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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等地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4-02-06 08:51


江西省九江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联合成立专案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高效快速查处重大复杂案件。图为相关案件专案组成员在讨论案情。汪梦诗 摄

南岸区纪委监委实行片区协作办案,凝聚办案合力,提升查办案件质效。图为该区组织交叉监督检查组到项目建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陈佳佳 摄

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实践中,如何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把纪检监察系统内各要素有效集成、协同联动,切实解决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监督执纪执法难题?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张 恺 重庆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徐丹华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熊杜明 江西省九江市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在统筹、贯通、衔接、深化上下功夫,深入实践“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模式,提升办案质效

记者: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能够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系统优势,提高办案质效。请结合实际谈谈,持续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采取了哪些举措?

张恺:我们把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针对实践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衔接配合不够顺畅、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分板块、分领域、分层级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厘清“室组地”联动协同的内在机理,找准堵点难点,强化规律性认识,做到准确把握联合与独立、监督与办案、查处与整改三对关系。聚焦行业性、系统性、领域性腐败问题,精准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以“点”上破题带动“面”上推进。比如,针对监所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等问题,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采取“市纪委监委相关室+派驻市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区县纪委监委”联动办案,实现工作一体谋划、人员一体调配、政策一体把握、任务一体推进,既深挖个案,从“点”上查清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从“面”上推动类案查办。与此同时,对标对表现行制度规定,出台相关办法,将有效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明确联合方式,细化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徐丹华:我们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有效解决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办案力量不足、“熟人监督难”等问题。实践中,成立联合办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办案副书记、协管同志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解决“室组地”联合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把政治监督、生态研判、重大专项监督、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点案件查办等工作作为“室组地”联动协同主要内容,实现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提升工作质效。此外,明确“怎么联”,将职能相近的纪检监察组、地理相对临近乡镇划分整合,形成联合办案协作区,建立统一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协作区域内资源共享;对重大案件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由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室牵头,抽调系统内办案骨干组成专案组,上下联动、横向协同,有效解决跨层级、跨区域等办案难问题。抓好“室”的协调指导,根据案件查办需要,常态化开展“室组”“室地”联合办案,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畅通、衔接及时。抓好“组”的衔接配合,探索建立市、县(区)对应派驻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判系统内廉政风险和共性问题,明确重点,形成监督执纪执法合力。

熊杜明:我们树牢“一盘棋”思想,着力打破“室组地”条块分割现状,解决各自为战导致的信息不对称、资源浪费、力量不平衡等问题。如在查办我市某集团下属国资公司黄某案中,考虑到案件复杂、涉案人员多、平台公司纪委力量单薄等实际,在案件统筹部署中就明确该案由市纪委监委对口监督检查室指导督办,指定一个县区管辖,集团纪委协助,通过成立联合办案组,在内审外查中建立集体会商、信息沟通、集中研判等机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通过这种联合办案模式,我们严肃查处了一批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立案查处137人。以“室”促“地”带“组”,以“室”为依托,解决“地”的权威不够、“组”的能力欠缺问题。比如,我市办理的市城发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某案,市纪委监委指定相关审查调查室牵头,联合县(市、区)纪委监委、市城发集团纪委协同作战,留置涉案人员多达10余人,涉及多个子公司以及多个县(市、区)。探索片区联动办案,解决办案力量不够问题。比如我市修水县、都昌县灵活运用“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创设了分管领导挂点负责、对口联系乡镇的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牵头、相邻乡镇纪委联合成片的片区联动机制,通过整体联动、交叉开展,有效破解基层力量薄弱分散、人情干扰等问题。

厘清职责,发挥各自优势,着力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有力有效

记者:实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合力的联合办案工作目标,需要不断健全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对此,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张恺:我们出台“室组地”联动协同工作指引,进一步细化启动、办案、审理、处分、移送审查起诉、以案促改促治等规定,推动“室组地”联合办案有力有效。联合办案前,严格把好入口关、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防止泛化、简单化。联合办案中,充分发挥室“统”、组“专”、地“熟”的优势,释放叠加效应。比如,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北碚区纪委监委成立联合审查调查组,以查处重庆粮食集团原北碚区粮食公司执行董事黄某等为切入口,深挖粮食系统“蛀虫”,全市立案查处粮食系统各级“一把手”58人、留置12人。联合办案后,做好“后半篇文章”。比如,针对基层“微腐败”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构建“以大带小”工作格局,推进系统治理。我们在查办开州区多家敬老院侵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利益案中,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开州区纪委监委组成大“室组地”,侧重从“面”上推动完善体制机制;开州区纪委监委相关室、驻区民政局等部门纪检监察组、敬老院所在乡镇纪委组成小“室组地”,侧重从“点”上找准症结;上下联动,推动开州区整改民政资金监管使用不规范等具体问题58个,整改养老服务领域侵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利益普遍性问题12个。

