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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6起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案件

时间:2024-02-29 18:4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惩治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者,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法意识,严守纪法底线,现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重庆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梳理6起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

一、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志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阳奉阴违,搞“七个有之”,任人唯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在干部考察中搞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多占住房,在生活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股份认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志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志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继兴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安排;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开发、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陈继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继兴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三、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七个有之”,拉帮结派,政绩观扭曲,搞形式主义、虚报造假,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服务;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不正确履行职责;家风不正,对配偶不管不教;贪得无厌、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获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熊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四、重庆市政府文史研究馆原党组书记王合清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市政府文史研究馆原党组书记王合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合清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党离心离德,结交“政治骗子”搞政治投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插手干预下属单位正常工作;私德不修,品行不正,生活作风腐化堕落;与不法商人长期勾连,通过利益输送深度捆绑,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接、土地开发、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合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合清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五、永川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杨华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永川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杨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长期政商勾连,大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利;在分管领域把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白手套”搞隐性腐败,大搞权钱交易,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财政补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杨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六、重庆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余莉严重违纪违法案

经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重庆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余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余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政治责任,违背党中央关于文化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导致公司严重偏离主责主业,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违规接受宴请,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将国企视为“私人领地”,肆无忌惮“靠企吃企”,利用职权与家人台前幕后骗取巨额公共财物;权力观异化,将文化产业投资权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政商勾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融资、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在境外巨额存款未按规定申报。

陈余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犯罪,且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余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腐败问题是腐败问题,政治问题是政治问题,不能只讲腐败问题、不讲政治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这6起典型腐败案件的背后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给我们深刻警示,要深刻认识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伴相生的关系,决不能割裂腐败问题和政治问题,更不能把对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视为小问题。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高度警醒,引以为戒。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要时刻谨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要做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管好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坚持党内党外交往有原则、有界限、有规矩,守住守牢拒腐防变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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