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6月21日,区委第六巡察组对珍溪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镇党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巡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对巡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理念,镇党委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法规,打牢思想基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镇党委于9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采取“过筛子”的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分析研究,对相关整改措施逐条审核把关,确保条条务实管用,坚定整改问题的信心和决心。
(二)闭环运行抓整改。为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和整改材料的及时收集。镇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亲自谋划部署整改任务,带头攻坚破题,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着力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台账、一张销号单、一本资料”的要求,制定了“一方案三清单”,细化整改措施100条,明确责任、目标和时限,切实拧紧责任链条,形成工作闭环。
(三)提高标准抓整改。由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动态汇总整改进度,镇党委定期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逢会必提醒各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挂图作战,以铁决心,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彻底整改问题,坚决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形式整改、简单机械整改。根据整改时限,定期开展检查验收,整改结果由分管领导、归口部门“双确认”“双签字”后才能上报销号,做到问题不见底不放手、整改不彻底不松手、效果不理想不销号,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有机结合抓整改。充分认识抓巡察整改就是推动日常工作,抓日常工作就是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整改过程中,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社会经济发展、平安稳定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切实发挥巡察整改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最大限度转化、运用政治巡察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珍溪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责任,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 针对“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一是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被巡察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的思想认识。
二是镇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对本轮巡察反馈意见并结合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 针对“部分问题整改推进乏力”问题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治理生态环保问题,投入3.4万元新建分流井、转换井各一座和生活污水管网60米,并接入渠溪口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为切实“守护好一河碧水”,镇河长办每年与各村签订《珍溪镇河长制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与辖区内重点企业等逐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全镇榨菜半成品加工户签订了《榨菜半成品生产废水处理承诺书》,产业发展岗每月坚持不定时对畜禽养殖大户进行1—2次的监管巡查,镇河长办联合规划建设岗、应急管理岗等部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河道沿线污水排放口、沿河畜禽养殖大户、易堆放垃圾点位等进行了巡查,共排查问题9个,已整改完成9个,以强有力的责任压实推动工作落实,全镇水污染事件零发生。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建设宜居宜业“产业强镇、文明珍溪”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3. 针对“抓‘三农’工作促乡村全面振兴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珍品溪有”公用品牌商标已完成审核,其中37项商品小项审核通过,变更“涪陵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主体,“涪陵脐橙”参加了和美乡村新村会展销会,并联合邮政银行开展“涪陵脐橙”线上销售活动,进一步加大“涪陵脐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宣传;积极对接区经济作物中心,正在争取将“涪陵脐橙”品牌纳入全区公用品牌使用,并成立品牌管理工作专班,负责“涪陵脐橙”品牌管理、移交等具体事务;市商务委员会下达珍溪镇年度蚕桑产业基地强镇建设项目资金,区农业农村委经济作物发展中心相关领导在珍溪镇召开蚕桑产业基地强镇建设项目研讨会,落实项目建设情况;对全镇股权化改革项目建立分红台账,明确分红金额,及时掌握分红动态;花椒出口厂房已通过挂牌招租,并引进重庆坤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花椒出口厂盘活利用。
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全面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摸排问题80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严格落实“人不住危房,危房不近人”的要求,对全镇低收入群体危房实现动态清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交通,永义村路段已申报入库;完成卷洞村路面硬化1公里;全镇66.377公里乡道聘请了第三方公司进行养护,372.898公里村道由村委会进行养护。镇村两级路长、规划建设岗每月开展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11个;加强供水管理,对原埋在地下的抽水电路进行升级改造,彻底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提高水库蓄水量,切实提升百汇村供水保障能力水平,同时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完成观将水厂、斑竹水厂加药设备改造,有效解决了水厂设备老化陈旧问题,提升了水厂供水水质;新修旺水垭水厂已投入使用,全智能化监测水质,全镇水厂均实现达标供水,全力保障全镇群众饮水质量和安全。
三是全镇存量卫片图斑78处(包括宅基地图斑),通过补办手续、复耕复绿等方式进行整改;对全镇撂荒地再次进行摸排统计,详细核实承包关系、耕种现状、土地面积等要素后,精准确定、完成整治68.06亩可复耕撂荒地;主动向区农委对接,落实了斑竹村高标准农田建设200亩。
4. 针对“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不深入”问题
一是成立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的镇洪澳公司非法码头拆除工作专班,与区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在区水利局、区交委等区级部门的指导下,彻底拆除了洪澳非法码头水下淹没的下河道路、堡坎、锚桩等设施设备,同步做好整治码头生态修复工作;为防止其死灰复燃有活动迹象,采取设置防护栏和围栏、设立举报公示牌和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结合镇、村干部定期加强巡逻,不定期查看附近的监控视频,确保了全面拆除到位、清场到位、取缔到位;镇级河长再次对《河长令》《乡镇级河长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政策进行学习,镇党委会四次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每年与涉河段的26个村(社区)签订《河长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带着问题下河、解决问题出河”的工作要求,由水利服务岗每月督促镇、村两级河长认真开展巡河,全年共计巡河2236次,发现并整改河道脏乱差等突出问题37个;组织人员对小珍溪河、渠溪河等5条长江支流岸上禁养区围网养殖进行拆除,结合河长制工作、消落区管理和禁渔护渔等工作,加强对镇内22公里长江岸线,45.8公里三条长江一级支流岸线巡查和检查力度,防止反弹现象发生。