熊杜明:联合办案不能为了联合而联合,需防止机制的泛化。我们在实施“室组地”联合办案过程中,“室”“组”“地”认为需要联动监督或联合办案的,需层报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并建立由分管领导召集、多方参与的研究会商机制,研究提出实施方案,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实施。开展“室组地”联合办案,要充分发挥“室”“组”“地”各自优势,既集中统一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比如,在查处我市八里湖新区测绘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经理熊某案中,市纪委监委派出业务骨干担任专案组组长,发挥统一指挥、把控方向、调度案件作用;案件指定管辖的县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办案人才队伍强、实践经验丰富、成建制配备的优势,迅速撕开了突破口;八里湖新区派出纪工委凭借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高效调取相关涉案资料,在协同联动下,提升了案件查办质效。联合办案要坚持“全周期管理”理念,把以案促改促治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充分利用“室组地”的系统优势,带动全系统全行业全领域问题整改。

徐丹华: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要运用好“室”的统筹协调指导机制、发挥好“组”的信息互通和衔接配合功能、利用好“地”接触一线和熟悉基层的优势。我们积极探索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每年安排“室组地”联动协作5至6期,通过力量整合、工作联动、资源联享、成果联用,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例如,我们对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破坏性开采违规建设问题线索展开调查,针对该案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多、问题线索复杂等问题,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既发挥各方优势,又着力解决和弥补各自在掌握信息、业务能力、措施手段、力量调配等方面的不足,最终查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对凤山世界地质公园管委会等3个责任单位、35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通过“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有效延伸,查处了凤山县委原书记廖某大搞“一言堂”、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并大肆收受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又如,在查处市生态环保领域系列腐败案中,“室”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组”把握案发单位工作动态、掌握人员动向、解读专业政策、随时反馈信息,“地”针对外围一线进行调查、深入群众了解基层实情、多方调查掌握情况,查办了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某贪污贿赂腐败案件,并在整个环保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促治,43人主动交代问题。

坚持系统思维、系统观念、系统方法,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记者:2024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完善“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需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张恺:当前,还存在“室组地”联动配合不够紧密、“联合不融合、同向不同频、互通不畅通”等问题。实践中,我们坚持系统思维、系统观念、系统方法,以健全配套机制为抓手,推动问题解决。健全联合办案人才培养机制,通过“风正巴渝·学习讲堂”等载体,有计划、分批次对“组”“地”干部进行轮训,提高业务能力,有效解决职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室组地”各方工作联动以及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安全保障等机制,确保实现质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健全办案质效考评机制,根据“室组地”联合办案实际成效,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倾斜,以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

徐丹华:“室组地”联合办案要做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把有限的资源优先保障到重大任务上,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进而提升效率。要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通过优势互补、纪法双施,有效解决基础工作不扎实、协同效应不明显等问题,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要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推进,“室组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在做到查清问题的同时,同步分析案发单位、地区暴露出来的短板弱项、问题发生的深层根源、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机制等,在案件办结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和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协同推动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熊杜明:“室组地”联合办案很好地解决了单个部门线索数量不均、信息来源单一、力量不足等问题,但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机制运转不畅等问题,“室组地”联动过程中,存在有些“室”统筹乏力,“组”观望等待,“地”精力分散等问题。我们着力优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从适用范围、组织实施、人员抽调、业务人才培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厘清“室组地”职能职责,规定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发挥系统集成优势等路径、办法,解决“室组地”联合办案存在的协调不力、各自为战等问题。同时,以“室组地”联合办案为契机,通过“办案能手+骨干力量+纪检新兵”的力量搭配,科学统筹抽调干部,充分释放“以案代训、训战一体”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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