下,各处室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共查找廉政风险点78个,并以此为契机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27)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交换了意见;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与处室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并就下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8)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召开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总结述职和民主测评会,将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作为总结述职的重要内容。在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市级部门年度考核工作中,局党组书记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中体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内容。各党支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

(29)拓宽干部职工向党组书记反馈意见渠道。在局OA系统设置“党组书记、局长信箱”,听取全局干部职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及时发现突出问题。

(30)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召集分管处室,开展廉政教育提醒,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逐项整改;二是分析研判处室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分管处室干部的管理。对分管处室会议培训、课题经费报销、财务管理工作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抓好源头防范、流程管理、督促检查。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31)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局党组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共重庆市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问》第一辑至第四辑。向各党支部印发通知,要求将以上内容纳入党支部学习,并贯彻落实。

(32)强化政策理论学习。相关处室专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精准掌握政策规定并严格执行。工会召开局机关工会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修订《重庆市统计局送温暖实施办法》。

(33)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后名称变更为《重庆市统计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实化制度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会议、培训费报销需附费用明细,并将民调中心、统计学会一并纳入财务监督范围。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局会议管理规定》《重庆市统计局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严控会议、培训规模范围和预算经费。

(34)在全局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印发《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虚报会务费、会议培训铺张浪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会议、培训专项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责任处室现已全额清退相关费用,并责令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做出书面检讨。

(35)协助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处理。

(三)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提升党的组织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整改情况。

(36)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组会前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局党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领导班子检视出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方面存在差距等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

(37)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收集意见建议。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支部书记与支委,支委之间,支部党员同志之间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交流,互提意见建议。

(38)适时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2023年第2次会议研究,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防止出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长期不变的现象。

(39)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事项。局党组成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程序实施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已修订并印发《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规范界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40)加强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强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求。

(41)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2022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对所有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了审核把关。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围绕6个方面,查摆了14个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对5名班子成员共提出批评意见15条。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受到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第二十八督导组、市纪委监委等有关领导的肯定。

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42)一是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协管工作。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局协管区县(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加强与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充分了解拟任人选德才表现、廉政意见等。二是注重多渠道全面了解掌握区县(自治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43)开展选人用人有关制度规定专题学习。召开局党组会议,开展选人用人专题学习,集中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等,并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再次安排学习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员针对执行干部选任工作回避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作出了深刻检查。

(44)抓好人事干部政策培训。人事处结合实际,已建立了《人事处学习制度》,坚持统筹兼顾,常态化开展业务学习,两次集中学习关于回避有关制度,要求全体人事干部吃透弄懂关于回避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的各种情形,确保入脑、入心、入行。

(45)加强制度学习,规范档案管理。相关处室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坚持“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已印发《重庆市统计局人事档案利用审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审理规定,要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46)集中开展学历查验工作。通过学信网等平台,对全局170余名干部职工的学历开展查验,综合研判查验、档案记载等情况。

3.针对推动机关党建全面过硬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47)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创建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党组织、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严格机关党建督查考核等工作任务。

(48)完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其中在考核方式的年度总评中,增加“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原则上按照‘好’等次不超过8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

(49)做好党建考核和行政考核的有序衔接。已在《重庆市统计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中明确“兼任党支部书记,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中考核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取消评优资格”。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提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

(50)注重提高党务干部能力素质。召开机关党务干部培训会,围绕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培训,集中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对党员发展工作、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年度党建活动、党支部阵地建设等程序和内容进行讲解,不断使党务干部成为党建工作的行家里手。

(51)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一是抓好检查通报。先后开展两次检查,主要对各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雷同、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一团和气等进行检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并将其纳入《重庆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扣分项目,不断规范党支部党建工作;二是做好述职评议。召开2022年度市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暨2023年市统计局党建工作会,会上对巡视反馈的党建方面问题进行再强调。

(52)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组织生活会前,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党支部做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准备,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按要求对联系支部进行指导。

(53)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参加所在及联系党支部“三会一课”以及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时,对党支部理论学习、集体研讨、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等内容进行认真指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期间,支部党员均对其开展批评,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作出整改承诺,提高会议质量。

(四)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不够彻底,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54)落实党组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书记共听取20余次工作汇报。召开13次局党组会议,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3次会议,对整改工作开展8次专项督查。

(55)建立工作任务销号制度。完成一项任务收集一套印证资料,由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完成情况无误,即可销号。将未完成的任务清单呈送班子成员,由班子成员督促各处室整改,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56)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持续整改阶段局党组每半年研究1次巡视整改工作,及时更新整改台账,直至整改完成。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够到位问题,已修订并印发《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局党组会议研究事项,充分发挥局党组抓大事、议大事作用。抓好干部混岗问题整改,11名混岗人员已整改归位。

2.针对持续整改抓而不实的整改情况。

(57)加强对项目质量的审核把关,提升课题质量。已将原《〈重庆统计〉杂志编审制度》修订为《〈重庆统计〉编辑部三审三校制度》,已修订《重庆市统计学会财务管理办法》。已修订《重庆市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增加项目承担单位资格要求,申报立项时需进行资格审核,增加结项成果字数要求、查重要求等。

(58)持续督查基层党建薄弱环节。对党建工作开展检查督查,指出各党支部存在的共性问题,要求认真对照自查,深入整改落实。对各党支部存在的具体问题,局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点对点”印发存在问题情况的通报,督促抓好整改,避免一些问题反复出现。

三、致力常态长效,持续深化巩固巡视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责意识,严格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在强举措、求实效上持续发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韧劲整改到底,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动重庆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强化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决有力推进巡视整改。局党组将持续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巡视整改的政治要求、重点方向、责任要求和方法路径,始终保持应有的干劲和闯劲,严格细致、较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推进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统计系统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标本兼治,抓好巡视后续整改工作。紧盯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杜绝“过关”思想,进一步层层压实责任,在举一反三、抓点带面、标本兼治上持续用力。注重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做好跟踪评估,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有效的常态化机制,切实解决到位。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织牢织密制度笼子,堵塞管理漏洞。

(三)坚持从严从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继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统计现代化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四)聚焦成果转化,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把整改落实作为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坚持系统观念,抓好标本兼治,把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放大整改效应。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统计工作的有效思路和举措,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记职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统计重点领域改革,有序开展统计普查调查,强化经济形势研判和监测分析,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67637000;邮政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竹东路感育路9号;邮编:401123;电子邮箱:cqtjj@vip.163.com。

                           中共重庆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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