二是镇党委组织召开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推进会,利用赶集日在街头设宣传站,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普法宣讲2次,结合驻村工作,以院坝会、入户宣传等形式,向辖区群众普及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相关法律知识及非法捕捞的后果,进一步提高大家对禁渔禁捕的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同时,结合我镇违规电捕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渔规定,号召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禁渔禁捕违法行为,对发现非法捕捞的线索要及时报告,不断推动辖区禁渔工作走深走实。结合“政务·长江治渔”一件事,镇产业发展岗、护渔队、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每月至少开展2次巡查,涉河段村(社区)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人员力量,精准聚焦钓鱼高发点位,紧盯下午夜晚等高发时段,采取“常态巡查+突击联动”的方式,巡察整改以来,违规垂钓案件实现“零发生”。
三是完成水口等九个村(社区)“四旁”植树1575亩,森林抚育面积500亩、抚育管护25000株,灾后修复补植柑桔和“四边”桑85000株,栽植果苗66150株;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了2000亩的“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在百汇村实施秸秆覆盖项目,指导百汇村200多亩荔枝苗木全力做好防旱抗旱,存活率达到85%以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进一步巩固植树绿化成果,确保“种得下、栽得活”;产业发展岗定期组织人员对管护情况和苗木生长情况开展检查,在今后项目实施前、中、后要求做好全面监管、组织验收,并且在项目实施前与相关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协议时,附加3年管护目标,确保苗木在成长过程中得到良好的管护;开展“植树节”宣传活动,积极组织镇干部、志愿者义务植树220株,营造了美化珍溪、护绿养绿的良好氛围。
5. 针对“践行宗旨意识用心用情为民服务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确定了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水库维修整治工程等7个民生实事项目,在镇人代会上通过了民生实事项目票决,推动民生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每个项目均确定了一名包保干部,全力推动项目加速落地、快速实施、加快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卫生院成立28个家医团队,家庭医生签约27125人,其中签约脱贫户或监测户对象3623人,家庭医生通过入户、电话等方式开展随访服务,镇卫生院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28个村卫生室开展检查,重点查看是否正常运行、医保运行情况、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医疗行为是否规范、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等方面,方便群众就近、便利获得卫生健康服务。为丰富了辖区居民的文化生活,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依托各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各种文艺活动24场、展览展演2场,举办了首届广场舞大赛,组织镇辖志愿者参加助农砍收榨菜志愿服务活动,营造了欢乐喜庆、文明向上、温馨和谐的文化氛围。
二是为了进一步做好城镇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全面推行场镇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了街长、路长、项长、楼长、店长要落实“承包管理”责任,重点加强“看市容秩序、看市政设施、看环境卫生、看园林绿化、看停车秩序、看小区楼院、看管理执法”等场镇综合管理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场镇整体市容市貌常态有序;镇领导班子常态化开展‘马路办公’,主要领导每周1次、分管领导每周2次,对环境卫生、沿街户外广告、占道经营等细节问题及临街商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巡查摸排,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整改。镇城乡环境岗联合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有关单位,紧盯场镇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沿街逐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摊点超范围经营、环境脏乱差、乱停乱放等问题30余起,清理流通摊点18处,清理不规范停放电动车辆20余辆。督促各矿山公司,购买了扬尘防喷雾设施,由所属的村(社区)监督相关企业对涉及的道路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冲洗作业,镇城乡环境岗联合镇综合执法、派出所、公巡大队每周开展一次车辆超载、冒装等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执法,通过加大对矿山、渝万高铁等企业厂区、施工地、渣土车、大货车等防“抛洒滴漏”的综合整治及有效管理,场镇扬尘污染现象得到了有效治理。
三是企业服务岗动态调整,及时更新企业服务专员名单,并把新增的规上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均纳入走访服务对象,班子成员每个月对辖区31家企业主动服务,认真履行送服务、讲政策、解难题、兜问题、优环境的工作职责,指导中江船厂等企业环保问题整改,为辖区榨菜企业青菜头收购做好维稳秩序,及时了解企业收菜进度,解决企业装菜难题;通过镇内微信群发布招工信息;同时举一反三,开展企业遍访活动,认真倾听企业心声,精准对接企业需求,用心解决发展难题。
6. 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除险清患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围绕国家政治安全、扫黑除恶、预防八类治安案件等重点工作,强力开展夏季治安专项整治行动,调动全镇干部力量,常态化开展夜间治安巡逻、政务值班巡逻和社区干部巡逻400余次,电信诈骗发案率和财产损失实现双下降。辖区社会治安提升且继续向好,切实做好辖区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综治专干、网格员等深入辖区围绕“安全隐患”“邻里矛盾”等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截至目前全镇排查矛盾纠纷2524件,化解率100%,最大力度保证辖区平安稳定;东桥等9个村级标准化综治服务站和3个警地联合服务站全部建成投用,结合28个村“调得快”矛盾纠纷调处平台,调处一般矛盾纠纷2499件,重大矛盾纠纷25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实现了有效化解矛盾、解除纷争的积极成效。
