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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来源:丰都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3-10-07 16:22

9月22日下午,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书记袁家军在听取六届市委第二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旭宣布十五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源源作动员部署讲话。

会议指出,巡察是巡视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委巡察机构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

会议强调,要强化精准思维。问题上要精准把脉,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内容,针对巡察监督对象特点,突出监督重点和发力方向。要紧盯“关键少数”,深入了解“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要深入推进对村(社区)巡察,坚持开门听意见,多访民情、善借民智,把好作风、好口碑、好形象印在群众心底。

会议强调,要强化统筹协作。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组织、政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协作,进一步深化纪巡审联动,形成监督合力。被巡察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自觉主动接受政治巡察、政治体检。县委巡察办要深化组办融合,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建立完善组办共商共审机制,高质量完成本轮巡察任务。

会议强调,要强化自身建设。县委巡察机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巡察期间,巡察组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维护好自身形象。

据悉,本轮巡察共组建8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等方式,对7个县级部门党组织、6个乡镇党委及5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同步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同时对十五届县委第一轮、第二轮巡察的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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