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县委巡察组从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0日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向我局共反馈了3个方面的8个问题。2025年2月2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开。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坚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整改任务,扎实有效开展整改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民政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进行全面深入研究,要求以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上率下,带领班子成员一起,落实“一岗双责”,迅速安排并带头整改,逐级压实责任,推进整改落实。从局机关到下属事业单位、局属各支部,从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普通职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对照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的8个问题24个具体表现,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分解细化整改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工作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有人抓、抓到底、出成效。整改过程中,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分析汇报,全面掌握了解整改进度,研究解决整改中产生的困难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推动管党治党纵深推进,制定和完善各种制度办法,初步构建起源头预防、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深化标本兼治抓整改有差距。
1.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问题,细化整改举措。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项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具体举措,确保整改方向清晰、靶向精准。二是健全调度机制,强化统筹推进。建立巡察整改工作每月党组会专题调度机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研究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三是规范台账管理,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巡察整改交办事项专项台账,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闭环落实,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四是拧紧责任链条,从严督促销号。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由党组书记牵头领办重点难点整改任务,从严审核把关整改质量,不符合要求不予销号,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保障整改成效。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监督责任未落实落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全程跟踪,抓实日常监督。紧盯巡察整改各环节、各事项,常态化开展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动态掌握整改进度、质量和成效,确保整改工作不跑偏、不落空。二是规范台账管理,强化联动监督。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跟踪监督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及时将台账及整改进展情况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接受监督、争取指导。三是健全会议机制,压实监督责任。建立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监督会议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提前梳理会议议题、报送相关材料,主动对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全过程监督,推动监督责任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落地。
3.整改任务未清仓见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排查,补齐整改短板。对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对账,深入开展查漏补缺,逐项核查整改质效,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是狠抓整改落实,推动见底清零。聚焦未整改到位、整改不彻底问题,细化整改举措、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目前涉及的5 个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以制度化举措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任务真正清仓见底。
4.部分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纠偏整改,完成费用补缴。对相关费用问题迅速核查整改,足额完成补缴,做到即知即改、立改立行。二是强化常态检视,健全防控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源头治理,建立定期自查检视、常态化排查机制,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严明纪律要求,严防问题反弹。严格规范管理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坚决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规范到位。
5.个别问题简单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逐条细化举措,健全整改体系。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梳理、逐条研判,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专项工作方案及清理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式落实。二是深化根源剖析,提升整改质效。坚持多维度、深层次分析问题成因,既抓当下整改、又抓源头治理,切实把整改措施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坚决防止就事论事、简单处置。三是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整改实效。严格整改标准、严把整改质量,通过常态化自查、动态化更新、规范化销号,推动整改从 “表面整改” 向系统整改、彻底整改转变。
6.个别问题整改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岗位,优化人员配置。对殡葬服务中心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进行全面摸底、系统梳理,精准厘清岗位职责、工作流程与履职标准。二是严格定岗定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精干高效、权责清晰、人岗相适原则,逐一明确岗位、压实责任、落实到人,切实优化岗位设置与人员结构。三是强化整改提速,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跟踪督办和效率管控,坚决杜绝整改迟缓、推进不力等问题,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保障整改质效长效常态。
(二)反馈问题:落实殡葬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有差距。