二是28名综治专干、193名网格员常态化开展入户排查,动态掌握群众诉求,防止矛盾扩大升级,力求化早、化小、化了。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每天均有1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各班子成员主动下沉一线到所联系的村(社区)和所分管的领域进行走访,巡察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余批次;聘请3名镇级法律顾问、28个村居法律顾问、6名法治观察员,深入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23次,提供法律咨询1350人次,登记上传档案940件,代理诉讼案件50件;建立接访事项回访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对承诺解决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回访,及时告知办理进度或办理结果,确保群众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7. 针对“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镇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和汇报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纪律建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谈话;对确实违纪的党员干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8次,组织2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党委会议组织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专题学习了市委党纪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袁家军书记讲纪律党课精神;镇纪委组织对新入职年轻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次。全年组织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3次,受教育人员累计达3100余人次。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1次,组织镇机关党支部党员、洪湖村党支部党员等前往涪陵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3次,进一步增强全镇党员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做好谈心谈话、建立清单台账,组织28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谈话,与新进人员、转岗人员、退休人员谈心谈话;召开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汇报会,确保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三是各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自身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不定期与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和所驻村(社区)干部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早发现、早纠正。深入开展“以案四说”,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8场次,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修订完善《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并要求各村(社区)遵照执行。完成对坪水等3个村进行“三资”监管专项审计工作,发现问题要求限时整改。财务分管领导同志带领财政管理岗工作人员到辖内28个村(社区)对村级资金、资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并对发现问题督导督改,明确村级财务管理责任;要求新进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并由业务熟手亲自指导,组织开展珍溪镇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相关业务培训会。
8. 针对“纪委履行监督专责不到位”问题
加大对“三资”管理的监督力度,镇纪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查看村级财务账簿、报销凭证、会议记录等是否规范等,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镇村级财务运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督促职能部门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经常提醒各职能部门要正确履职,每半年对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自查;组织纪检干部参加省、区级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9. 针对“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问题
一是已督促施工方对未完工的2个项目已进行补缴;加快办理延时担保手续或现金缴纳;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招投标相关文件,要求应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严格按公开招投标条例执行,并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将严格按照《珍溪镇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填写《项目资金支付申请表》申请付款,由项目牵头部门落实项目支付责任,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提供工程质量进度表及发表等相关证明资料,支付到指定账户,规范项目工程款支付。
二是组织28个村(社区)书记、村社报账员集中培训,会上对巡查发现问题逐一梳理,详细学习《重庆市涪陵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修订完善《珍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对报账员的业务能力进行评估,对不能胜任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要求所有支付以银行转账结算,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要求各村、社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财务公开透明。设立核算会计,对票据进行审核,监督财务支出,杜绝不合理、不合法、不齐全的票据入账,以及坐收坐支情况出现;开展三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内村(社区)资产、资源、资金、合同等方面全面自查和督查,同时结合会计事务所对3个村开展“三资”突出问题专项审计工作,聘用专业代账公司对辖内28个村(社区)的村委、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代账管理。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0. 针对“发挥领导班子表率作用欠缺”问题
一是全链条压实责任,镇党委专题学习《重庆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要求班子成员严格对标上级规定,全面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着力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举措;镇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高质量主持中心组学习19次;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学前认真准备、学中充分研讨、学后融会贯通,累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57篇;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115次;突出清单化销号,按理论学习中心组规定要求,分7次全部完成补学任务;建立完善了集中学习—中心发言—交流研讨—总结讲话的学习流程,每次学习至少安排3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发言,做到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是坚持以“885”工作体系为牵引,镇党委结合传达贯彻市、区“一把手”例会精神,专题调度主要经济指标6次,全镇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强化产业巩固提升,榨菜、蚕桑、水果、生猪产(出栏)量均居全区第一,如期完成“农业产业强镇”一期项目建设,5家生猪企业实现可视化、智能化,并通过区级验收和资金拨付;建好“准四上企业”培育库,新增“升规入统”企业6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型企业11家;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浙江、成都、重庆等地开展精准招商,引进市外企业7家,回引珍商企业2家,高质量发展根基不断夯实。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研究审定并印发《珍溪镇党委会议事规则》《珍溪镇党委书记办公会议事规则》《珍溪镇镇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题数量由542个下降至448个,降幅达17.3%,议事效能持续提升;注重会前研判,依托书记办公会、镇长办公会、专题会等方式,对上会审议事项进行前置研究,累计研究需党委会审定的具体事项174个,有效减少党委会议事时长;注重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和要求,结合议题实际,实行财政管理岗负责人、经济发展岗负责人、司法所所长、法律顾问等人员列席党委会,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论证把关重大决策110项,充分保证决策过程科学有效、决策结果合法合规。
