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1月29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2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区公安局党委完全赞同、诚恳接受,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及成因,逐项研究整改落实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务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余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党委,由党委副书记、政委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的综合协调、联络督促、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坚持主动认领问题,分解责任、逐项研究,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细化整改措施34条,制定《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把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到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出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具体问题整改与制度机制建设相结合,对资金项目、民生实事、群众急难愁盼等方面的问题,定期向党委报告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及时、落实有力。对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重要部署落实等方面的问题,既注重“当下改”,更注重“长久立”,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剖析根源,细化举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整改落实情况
1. 针对“坚持政治建警提升公安队伍政治能力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整改以来,区公安局党委召开党委会23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严格落实《重庆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制定《2025年度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史、意识形态等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
二是压实责任链条。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印发《区公安局党委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安排》,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警风监督员座谈会等,推动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领导讲授专题党课9场,带动全局79个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200余场次,开展“开门教育”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19个,全警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思想认识更加明确。
三是严肃政治生活。制定区公安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组织警政主官开展述责述廉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集中开展肃清工作“回头看”2次,纯洁党内政治生活。开展队伍集中教育专项行动,每月召开1次队伍形势分析会,组织开展警衔晋升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2. 针对“坚持服务人民推进平安重庆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快处冲锋队建设工作,特警快反三人组、特警巡逻一组、二组均为特警总队认可的快处冲锋队。按照《涪陵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最小应急单元建设工作,整改期间,建立最小应急单元481支、4019人,覆盖大型商圈、景点景区等地。动态部署街面巡逻力量,对存在殴打他人、盗窃等街面警情高的区域进行巡逻警务调整,在常态巡逻部署的基础上,通过延长巡逻时长、调整勤务时段、叠加机关实战部门警力、落实夜间商户主体责任、牵头“警保”“警企”联动、开展“实兵+智巡+无人机”立体化巡逻。
二是组织警力对重点区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通过下发整改通知书、公安建议书、风险提示函“两书一函”,推动压实相关单位治安保卫主体责任,确保措施整改到位。加大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设备巡查力度,下发整改通知书,联系公司维修设备、清缴运行欠费等措施,确保一键报警装置运行正常。
三是组织开展网约房、民宿、密室逃脱、剧本杀场所摸排,建立基础台账。组织辖区旅馆业经营者召开培训会4次,要求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内部巡查及可疑情况报告等制度,督促旅馆业经营者落实经营主体责任。
四是在区治超办的牵头下不定期开展联合流动执法,加大路面检测检查频次;落地核查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来的案件线索,并依法依规处罚;紧盯货运车辆运行主要路段,以辖区非现场治超点周边道路为重点,常态化推进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有效治理货运车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紧盯辖区通行量较大的国省县道、餐饮娱乐聚集区周边道路等重点区域,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违反交通信号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升路面守法率,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运行环境。按照部局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结合涪陵亡人事故特点,深入推进春夏冬季交通安全整治、摩托车综合治理等各类专项整治,强化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管控力度,常态化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宣传警示教育。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的整改落实情况
3. 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细化主体责任。制定相关文件,细化突出政治建警、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加强组织建设、深化纪律作风建设、逐级传导压力5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清单,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警。
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在全局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队伍集中教育专项行动。利用身边典型案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全警集中开展2次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到涪陵廉政教育基地、红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活动109批次1463人次。
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完善队伍状况“月排查月分析月研判”制度,建立队伍管理中层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结果运用机制,对队伍管理不力的单位警政主官及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溯并予以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警责任,确保队伍持续安全稳定。
4. 针对“履行监督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一是压实监督责任。明确监督重点,将“关键少数”“三重一大”执法办案、队伍建设风险点列为主动约谈必谈项目。
二是健全约谈警示教育机制。实行“分级约谈”,一般性问题由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对当事人提醒谈话,必要时通报其所在党支部;系统性风险由纪检监察组组长约谈当事人“一把手”并限期整改。
三是深化监督检查。实行“双报告”机制,督促驻在部门各下属单位每月报送队伍状况及队伍风险隐患排查表,纪检监察组梳理后将情况呈报区纪委监委,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立即启动程序移送区纪委监委。
5. 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制定下发《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警种部门的职能监督职责,减少或杜绝执法领域各类违纪违法案事件发生。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明确执法办案主办民警、法制员、教导员、法制部门审核和局领导几道关口,层层落实责任,相互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防止不规范执法。
三是加强外部监督。建立与检察院、法院、上级法制部门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执法中存在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争取业务指导和司法监督。
四是加强公车管理。安排专人每个季度定期检查车载智能终端(OBD)运行情况,记录并通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规范行为,强调派车审批和登记程序,严禁公车私用,违反者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三)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锻造过硬公安铁军的整改落实情况
6. 针对“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建立融合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四同”机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也抓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健全考核体系。在区公安局内部单位绩效考核中设置党建目标监测项目,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考核中的落实主体责任、肃清工作、意识形态、违纪违法等扣分纳入绩效考评;优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分类评定工作实施方案,量化考核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促进末端落实。深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持续推动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推先、选拔任用等挂钩,努力做到以考促改、以考促干、以考促建,着力营造“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干事氛围和用人导向,真正实现以考评促党建的良好效果。
三是统筹提升党建质量。制定《涪陵区公安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通过定量考核、定性评价分值进行综合排名,并将违纪违法情况纳入降低等次评价。修订《涪陵区公安局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类评定工作方案》,将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为“较好”及以下情形纳入不能确定为“四星级优秀党支部”及以上等次评选标准。按照相关要求,2024年评定为“较好”以下等次占比提升至21.25%,评定为“好”等次占比降低至78.75%。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评定结果及时通报政治处纳入年底评优评先、公务员年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是加强党建指导。制定《涪陵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大对派出所党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整改以来,区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先后深入基层单位调研党建、业务工作85次,指导帮助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100余个。加强对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制发党建工作指导要点8期;建立党建工作考核通报机制,下发党建工作情况通报3期。
三、持续用力,形成长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一)以更“高”的站位抓落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抓好理论学习,在多思多想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上下功夫,从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入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化公安改革、提升执法质效等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质强能的信心、实际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发展的思路,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思想动力。
(二)以更“实”的举措谋发展。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深化整改成效。
(三)以更“严”的要求抓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纠治“四风”,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公安局党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3-72239110;邮政信箱: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7号机关党委,邮编:4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