7.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政策支撑。严格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先后出台《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奉节县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奉节发改价〔2024〕6 号)、《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公益性公墓临时销售价格的通知》(奉节发改价〔2025〕2 号),构建起制度完善、标准明确、监管有力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体系。二是清理违规项目,切实减负惠民。全面清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取消小桌子租金、锣鼓队及法事卫生费、绿化费等不合理收费项目,从源头杜绝乱收费、多收费问题,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三是完善监管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设立举报监督渠道,全面实行殡葬服务收费公示公开、动态监测,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由县民政局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开展不定期抽查,形成齐抓共管、常态长效的监管格局,切实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8.一次性丧葬补贴落实不够精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核查整改,追缴违规资金。对2022—2024年白帝镇坪上村余某等4人重复发放一次性丧葬补贴2.11万元问题全面核查核实,已全额完成违规资金追缴退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办事人员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三是健全审核机制,强化闭环监管。建立健全领导审核把关、专人复核、逐级监管机制,严格补贴申请、审核、审批、发放全流程管控,细化核查要件、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防范错发、漏发、重复发放问题。四是强化精准落实,保障政策实效。加强补贴对象信息比对、动态核查,确保一次性丧葬补贴精准识别、精准核算、精准发放,切实维护惠民政策严肃性。
9.执行管办分离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职务设置,理顺管理体制。严格落实殡葬领域“管办分离”改革要求,对县殡葬服务中心、县殡葬管理所岗位及职务设置进行全面规范,明确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不再兼任县殡葬管理所副所长,从职务任免上实现监管与服务分离。二是厘清职能边界,强化权责区分。进一步明晰殡葬行政管理、监督执法与服务供给职能定位,推动监管职能与经营服务职能分开运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破除“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问题。三是健全运行机制,巩固整改成效。以职务调整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日常监管、服务运行机制,推动殡葬管理和服务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管办分离”要求落到实处。
(三)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不够有力,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有差距。
10.对县殡葬服务中心财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清缴款项,规范财务执行。对县殡葬服务中心未缴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已足额缴入县财政专户,严格要求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依规依矩办理各项财务业务,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二是规范账务管理,设立专账核算。建立健全县殡葬服务中心财务专账,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规范运行,进一步提升财务核算精准度和监管透明度。三是优化人员配置,压实岗位责任。按财务监管工作要求,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财务岗位履职能力和责任约束,从人员和岗位层面筑牢财务监管防线。
11.对国有房屋出租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治保障,规范决策程序。对国有房屋出租中重大复杂事项,主动聘请法律顾问、专业律师开展合法性、合规性审查论证,严格按规定向县国资委及县级领导请示报告,确保决策依法依规、科学稳妥。二是严格执行制度,规范招租流程。对需公开招租的房屋资产提前谋划、周密筹备,制定专项招租方案,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审议;按要求及时向县国资委报备,做到应报尽报、规范透明,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完成招租,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高效运行。
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2.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落实效果不好。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普及,扩大政策触达。整合线上线下宣传渠道,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乡镇(街道)村社网格群、殡葬服务机构现场公示等多种载体,常态化发布政策解读,详细公开减免范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下沉基层宣讲,推动政策惠民。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村)、红白理事会、逝者家属集中区域开展点对点宣讲,现场答疑解惑,引导群众正确知晓、主动享受惠民政策,有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优化服务办理,提升落实质效。简化首次遗体运输费减免办理手续,规范服务流程,要求殡葬服务机构在接待、接运环节主动告知、主动办理,杜绝漏办、未办现象,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更多群众、落地见效。
13.革除殡葬陋习不够彻底。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联合整治,规范用品市场。县民政局联合康乐镇开展殡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违规销售迷信殡葬用品行为,明确禁止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销售,大力推广鲜花、绢花等生态环保殡葬用品。督促乡镇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整治不文明治丧、低俗治丧行为。二是深化宣传引导,推动观念转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治丧理念,引导群众自觉摒弃陈规陋习,推动殡葬观念持续转变,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治丧氛围。
14.推行生态安葬不够有效。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硬件设施。县民政局申请袁梁公墓壁墓作为节地生态安葬专属墓区,严格按标准建设,于2025年12月通过市民政局验收并具备投用条件,为群众提供环保安葬选择。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整合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宣传节地生态安葬理念、政策及袁梁公墓壁墓信息,破解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低的问题。三是推动实效落地。以墓区投用为契机,加大推广力度,引导群众转变安葬观念,优化服务流程、落实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参与积极性,推动生态安葬常态化开展。
15.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尚未形成。
整改结果: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中。
整改情况:一是摸清底数,明确任务。全面排查全县殡葬服务设施短板,梳理出24 个乡镇无殡仪服务站、25 个乡镇未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突出问题,靶向制定整改方案。二是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按县政府统一部署,明确由县百盐集团牵头负责16 个乡镇殡仪服务站的建设任务。目前已完成对 16 个拟建站点的预选址及基本踩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选址论证信息,为项目开工奠定坚实基础。
16.殡葬领域重点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中。
整改情况:一是多方筹资,细化任务。针对“十四五”规划中5个未全面竣工的殡葬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建设资金,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链条,全速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为项目尽快落地提供要素保障。二是分类施策,加速推进。石岗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建设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竹园公墓聚焦审批瓶颈,主动与市规资局对接沟通,加快“农转用”审批流程。目前已完成村规划调整,正按程序向县规资局报件审批用地,审批手续持续推进中。三是统筹规划,健全机制。按县政府统一部署,由百盐集团牵头会同乡镇统筹推进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民政、规资部门全程配合、协同保障。目前,百盐集团已指定第三方机构正加紧编制全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为项目布局与推进提供科学引领。