11. 针对“抓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聚焦干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注重“以事择人、人岗相适”,镇党委专题研究、通盘谋划,交流中层干部21名、新提拔中层干部5名;紧扣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岗位需求,新招录事业干部8名;积极向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等相关行业部门汇报沟通,成功争取招录指标13个,其中事业编制8个,行政编制5个;实行干部信息动态化管理,坚持干部调整一次、更新一次,建立健全科级以上干部花名册、机关事业干部花名册。
二是聚焦队伍发展,对干部基本情况全面摸底,对长期工作在固定岗位的人员进行分析研判,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台账,明确轮岗交流期限;聚焦人事、财务、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会计、出纳等关键岗位人员,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更新干部岗位一览表,确保轮岗交流工作稳步实施;坚持立行立改,强化对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管控,累计轮岗交流10人。
三是抓实警示教育,分管领导对分管的党的建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岗干部进行约谈提醒,要求人事干部要围绕档案材料收集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组织3名业务骨干,对全镇干部职工档案开展审查,及时查漏补缺,严格归档流程,切实保障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内容完整、存档规范、有据可查,确保档案材料连续性、完整性;组织人事干部学习人事档案管理、档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做好档案工作的自觉性。
12. 针对“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作为不够”问题
一是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珍溪镇推进数字重庆建设领导小组,完善“141”基层智治管理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将镇5个行政机构、5个事业部门重组纳入“一中心四板块”29个岗位;建立镇党委会定期调度机制,党委会研究调度“141”工作共7次,有力推动责任层层压实、工作有效落实;迭代升级运行机制,推进运行“模块化”、管理“扁平化”,设置综合调度岗,抽调4名年轻干部成立“141”工作专班,抓实抓细网格事件处置、重点人群走访、工作任务上跑道、承接区城运中心流转事件等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网格事件未及时办结基本杜绝,仅占0.36%,网格典型事件年度评价为“四星”等次,基层智治平台各任务模块均正常运行,基层治理效能实现整体跃升;强化过程管控,建立村(社区)“141”工作群,采取“日通报、日提醒”方式,实时跟踪督导,重点人群走访全覆盖,平均流转事件质量较好件占比从20%提升至67%;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141”平台重点任务纳入镇“四晾晒四比拼四承诺”赛马比拼月季例会考核指标,全力推动村(社区)基层智治基本能力加快形成。
二是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调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6人,副书记11人,新选聘本土人才9名,稳妥有序离任到龄村干部25名,全镇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的男、女性专职干部占比达10%。打表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储备培育后备力量68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镇党委对大林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研究调整,完成了该村村委会主任选举工作,实现了“一肩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村(社区)监督检查频次,跟进监督清廉村居建设,督导落实“四议两公开”,巡察以来,28个村(社区)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累计85次,镇纪委书记对28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新任村本土人才、新聘村(社区)专干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组织洪湖村党支部24名党员前往涪陵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次,进一步增强村社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镇党建办及时更新完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常态化提醒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定期不定期等方式督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实抓细党建工作,班子成员到村督促指导党建工作24次,列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24次,上党课20次;镇党建办通过季度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持续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业务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强化党建工作业务本领。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党建业务、141业务知识等培训4场次;深化“党建+”工作模式,将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情况纳入镇“四晾晒四比拼四承诺”赛马比拼和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升。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珍溪镇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整改要求,紧盯整改重点,把握整改时限,狠抓落实推进,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突出理论武装,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按照排定的“路线图”“时间表”坚定不移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是突出责任担当,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继续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在总结前期经验做法基础上,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突出建章立制,全面做好成果转化。聚焦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建立健全推动整改的工作机制,把阶段整治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及时总结巡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管根本、利长远、重实效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整改成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珍溪镇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2172053;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人民政府,邮编:408008,电子信箱:9202259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