17.殡葬设施违规审批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审批渠道,推进存量问题整改。针对12个殡葬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手续不完善问题,县民政局主动加强与县规资局、县林业局的沟通对接,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畅通用地审批渠道,靶向推动问题整改;同时,出台殡葬设施违法占地行为分类处置意见,已发函督促各殡葬机构严格按照处置方案落实到位,确保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闭环。二是细化处置举措,化解具体违规问题。县规资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联合出台分类处置工作方案,针对新民镇殡仪服务站相关问题,已依法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目前新民镇已向县政府请示撤销该强制拆除决定书(奉节规资文〔2025〕94号),现已完成新民镇殡仪服务站全部审批程序,用地手续合法合规、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向上对接,破解审批堵点。针对兴隆公墓相关审批难题,县规资局主动与市规资局沟通协调,同步联动市民政局协商推进,明确推进路径、细化工作举措,持续跟进审批流程,全力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18.对公益性公墓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加大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力度,采取常态化巡查+高频次抽查+重点点位督查相结合方式,对公墓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收费、生态环保等关键环节实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管。建立问题台账与动态跟踪机制,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复核,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公墓规范管理各项工作按计划高效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19.自查自纠不够深入。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坚持刀刃向内、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殡葬服务中心、袁梁公益性公墓等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穿透式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违规收费、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实行立行立改、闭环整改。同时以点带面、查漏补缺,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自查自纠深度、精度和实效。
20.部门联动不够经常。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由县民政局牵头,联合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对殡葬服务机构违法占地问题开展联合核查、现场勘验,形成监管合力;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南天福园超价格销售公益性公墓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对超面积销售的10个公墓点位全面开展调查取证、逐一核实处置。通过多部门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切实破解单兵作战、监管脱节问题,部门联动协作更加紧密高效。
21.对公益性公墓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主体责任与运营管理。完成康乐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法人变更,法人正式调整为木耳村村民委员会,进一步厘清管理主体、压实属地责任;依据奉节民政函〔2025〕206号文件要求,督促南天福园公墓全面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二是从严整治突出问题。对墓位面积超标、违规销售预售、销售价格超标等问题全面整改清零。督促殡葬服务中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和服务规范,坚决落实未提供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不得售卖墓位规定,从严把好准入关、销售关、收费关,推动公益性公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2.对非法“殡葬经纪人”整治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奉殡组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专题部署、专班推进、专项整治,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排查与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违规揽客、违规运送遗体等行为。通过常态化巡查管控、重点路段值守、源头规范治理,全面规范遗体运输秩序,目前已实现无社会车辆违规运送遗体至殡葬服务中心,非法“殡葬经纪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23.对非法治丧点整治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单位法律顾问对执法文书、执法流程进行专题研究、严格把关,坚持依法依规、文明规范执法,做到执法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执法程序更加严谨、执法形式更加完善。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优化服务供给。加大殡葬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持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优化治丧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与满意度,从源头引导群众规范治丧。三是加密巡查频次,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加大对辖区内非法治丧点巡查密度,实行常态化巡查、动态化管控,对发现的违规治丧行为快速响应、及时处置、从严纠正,坚决遏制违规治丧乱象反弹回潮。
24.对殡葬领域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廉洁从业教育,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引导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底线。二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职业行为和日常管理,明确权力运行边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站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紧密围绕巡察反馈情况。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把中央、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主动做到不搞变通、不走过场,确保上级安排的每项工作都能够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守纪律规定,全面从严治党。以常态化决心履行管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管敢严。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强化党组织建设与政治生活严肃性,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到位。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整改。始终保持标准、力度与热情,对照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 “回头看”,严防反弹;对整改效果不佳或推进缓慢的任务,专题研究原因、改进方法,确保顺利推进;对因客观条件或政策限制暂未整改的问题,适时说明情况并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需长期坚持的措施,融入日常工作持续跟踪落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23-56557238。